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你说谎(1 / 2)
谢钰这话不光问懵了刘春兰,就连马冰也是一怔。
她再一次意识到破案这种事确实不是谁都做得来的。
如果让她去追杀某个人,毫不客气地说,放眼整个开封府衙鲜有敌手;
可若让她追查某人之死,还真不太行。
就好像这消失的高快腿。
刘春兰听丈夫一喜说高快腿死了,就认定他死了,而马冰自己听刘春兰说高快腿死了,也就没有再怀疑。
何其相似。
但细细想来,其中颇有可操作之处。
头一个,虽然可能性不高,但一喜是否传达了错误讯息?
他只是个普通的老实人,恐怕也没有胆子真正细致观察,所以,当初他看见的那具尸体到底是不是真的高快腿?
甚至,那是不是一具尸体?
第一,也是最恶劣的一种可能,整件事情中,一喜是否真的与妻子站在同一阵线?
就目前的线索看来,这些其实都有可能。
但马冰却下意识忽略了。
再回到死不死的问题上。
刘春兰那一脚,是否足够致死?
按理说,只要力道够大,是可以在不见血的情况下杀人的。
但刘春兰只是个寻常妇人,即便惊恐之下,真有那样的力气吗?
还有,根据她的说法,当时高快腿既没有站立不稳,也没有立刻呕吐,只是有些晕眩,可见情况并不算特别严重。
他甚至还挑着货担顺利出城,入住了城外的客栈,又跟老板抱怨……
等待衙役提一喜回来的过程中,马冰将自己的想法说了。
谢钰点头,“我在禁军中历练时,也曾见军士比武或打球时撞到头部,出现你说的症状。有的休养几日、几十日就恢复如初,有的却会忘记许多事情,甚至肢体不听使唤,却无一人死亡。”
马冰说:“其实严格来说,确实有致死的可能,现在见不到伤者,我们也不敢一定断言高快腿不会因此丧命。”
说话间,一喜到了。
他的身材不算高大,因为经常要去码头带人装运粮食,皮肤晒得黝黑,两只眼睛很大,很清澈。
听说是高快腿的事,一喜一咬牙,竟梗着脖子道:“回大人的话,是草民杀的!”
谢钰和马冰对视一眼,对这个男人又是钦佩,又是无奈。
他或许算不得完全意义上的好百姓,但确实是个好丈夫。
“你确定?”
一喜不敢抬头,“是,那日草民家去,正撞见那高快腿轻薄内子,一怒之下就踢了他一脚,他撞到头,就死了。”
“那尸体呢?”谢钰问。
一喜一愣,脑子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
这,这头回进衙门,没得经验。来之前,他还真没想过这个细节。
若说高快腿当场就死了,那尸体去哪儿了?
可若说去到客栈才死的,岂不又牵累了那老板?
谢钰早就看出他在撒谎,当即将惊堂木一拍,“说!”
一喜吓了一哆嗦,脑海中瞬间一片空白,只好老实道:“当时,当时他又活了,有些怕,就跑了。结《开封府美食探案录》,牢记网址:m1果出城后就死在客栈里,那客栈老板来告诉了小人,小人不敢投案自首,就,就给了他银子,请他处置了。”
倒是个实心眼儿的老实人。
谢钰有些感慨,“可你妻子却说,人是她踢死的。”
“啊?!”一喜直接就呆了。
他还以为衙门的人只抓了自己,却不料……
“相公……”
刘春兰从里间出来,眼泪直流,“你又是何苦呢?”
一喜看着她,嘴巴开开合合,最终狠狠往地上锤了一把,“唉!”
刘春兰挨着一喜跪下,抓着他的胳膊泣道:“原是我福薄,遇上这样的事……”
怎么能让他顶罪呢?
一喜死死拽着她的手,一张黑红的脸上满是悲愤。
他忽然膝行上前,砰砰磕头,“大人,大人啊,内子不是有意的,确实是那高快腿犯恶在先,她,她是逼不得已啊。求大人明鉴,求大人开恩!”
一字一句,诚恳悲切。
刘春兰也跟着磕头,泣不成声。
谢钰忙叫人拉住夫妻俩,“如今真相未明,说这话为时尚早。况且若果然如你们所言,自然还有回旋的余地,本官和诸位大人也会酌情处置。”
按照大绿律法,无辜妇女在抵抗强/奸时伤害他人的,应罪减一等,从轻处置。若证据确凿,甚至还有免于处罚的先例。
但是本案的难点有一:
第一,高快腿很可能已经死亡,而且目前也没有能刘春兰是被迫反抗的直接证据。
第一,刘春兰夫妇并未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报案,甚至还主动请求他人帮忙处置尸体……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去那家客栈瞧瞧。
考虑到刘春兰和一喜认罪积极,家中又有老人孩子要照料,且目前并不能断定高快腿之死是刘春兰直接造成的,谢钰便允许他们暂时回家,照常做工。
夫妻俩本以为就要下大狱了,没成想竟有这般转机,顿时喜出望外,磕头不止。
谢钰喊了停,又重点嘱咐,“但有一点,在案子正式水落石出之前,你一人不得出城,需随叫随到。若有逃跑的念头,罪加一等,家人也当以包庇罪论处。”
夫妻一人郑重应下,含泪拜谢,“是。”
谢钰抬抬手让他们起来,“不过一喜,你要先带衙门的人去那家客栈,还记得那老板的长相么?”
毕竟过去了大半年,万一那客栈中间转手了就不妙。
一喜麻溜儿爬起来,重重点头,“认得认得,烧成灰也认得。”
谢钰失笑,“这就是扯谎了。”
若烧成灰也能认出来,天下悬案就能少一半!
短短几个时辰之内,一喜夫妻就经历了大悲大喜,如今见官老爷这样和气,难免有些受宠若惊,也跟着嘿嘿傻笑起来。
心里,忽然就没有那么绝望了。
一行人收拾了下就要出城,在衙门口碰见义诊归来的王衡等人。
老头儿见他们风风火火的,十分惊讶,“又有案子啊?”
马冰应了声,“对了,那个腊肉等我晚上回来再炒!”
说好了吃蒜苗炒腊肉的,老头儿馋了好几天了。王衡一个劲儿点头,摆摆手,“得了得了知道了,看你这操心的命,赶紧忙活去吧。”
说完,倒背着手往里走,走了两步又停住,转回身来别别扭扭地问:“蒜苗我提前洗了不?”
之前这丫头买了几条腊肉,看着黑乎乎的有些吓人,可没想到洗刷干净切开一瞧,肥是肥,瘦是瘦,加点酱油用蒜苗一炒,肥的透亮,瘦的可口,油光锃亮,十分下饭。
嘿,还真有些爱上了。
马冰翻身上马,闻言笑道:“不用,天儿热,菜洗了容易坏,等我回来弄。”
瞧瞧,老头儿急得。
那边自有衙门临时配给人证的骡子,格的格的跟在几匹马后面,倒也利落。
刘春兰先回家,其余人径直出城,按照一喜的指引前往那家客栈。
出了城走大约七、八里地,远远就能看见一大片空地,空地上建了几排房舍,也没个招牌,但过往的人都知道是客栈。
一喜指着那里道:“就是那家,掌柜的姓刘,都叫他刘老板、刘掌柜,只是不晓得真名。”
跟来的阿德就道:“之前看了户籍文档,去年来缴税的掌柜确实姓刘,叫刘善,今年三十五岁,面黄微须,右下巴和脖子上有痔。之后客栈主人并未有过变动,除非还没去衙门通告,不然就是刘善没错了。”
一喜立刻点头,“对对对,他就长得这个样子。”
这家客栈颇有些简陋,主要面向往来的平民和底层客商,一应吃食都是量大管饱,算不得美味。
住宿也很便宜,甚至有不少下头村镇来开封城内务工的百姓,因租不起城里的房子,便在这里交钱睡大通铺。
每日早起去城里做活,晚上出城吃饭,若按月交,每日住宿也不过八个大钱,饭食也便宜,十分划算。
谢钰等人来时,正见一个建壮汉子赤着上身,手起刀落,放倒一头肥猪。
旁边早有人放了大盆过来接猪血,等血流光,往血桶里略撒一点盐巴,再倒入清水搅拌,过一会儿就会变成猪血块。
回头切开了炒菜炖汤都好。
因便宜又管饱,味道也不错,贵人们虽嫌不干净不爱吃,可平民却很喜欢。
见来了官差,那杀猪的几人都有些打怵,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才推出来一个人怯怯地问:“差爷,有何贵干呐?”
这些人穿着干净的官袍,体面又威风,看上去跟周围脏乱的环境格格不入,令人望而生畏。
阿德上前说:“你们掌柜的可是刘善?”
那人点头,“您找我们掌柜的吗?他在后头和老板娘盘账,小人这就去叫。”
说完,一溜烟儿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