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修学先修德,读书先读心!(1 / 2)
杜湘湘,算是这一百多名被告中,比较特殊的一个。
她是为数不多的学生之一。
长相清秀,性格也不错,在同学和老师口中都属于乖乖女一类,可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乖巧听话的女大学生,竟然会说出“4000+”这种恶毒的诅咒。
而且她这条评论获得了2W+的点赞。
这也让杜湘湘在这么多被告中脱颖而出,成为仅次于李红的“重犯”。
张伟努力为杜湘湘辩解。
但……这场就如同第一场的翻版,张伟的各项观点,都被罗大状轻易驳倒。
这又是一场差距悬殊的碾压局。
并非敌人无能,实在是我方火力太猛了。
姜白在心里为张伟同志默哀。
因为这样的碾压局,他还要经历几十场。
张伟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硬着头皮说道:“我方当事人是大三在校学生,她所就读的东海外国语大学,是211名牌大学。”
“我方当事人有着光明的未来,有着璀璨的人生,而她不过是犯了一个无心之失,不应该因此而葬送了自己的未来。”
“我恳求法官阁下和各位陪审员,对我方当事人能够多一点宽容,能够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说完,张伟向着法官席位深鞠一躬。
陈中汉和五名陪审员,都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
学生,确实在很多实例当中,会受到特别对待。
虽然杜湘湘已经是成年人,但她毕竟还在接受高等教育,还没有步入社会,从人情方面,一般会对这样的被告,给予一定的宽容。
这时,罗大状起身开口:“修学先修德,读书先读心!”
“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分子,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往往要超过普通犯罪分子。”
“2号被告人能考上211名牌大学,我认可她的智商,努力和专注,但这跟我们的法庭辩论有关系吗?这跟她犯的罪有关系吗?”
“古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说,难道现代社会了,还要因为被告人是名牌大学生就从轻发落?”
“她有着何等光明的未来,何等璀璨的人生,也无法掩盖她对我当事人进行恶毒诅咒的事实。”
声音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罗大状话音刚落,张伟紧接着说道:“我方当事人确实犯了罪,这一点,我们并不否认。”
“但是我充分相信我方当事人,在她写下那段评论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引起如此大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也并未想到会给原告造成如此大的伤害。”
“这只是她的一个无心之失。”
张伟深吸一口气,缓缓道:“我相信,法律不是冰冷的,是有温度的!法理不外乎人情!法律也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为了教化,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
“经过这次事件之后,我方当事人必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罗大状眼眸中闪过一丝欣赏。
张伟这番发言,算是真正让他另眼相看了。
当然,也只是欣赏而已。
罗大状不反对张伟所说的“法律是有温度的”这种说法,但他并不觉得这句话适用于这里。
几年前曾有过一个轰动全国的“辱母案”,按照法律法条来看,该案件并不适用正当防卫,可难道儿子要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人侮辱吗?
最终儿子挥起了刀,致一人死亡,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但终审却改判有期徒刑五年,而且还减刑提前出狱。
这,便是法律有温度的体现!
但眼前这个案子,却完全不一样。
谁逼着2号被告人写下那句恶毒的诅咒了吗?她有什么逼不得已的苦衷吗?她是在见义勇为吗?
不,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