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再临诺丁城(1 / 1)
十级了,十级代表可以获得第一个魂环,只要能够吸收魂环,无论年份大小,哪怕只是一个白色的十年魂环,也代表着你成为了一个魂师了,是一个“高手”了,每个月可以向武魂殿领取一个金魂币。
可不要觉得这一个金魂币太少,在普通人家,这一个金魂币就可以基本维持一年的生计了,如果换算成现实的钱,大概值个二三万的红纸币吧!
当然,这最重要的是要获得魂环才行,要获得魂环,就要猎杀魂兽,而猎杀魂兽是无比危险的,先不说野生魂兽生活的魂兽森林里面充满的各种毒虫毒瘴,单单就说想要找到一只适合你的武魂的魂兽就是无比困难的,多少魂师翻遍了几个魂兽森林都没能捕杀到一头适合自己的魂兽,最后只能不得不吸收一个年份不够的魂环。
而且就算你找到了魂兽了,但是魂兽又不可能自缚手脚伸长脖子让你去杀吧?每一只等级与人类魂师相当的魂兽战力大多都要比人类魂师略强,特别是想甘刘这样一个魂技都没有武魂又不是特别强大的魂师了。
所以这就催生出了如同佣兵团这类的危险而又暴利的利益群体,对于那些没有强大战力或者家族势力的散修来说,这就是晋级的不二助力。而对于那些还未晋级的人来说,魂环虽然必须要本人击杀才能吸收,但是魂兽可浑身是宝啊!单单是魂兽身上皮毛或者鳞甲就是受到那些权贵极力追捧的东西,更别提一些具有药用或者是其他特别用途的部位,就更值钱了。
但是无论前路有多么危险,甘刘都闯定了,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谁会帮他?或者说,他没有被利用的价值。
坦丁城。这是附近人群最集中的最富庶的地方了,单单是这街两旁被商铺挤满的情形你能在哪里看到?如果不是有前世记忆,甘刘都会感觉自卑,看着自己身上像破抹布一样的衣着,再看看街上行人布料五成新的衣服,在乡下还不觉得怎样,但是一来城里就对比鲜明了。关键是他还光着脚,看起来就像是流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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