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绮梦(1 / 2)
陈遂是在孟菱离开“枯木逢春”之后才知道她来过的。
店长把面试的简历表拿给他看,他那会儿正和高一飞热聊,没心情管这些,倒是高一飞,当着媳妇儿的面就嬉皮笑脸:“来来来柳姐,我瞅瞅有没有漂亮妹子。”
莫雨薇把柳姐手里的简历夺过来,往高一飞怀里一砸,嗔怪:“看吧看吧,给你看个够!”
几张轻薄的纸,四散在桌子上。
陈遂端着白瓷茶杯在唇畔慢啜,噙着笑看高一飞和莫雨薇两口子打情骂俏,眼睛不经意扫到桌上的纸,目光一定。
他放下茶杯,拿起那张纸。
高一飞和莫雨薇还在斗嘴,他冷不丁插上一句话:“这个女孩子来面试了吗?”
大家都静下来。
莫雨薇离陈遂近,微微起身,看了眼简历上的照片:“来了,半小时之前来的。”
柳姐也探了探身子,瞟了眼简历:“哦这个小姑娘呀,长得像美人图里走出来的画中仙似的,我印象可深了。”
陈遂没什么表情:“是么,茶艺怎么样?”
“说实话么?”莫雨薇一笑。
高一飞接话:“瞧你这小样儿,话都写脸上了,看来这丫头不咋地呗。”
莫雨薇不理高一飞,给陈遂回话说:“说实话,一看就没学过。”
陈遂点点头,把那张简历纸又轻放在桌子上,食指压了两下:“就她吧。”
柳姐和莫雨薇面面相觑。
高一飞笑:“嘛呢兄弟,见色起意?”
陈遂的手就放在简历上的照片旁,指尖有一搭没一搭的点,吊儿郎当笑说:“确实漂亮。”
高一飞:“……”
柳姐笑了笑:“其实我和雨薇也比较满意她,茶艺不好不碍事的,新人的茶艺都要培训嘛。”
“她好像和你一个学校的。”莫雨薇记起孟菱简历上填的学校,“怎么,认识?”
陈遂摇头,无所谓一笑:“早晚得认识。”
莫雨薇露出一幅八卦的神情,笑说:“看来那个追你追到茶馆的女生,你已经打发走了。”
陈遂眼皮都没抬一下,追他的人多了,他不能个个都上心:“不提她。”他拿了手机和车钥匙站起来,“不和你们闲扯了,我还有个局。”
“去哪啊。”柳姐问。
陈遂伸了个懒腰:“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店,我去街那头转转。”
“……”
陈遂要去的店叫“春风沉醉”,在梧桐西街的另一端,是个酒吧,就开在遗棠最大的夜店“欢乐岛”对过,老板正是陈遂。
陈遂要走,柳姐也去忙了,屋子里只剩下莫雨薇和高一飞夫妻两个。
莫雨薇目送着陈遂离开。
他这天穿了prada的黑色圆领t恤,衣摆收在同品牌的黑色牛仔裤里,肩宽腰窄腿长,指尖夹着根没点着的万宝路,满满雅痞气质。
他在一条街上,同时开了酒吧和茶馆,但莫雨薇始终觉得陈遂更适合酒吧。
因为她不用闭眼,就能想象到陈遂在迷离昏暗的灯光下端着威士忌调笑的样子,而即便陈遂就坐在她面前焚香品茗,她都觉得违和。
她这么想着,余光瞟见高一飞仰头将一整杯茶一口闷下肚。
不由皱眉,哭笑不得:“上千块一壶的茶让你漱口的是吧?”
高一飞呲牙笑:“你第一天认识我啊。”
“你呀……”莫雨薇笑着摇头,没有责怪的意思。
她刚才还说陈遂呢,陈遂看起来和茶馆格格不入,但人家确实是个会品茶的人,自家老公那是表里如一,大老粗一个。
她想着想着就笑深了:“喂,这个点儿你不在拳馆训练,怎么和陈遂来茶馆了?”
高一飞拿起一块点心一口吞,含糊说:“妈的,我不是想给他说你怀孕的事儿吗,结果他小子早知道了!”
高一飞艰难的把点心嚼完咽下去:“你说说你,这么大事儿不让老公先知道合适吗?”
“你不是有比赛要打嘛。”
高一飞是职业拳击手,三天之前刚结束一场拳王争霸赛,以第二名的成绩收官。
莫雨薇和他结婚七年,一直想怀孩子但没怀上,好不容易有了,告诉他,他肯定分心。
“你这么说我可生气了啊,什么能比老婆重要?”高一飞佯装生气,走过来抱住莫雨薇,“罚你晚上吃三碗饭!”
莫雨薇推他,哭笑不得:“不过阿遂挺周到,一听说我怀孕就招人了,其实我工作也不累的。”
“那你说的,我兄弟。”高一飞很骄傲。
高一飞认识陈遂五年,一直拿他当亲弟弟看待,莫雨薇自然也一样。
他们夫妻俩比陈遂年长十岁,不是一个年代的人,纯粹是因为拳击结缘。
那会儿陈遂才十五,打沙袋那叫一个狠,拳馆老板都吓傻了,高一飞社交能力强,只有他敢去劝陈遂歇歇。
后来搭了几回话,他们就聊上了,一来二去熟悉了起来,高一飞开始带陈遂来家里喝酒吃饭,渐渐地莫雨薇也把陈遂当弟弟,高三那年,陈遂的便当都是她给送的。
莫雨薇想了想:“晚上叫阿遂来家吃吧。”
高一飞点头:“那我给他打个电话。”
“……”
同一时间,孟菱下了公交车,步履轻快的走进学校大门。
就在十分钟之前,茶馆的店长给她打电话说面试通过了。
原本助学金泡汤,她还不知道该怎么交代,这下找到工作了,也就不担心了,骗爷爷奶奶说助学金申请通过了就好。
她手上拎着奶茶和蛋糕,像个外卖员一样进了宿舍。
她不是个一丁点人情世故都不懂的人,顾娆帮她介绍工作,她总得聊表谢意,就在面试之后给她买了一小块蛋糕,又觉得只给顾娆买不太好,所以又点了三杯奶茶。
正好舍友们都在寝室,她就把买的东西给大家分了下去。
曲洛很高兴,顾娆没说什么,只有齐舒婷问:“怎么就三杯,你的呢?”
孟菱面不改色:“我的在路上喝光了。”
“……”舍友们也不知道信没信,总之没说什么。
孟菱解决了兼职的事情,就可以继续投入到她的小说创作中了,回宿舍之后她没待多久,就去图书馆了。
当天她还是没怎么有思路,写写删删的,最后干脆刷起手机。
她打开微信找到陈遂的公众号。
他上次更新还是在二十天之前,短短五百字的小随笔,她翻来覆去看了很久。
她之所以成为陈遂的读者,就是因为在高一的时候,她无意间读到了他发表在个人公众号上的随笔。
他的文字总给人一种热闹的孤独感,她一眼就被吸引。
那时候她没有手机,每周都要借同桌的手机看他的文章。
他表达欲强的时候一周能更新四五篇,差的时候一个月更新一次都是好事儿。
后来这些文字在他高中毕业的时候,被编成随笔集出版,取名《无脚鸟》,她后来买了那本书,期末大考写作文的时候还引用过他的句子。
她的高中生涯,他一共出了三本书,本本都很畅销,她本本都买。
想到这孟菱不免感慨,说到底他只大她两岁而已,可是却已经在文字上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就,而她连一篇不到一万字的稿子都写的磕磕绊绊。
孟菱沮丧了。
她不该拿自己跟天才相比的对么,可是梦想就在那,抬头就能望到,她不过是凡夫俗子一个,总想踮踮脚,再踮踮脚,把它给够下来。
后来孟菱一连几天都泡在图书馆写稿。
她直到上大学才拥有一台二手的电脑,打字慢得很,舍友就常说“只看你表情,垂着眼那么专注,我们觉得你特别游刃有余,可要是瞥见你手指,就感觉键盘为难你似的,要手指一根根去找字母”。
要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在键盘上找字母,手速追不上脑洞,很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