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红烧大鱼(2 / 2)
这大白天的,谁到她家偷鸡来了?
丫的找抽!
秀秀气势汹汹地走出屋子,却见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人正猫着腰往她家鸡窝里头撒秕谷。
听见动静,短发女人一回头,旋即笑出了两个甜甜的酒窝:“秀秀,你在家呢?我搁这儿喊你半天了没人答应,我还以为你不在家呢!”
秀秀略略调取了记忆,瞬间想起来了,这个酒窝女人是她的初中同学,刘晓敏。
刘晓敏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高中,家里托关系把她安排进了春江歌剧院,和白晶晶在一个单位。
现在刘晓敏已经结婚了,老公是顾家村的村长,叫顾兴邦。
念初中的时候,秀秀和刘晓敏是好朋友,刘晓敏经常到秀秀家里头来找她玩。
后来两个际遇不同的人就鲜少来往了,如果不是今天刘晓敏来找秀秀,秀秀几乎快要想不起这个人了。
“晓敏,你咋来了?”秀秀笑着迎了上去。
两个许久未见的朋友,再次见面,格外亲热,仿佛又回到了初中那段无话不谈的好闺蜜时光。
刘晓敏拉着秀秀的手,看她头发还湿答答的,问道:“你头发咋是湿的?”
秀秀笑道:“家里人都去下地了,我就在屋里洗了个澡。”
刘晓敏笑道:“难怪我喊你没回应。”
拉着秀秀的手,刘晓敏把秀秀上下打量了一遍,忍不住夸赞道:“女人不结婚就是显年轻。咱俩明明一般大,但是我就是比你老得多。”
这的确是真的。
虽然秀秀和刘晓敏都是二十四岁,但秀秀无论从长相、还是从身段,看起来都和十八岁的少女没差。
刘晓敏就不一样了,自从结了婚生了孩子之后,身材明显走样了,还好她在春江歌剧院上班,注重锻炼和保养,即便如此,和秀秀比起来各方面也差了十万八千里。
见到秀秀,刘晓敏忍不住感叹道:“早知道我就不结婚那么早了!跟你一样,无忧无虑多好!婶子和哥又都疼你,不让你干活。”
秀秀笑道:“我还羡慕你呢,早早就生了大喜和二喜。说真的,我很喜欢娃,但是现在也只能和小侄子小侄女们玩耍。”
秀秀说的这倒是真的,她和小侄子小侄女们很玩得来,一直希望能有一个自己的娃,有个贴身玩伴,在这个时代没那么孤单。
刘晓敏也隐隐约约听说秀秀被退婚的事情了,心里也不由得暗骂徐家星人渣。
两个中学时代的闺蜜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了这些年分开后各自的经历,刘晓敏终于说出了这次的来意。
“秀秀,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兴邦他妹妹昨天生了,兴邦非要我明天和她一起去瞧她妹。但是歌剧院那边我明天还有一场大合唱,临时找人来不及了,你能不能明天替我顶一场?回头我从顾家庄回来给你多捎点喜糖。”
秀秀哭笑不得:“这哪里能替你顶?我又不是学音乐的,也没唱过大合唱。晓敏,不是我不愿意帮你,我是怕我只会帮倒忙,到时候只会给你添麻烦。”
刘晓敏连忙摇头:“不会的,不会的!咱俩彼此还不知根底吗?上初中的时候,咱们学校谁不知道你有一副好嗓子?你若是真唱起歌来,歌剧院的那拨人可都得靠边儿站!”
刘晓敏心里一直替刘秀秀可惜,可惜她浪费了这么好的天赋,跟徐家星的一场恋爱把自己的前途都给断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