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1 / 2)
【本书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浙海市,皓月惊雷,雷声滚滚而来,倾盆大雨哗然降临,为夜色增添了一份悲色。
闪雷一瞬即逝。。。
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在逝去和诞生,只是很少会有人会去关心别人的生活,除了某些貌比冠希,才高伯虎,骚气拉满的读者老爷。
这个时代键盘侠们总是在网上嘲笑着别人,往往轮到键来对象是自己的时候才会幡然醒悟,觉得对方太可恶,想着他们怎么这样,心里装满了委屈,可那不会太迟了嘛?
不过读者老爷除外,他们站位整齐,素质有保证,开车的车队整齐划一,评论区也都是卧龙凤雏常寸,对黑色,瑟瑟的渴望依旧从来没有改变过。
光影传说世界。
夜色正浓,皓月当空,皎白的月华散落在地上,晚风轻轻拂过脸庞,带来一丝凉意。
关于凉风袭脸,曾经有位伟大的作家曾发表过一句金句:一个人吹风的时候,冷的不是风,是那颗跳动的心。
人会产生孤独,特别是心里有遗憾的人,而这种孤独,会在夜晚的时候被无限放大!
正在公园草坝上席地而坐的叶尘,抬头看着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夜色,心里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感到孤寂且不真实。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了,还是感觉像做梦一样。”
这十几年来,每一天都是行将就木的过着,没有所谓的金手指,没有所谓的特殊,不过小学因为吃老本倒是当了一次学霸,享受到了班上小学生的疯狂拥护。
不过初中就不行了,英语基础太差,数学函数也不行,被人说是伤仲永的现代版。。。
混到十七岁,叶尘始终感觉和这个世界存在着一层很薄但却难以割破的隔阂,就像我当初去旅游一样,只是游玩的话,心态还比较好,但是玩了一个星期后就没有那种新鲜感,有点想回家睡觉了!
会有这样的心态大概还是想家,想老家那边的辣条,那边的父母,死党,那边所熟悉的所有吧!
叶尘穿着保安服,类似吴彦祖一般坚毅帅气的脸庞在路灯的照耀下熠熠生光,乌黑深邃的双眸看着远处,喃喃自语,像是在对谁倾述着,神情满是落寞,眼神之中充满了忧郁感。
前一世,叶尘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平庸之人,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普通的生活,普通的名字,普通的天赋,普通的成绩,普通的社交能力,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活到一百岁,结束这普普通通的人生。
不过,他这普通的人生在他二十五岁的时候发生了转折,是因为他无意间发现了一部关于铠甲勇士的小说--一位作者的处女座《莽金刚地虎到帝皇的艰难历程》,并每天熬夜追更。
虽然自己是穷鬼没多少钱打赏,但因为足够喜爱,还是会在免费渠道给与支持和鼓励。
那时候的小目标大概就是有钱打赏个两千块让作者知道他的小说还是有人在追,有人喜欢看,有人期待着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
毕竟,有人共勉,事事有回应,那真的很美好!
当然了,要是早知今日,叶尘绝对不会再熬夜了!
不过因为作者是一边上班一边兼职写的小说,所以每天更新都是晚上十二点以后,叶尘追的比较疯狂,几乎每天得看了才睡得着。
导致叶尘天天夜猫子,然后看到不到一半就穿越到小说里了,还是主角,
当然,二十一世纪了嘛,穿越没啥大不了的。
君不见我大夏儿女便是穿越之后统御各个诸天万界,站在无尽时空的巅峰。
据传三大鼎盛至极的家族之一叶家更是一门万帝,而剩下的萧陈两家亦是不遑多让,仙帝强者的数量虽不及叶家,但两家中层力量强盛,仙尊强者不胜其数,两家家主更是名震寰宇!!!
前世所有的大夏之人在蓝星上都很普通,不过那只是还没遇见合适的时机而已,在某个时间撞上一辆卡车,被砖头砸到脑袋,网吧玩游戏猝死等等。
所谓莫欺少年穷,一遇风云便化龙;乾坤未定,你又怎知重生穿越系统不会落到你头上呢?又怎知自己不是某个大人物的转世,只要你坚信信仰,未来仙路可期,大道之路,不孤。。。
叶尘也有假设过轮到自己穿越,也有过相信自己自命不凡,不过仅限于中彩票,股票大涨等。
至于什么三年之约,退婚之辱,灭族之仇,叶尘表示这种开局祭天,熬个半生才法力无边的我不需要,还是那种开局签到无敌的好,我叶尘从出生便无敌,何需向他人解释,一秒识文下笔,两秒鸿蒙神雷淬体,三秒便无敌于寰宇。
让他真穿越,他那么普通,什么配方都没记,枪炮氢弹的原理都不懂,数理化也没学好,能有啥用。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没有金手指的穿越,不过是换个地方再过一个普通的人生罢了。
不过幸好的是,在小说的设定中,主角有金手指,而且还是很深得叶尘之意。
其次,在主角穿越时,前世的时间线会暂停,大概就相当于这边世界三千年,老家那边一秒吧!作者解释说蓝星是诸天万界的祖界,什么乱七八糟阿巴阿巴阿巴的。
叶尘表示,如果不是了解这些,可能早就自尽了,说不定碰碰运气就回去了嘞!
人在异乡为异客,就算来到这边十年了也还是很不习惯,这种心情大概只有那些出门打工拼搏数十年的人才能懂吧!
现在的生活虽然也有门房秦大爷和白老师他们陪伴,但是,有人会懂那种感觉吧,终归还是会离开这里的,而且想父母了,虽然知道可能是打败了黑魔兽就能回去,但是谁知道怎么回去,万一回不去甚至嗝屁了怎么办?
这个世界是按照那本小说设定的,要回去,小说都还没写到,伏笔好像也只是解释了类似无限流的做完任务就可以回归,现实世界的时间仅仅过去一瞬。
那本小说只看到三百章,后续剧情发展都不知道怎么弄的,当然勉强能猜到最后可能是大团圆结局就是了。
况且虽说在看的时候代入感很强,觉得小说写的也很不错,但是吧,轮到自己来拯救世界打怪兽就不行了。
有一说一,只能记得大概是在近距离接触到光影石的时候,光影石的力量激活了主角的金手指。
觉醒了五行血脉,浓度的话,除了土属性高达百分之百外,其余的血脉之力都仅仅只有一丢丢,和向阳比起来,嗯。。。
应该是和子阳比起来,算是应该发育不全的早产儿吧!
然后好像是各种机缘巧合得到感悟,从地虎侠开始,到帝皇得蜕变之路,各种牛批。
但叶尘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看过的小说也只能记得大概的情节,没有什么特长,当然,不是指什么都会亿点点的没特长,是真的很平庸啦!
现在穿越了,也就继承了主角的颜值,当了个保安,因为某些原因还得戴口罩,而且连个穿越标配的系统都没有,难哦。
叶尘拿出兜里的红米k40,没开机,月华撒落在上面,光滑的屏幕倒映着一张脸,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嘴唇稍薄,一张脸棱角分明,五官如画,如翩翩公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再多瞧亿眼。
果然如此,当初熬夜追更的原因找到了,虽然有腹黑,有爽点,有相信光的情怀,
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和主角最共同的一点啊,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泄露的,我明明都已经很低调了,网名都只是重庆分彦祖的说。
想到这里,又有点担心接下来了的方向了,前世就是咸鱼本鱼了,不想动脑思考,工作也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同样的内容,哪能让我来做主角啊!
“我隐藏了十年啊,喵的,剧情还不开始,要不是我看剧看小说都不记地址,何至于此啊!”
第二天,保安室里。
看着电脑上正在播放的北方电视台新闻,叶尘知道,他每天早起守着电脑追新闻的生活结束了,这破保安,不当也罢,我摊牌了,我为帝皇,平a当大招,出场就是巅峰,当剧情开始之时,就是我无敌之日。。。嗯。。。。的前三十日。
放羊的少年终将找到他的羊,诸天万界都将会知道我陈北玄一生行事,何需向他人解释,打不过你,但是我可以成为你的张老师,炸天出征,寸草不生,我知道你有一剑可翻山可倒海,我也晓得你小时候喜欢喝兽奶,伸出你的右手,看看手心之中有没有这样一个印记,如果有,那么你就是。。。
内心深处燃起雄心斗志,这乱世,当如我所愿!
叶尘想到自己会成为主角,出个门都是粉丝堵门堵路求合照求签名,唉,不由感慨:
“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像我这样优秀的人,颜值这么高的,还是主角,唉,我的责任就像银河系一样大啊!保护我的银河系,我责无旁贷!加油加油再加油!”
考虑到自己背负的责任,叶尘冷静下来,想到小嵩会因为独家大火,然后就能知道他是哪个报社,然后去那个报社找他,再找理由和他说想吃饺子,汉堡,嘿嘿,这样就能借机认识一下炘南主角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