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丛林法则!(4/4)(1 / 2)
“你是说……菱湖湿地公园凭空冒出来一座新的幸存者据点?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
火盆中的火焰忽明忽暗。
壮硕如熊的男人坐在人皮椅子上,下巴懒散地斜靠着微握的右拳,面无表情地俯视着台阶下的仆从,听完了汇报。
他的名字叫“熊”,就如他身上那虬结的肌肉一样,他的每一寸细胞都仿佛为暴力而生。
血手氏族的大多数掠夺者都没有名字,除了氏族的首领,或者被首领赐名的十夫长。
按照从上个世纪沿袭下来的传统,血手氏族的首领,单名往往只有一字。
比如他的上上任名字叫“蛇”,被“鹰”啄瞎了双眼扔进地铁,任由啃食者分食。
后来“鹰”被“熊”拦腰撕断,捏碎了脖子,挂在路灯上点了油。
到现在那尸体已经不见,只剩那颗丑陋的头颅被他用来垫了火盆。
这里奉行丛林法则,强者便是王。
而他毫无疑问是最强。
同时也是最凶恶的那个!
匍匐在阶下的男人不敢抬头,瓮声低语道。
“畜民准备献给您的贡品时耽搁了一会儿,我们再次启程已是黄昏。城区有异种觅食,我们怕弄伤畜民献给您的贡品,就借道了菱湖边。”
“本想着那地方人迹罕至,却没想到刚一进去,就发现那里有人的踪迹。我和我的搭档一路寻觅,最后在一片林中,发现了一处隐藏的聚落。”
“多少人?”
男人的额头贴着地砖。
“不超过三十人!”
听到这个数字,熊的眼中浮起一丝轻视,脸上不甚感兴趣。
三十人而已。
除去老弱女眷,能成为战斗力的成年男子,能有这个数字的一半就已经很不错了。
这种幸存者据点通常没什么油水。
换句话说,连当家畜的资格都没有。
等个好日子派些小的们过去,老幼屠光,男女皆抓来做奴隶。冬天大雪封路出不去门,正好关屋里找找乐子。
若少肉食,还能杀些烹食。
“贡品呢。”
“已送至您的房间!”
熊不耐烦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抹笑容。
那笑容让人不寒而栗,就连盆中的火焰都恍惚了几许。
“很好,你退下吧。”
男人连忙问。
“那菱湖边的据点……”
熊不耐烦地挥了下手。
“等明日我醒了再说。”
“是……”
叩首的男人唯唯诺诺应了声,心中苦笑,却不敢任何怨言。
等你醒了……
怕是都明天这时候了。
……
清晨。
距离贝特街不远的街上,命令商队停下等待的李斯特,看了一眼待在左手的机器表。
这是他最近才买的小玩意儿。
透过透明的表壳可以看见多个金色和银色的指针,以及指针下方匀速转动的齿轮。
不只是时间,这只表同时集成了指南针、测速器、盖革计数器等等一系列的功能……虽然能买得起这种“奢侈品”的人,大多是用不上它们的。
李斯特的心中不禁遐想。
或许用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拿到进入巨石城上流社会的门票?
他早就已经厌倦了行商这门行当,尤其是这些年来掠夺者、变种人、异种们的活动越来越频繁,他不得不花更多的钱在保镖和保险身上。
再加上还要和这些乡下人打交道。
或许自己应该学着那些内城的大人物们,将生意交给下等人去打理,用空下来的时间去提升一下自己的品味。
有句话怎么讲的来着……
对!
阶级的跨越!
“就没人教这些土著们守时的概念吗?”
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分钟。
但那个人并没有带着他需要的东西出现。
李斯特不禁在心中想,或许他已经死了也说不定,毕竟变异水蛭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东西。
这时候,街角出现了一道人影。
“是楚光让我来的,他说与您有过约定,要卖一些蓝色的蘑菇给您。”
余虎从街道的角落走了出来,将双手亮出,示意自己没有带武器,也没有敌意。
之前楚光嘱咐过他,如果看到“李总的商队”出现在贝特街,便将这番话告诉他,然后带他来菱湖湿地公园。
如果对方拒绝,那就算了。
李斯特的眼睛眯了起来。
“他人呢?”
“他没办法来这里,”余虎摇了摇头,“他已经离开了贝特街,现在和他的同伴们住在一起。”
李斯特大概花了三秒钟,权衡了其中的风险与回报。
二十公斤蓝伞菇,已经值得他冒这个险。
“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