第124章 第 124 章(1 / 2)
此时,郑萍正穿行在茫茫原始森林中。
她头上包着包袱皮,身上穿着破破烂烂的棉衣,背着个大包袱,包袱里插着把油纸伞。她一手拿着把柴刀、一手柱着根粗树枝当拐杖,脚下的布鞋底绑着草垫子……
包袱里装着她从知青办食堂偷的十来斤大米和其他的一些食材、绳索、手电筒、火柴、灌满了清水的军用水壶,以及她在离开南陵镇时买的二十个馒头,
柴刀是当初从韦八斤家里顺出来的,
油纸伞是知青办的知青们在表演集体伞舞时的道具,她趁人不备悄悄偷走,
布鞋底下绑着草垫,是因为她已经走了三四天,布鞋早已磨穿了底。不得已只能绑着草垫,还能延长一段时间。
眼看着天色渐沉,郑萍开始着手寻找过夜的地方。
她趁天黑之前仔细辨认了一下方向,免得自己在这茫茫森林里彻底迷失方向。辨认好方向后,她花了大半个小时找到一棵极粗壮、目测足有二三十米高的大树。
这棵大树在距离地面两米左右处有很一枝很粗壮的树桠,看起来应该可以承载她的重量。
郑萍在树下解了手,然后把棉衣的衣角塞进裤头,在用布条牢牢系住腰身——虽然南陵地处极南端,冬天也和夏天一样,但森林里的夜晚既寒冷又湿润。这么穿,有利于在夜晚时分保持体温。
她在附近捡了些干柴、捆好了,又打开包袱拿出长长的绳索,抛上粗桠将绳索对折,两端系上她的大包袱等一应物资。
她抓着绳索爬上大树,坐在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树桠上,先是抬头看了看上边——上边是层层叠叠的树冠,将她头顶上方遮得不见天日。
郑萍又看了看下边儿——大树遮去阳光,令树冠之下寸草不生,地面裸|露出生着苔藓的地皮,不远处就是茂密的草皮、和杂乱无章疯狂生长的灌木丛。
郑萍把绳子那头的大包袱拉了上来。
她蹲在树桠上,先是尝试着找到一个最舒服的坐姿,然后扶着树桠小心翼翼站起身,把上边的枝桠整理了一下,从包袱里拿出了油纸伞、撑开,固定在她头顶上方的枝桠上。
这么一来,以树为居的小动物和岛类拉的粪便就不会掉到她头上,也能为她增添不多的安全感……
跟着,她蹲坐下来,用绳索将自己和大树和躯干松松垮垮的绑起来,以防止半夜睡熟了不小心掉下去。
天色越来越暗。
郑萍愈发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她用柴刀削尖了木拐杖的尖头——这是她这几天深入森林以前,每天晚上睡觉前必须要干的事儿。
这木棍平时是她的拐杖,入夜后就是她防身的武器。临睡前她会用布条将木棍系在自己的手腕上,以方便半夜遭遇突发状况。若真的遭遇不测,木棍比柴刀更长、更轻巧,使用起来更灵活。
削尖木棍后,她将柴刀垫在了身后,确保自己的臀部是压坐在上面的——柴刀是她最珍贵的武器,没有之一。
然后她又拿出手电筒,直接从衣领处塞进去,又整理了一下,确认手电筒正在落在棉衣里头的裤腰之上——这样方便她随时解开棉衣扣、掏出手电筒来。
安顿好自己以后,郑萍满意地看了看头顶上方,又观察了一下周围,这才从大包袱里拿出了两个大馒头和水壶,吃上两口馒头、在喝上一口凉白开……
无论是馒头和凉白开,她都得省着吃喝。
虽然她还有十来斤大米,但荒郊野外的,她也没有锅可以煮饭,更加没有可以用来烧开水的锅……虽然也偶尔遇到过山泉,可城市出身的她很清楚,下乡之前,她在老家曾经听说过桐家湾爆发血吸虫病。街头巷尾贴着大字报,向人们科普血吸虫病的由来。
所以郑萍不敢喝生水。
哪怕南陵与桐家湾相距十万八千里。
现在郑萍就盼望着在她的食物和水消耗殆尽之前,能走出这片原始森林。
郑萍也是被逼无奈,才选择了最辛苦了方式离开南陵——步行。
因为元旦那天,她实在忍不住从藏身之地走了出来,看了一眼兴高采烈来参加表演的知青们……
她当然知道,那天是元旦所以知青们都穿上了自己最好、最体面的衣裳,但让她感到难受的,还不仅仅只是他们的衣着,更是他们能够大大方方的沐浴在阳光下,大声说话大声笑的光明磊落感。
可她呢?
她躲在阴暗的地方十来天,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的独自捱过了最痛苦、最难受的日子。
郑萍看到了曾经是她的跟班的李芬。
李芬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落在郑萍眼里都是普通至极的人物。但那一天,李芬穿着漂亮的白色连衣长裙,头上系着红色的蝴蝶结,拿着话筒站在舞台上主持节目的时候……
那自信满满的得意模样儿,简直令台下的郑萍咬碎牙根!
郑萍从小练习舞蹈和声乐,自问姿容身段皆是上等,气质不俗……
如果她还没有结婚,她依然是知青,元旦文艺汇演的主持人能有李芬什么事儿?
就更不用说,郑萍还看到衣着鲜亮的别栀栀和洪禾禾她们了。
郑萍嫉妒愤恨地盯着上台表演合唱节目的别栀栀。
她还记得她和别栀栀同乘一趟火车抵达省站,别栀栀比她还漂亮,一上火车她就被别栀栀的美丽震惊住,不过别栀栀很低调,无论谁和她说话她都不理。为了显示自己比别栀栀更具有亲和力,郑萍亲切地和坐在她身边的中年妇女聊天。
可谁知道,那女的居然是个拐子佬???
关键时刻多亏了别栀栀出手,以失窃的名义拦住了那个拐子……
要不然,郑萍已经不知道被卖到哪儿去了。
如果要问郑萍,感不感激别栀栀?
当然很感激。
但在她内心深处,羞愤更大于感激。
强大的嫉妒心让郑萍暴露了行踪。
不止别栀栀一人注意到了她,现场至少还有三四个人也注意到了她,他们甚至还喊出了她的名字。
郑萍只能仓皇掩面逃走。
——前些天她躲藏在知青办的杂物间里时,每天晚上都会去食堂偷点儿吃的。除了吃点儿残羹剩饭什么的,还会悄悄的抓上几把大米、偷几盒火柴、盐巴、腌菜都偷一点儿……这样慢慢的积少成多,也被她顺到了一个不小的包袱。
她去取了这个包袱,又往面上抹了一把泥土,遮住俏丽的容貌,匆匆离开知青站。
也幸好那会儿知青们都去食堂排队吃饭了,她趁机逃出来,也没人发现。
而今天又是赶集的日子,几乎第一生产大队里所有的人都出来赶集……郑萍小心翼翼地避开人,在一个面生的中年大婶那儿买了二十个馒头这才急急离开。
仓促之下,她不敢去长途班车站,一是怕被人认出来,二是这个点儿根本没车!她也不敢去军营,别栀栀正在和黎恕处对象,她去了军营,岂不就将行踪暴露给别栀栀了?
万般无奈之下,郑萍只能依靠双腿,步入原始森林。
她选择的是往东而去。
——往南去,是茫茫大海。北边儿是林市,她不希望在继续呆在这个地方。西边儿是内陆山区还连着国境线,郑萍直觉往那边走会很危险。
只有往东去……
往东去,她有两条路可走。
一是去资本主义殖民地香港,一是去……大上海。
郑萍还没有想好到底是去香港呢,还是去上海。
但这个问题并不十分迫切,她必须要先走出这片原始森林……否则,若命丧此处,那么考虑以后要去哪儿也是多余。
吃完两个大馒头,郑萍蹲坐在树桠上,希望自己可能尽快睡着。
只有趁暂时填饱了肚子抓紧时间赶紧睡着。否则,每天只进食淀粉类的食物,很容易造成胃酸过多,半夜烧胃到让人辗转难眠。
可她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她蹲在黑漆漆的夜里,听着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声声孤寂又凄凉的鸟叫……
郑萍忍不住又哽咽了起来。
她怎么就这么命苦呢?
仿佛在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上,她选择的每一步、全都行差踏错。
她出身高干家庭,父母一共育有五个孩子。结婚多年的姑姑姑父一直无所出,想在她家里挑选一个过继过去。
郑萍行二,当时已经九岁了。姑姑的本意,是想选郑萍最小的妹妹。小妹妹才三岁,还不太记事儿。
而郑萍虽然出身高干,因为家里孩子众多,生活也一样过得紧巴巴的。她羡慕邻居家和她一般大的独生女,一人尽享父母所有的爱,吃穿用度皆是最好最拔尖的。她恨透了无论什么东西都要跟兄弟姐妹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