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在斯万家那边(6)(2 / 2)
平时散步,我们总是早早就回家了,以便在晚饭前上楼去看看莱奥妮姨妈。初春时节天黑得早,我们回到圣灵街时家里的玻璃窗上已反射出落日的余晖,而在十字架那边的树林里,一抹紫霞映在远处的池塘中,常常伴随着料峭寒意,红色*的夕陽在我的心目中却同烤炉上的红色*的火苗相关连,因为烤炉上的肥鸡对于我来说是继散步的诗情陶醉之后的另一种享受,使我得到解馋、温暖和休息的快乐。到了夏天,相反,等我们散步回来,太陽还没有下山。我们到莱奥妮姨妈的房里时,西斜的陽光正照到窗口,停留在大窗帘和帘绳之间,被分割成一束束、一条条,透过窗帘射进房来,给柠檬木的多屉柜镶嵌上一片片碎金,又象照射林中的草木丛似的,以耀眼的斜光细致入微地照得满屋生辉。但是,难得有那样的日子:我们回来时柜子上的临时嵌饰已经消失,我们到达圣灵街时,窗户上已经没有夕陽的反照,十字架树林那边的池塘也已经失去了夕陽的红光,甚至变成银白色*;一道长长的月光,融入池塘的粼粼细波之中,并且铺满整个水面。每逢那样的日子,当我们走近家门时,就会看到门口有个人影;
妈妈对我说:
天哪!弗朗索瓦丝在等候咱们呢。你的姨妈不放心了;
咱们回来得太晚了。
我们顾不得脱掉外衣,赶紧上楼,好让莱奥妮姨妈放心,并且以现身说法向她表明,同她想象的恰恰相反,我们一路上并没有遇到不测,只是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了。天晓得,我的姨妈也明白,上那边去散步什么时候回得来就说不准了。
瞧,弗朗索瓦丝,我的姨妈说,我不是说着了吗?他们果然去盖尔芒特家那边了!天哪!他们一定饿坏了!你炖烂的羊腿搁了那么半天一定发硬了。这么说,回来就得一个小时!怎么,你们居然去盖尔芒特家那边散步了!
我还以为您知道呢,莱奥妮,妈妈说,我记得,弗朗索瓦丝是看见我们从菜园的小门出去的。
因为,在贡布雷附近,有两个那边供我们散步,它们的方向相反,我们去这个那边或那个那边,离家时实际上不走同一扇门:酒乡梅塞格利丝那边,我们又称之为斯万家那边,因为要经过斯万先生的宅院;另外就是盖尔芒特家那边。说实在的,我对酒乡梅塞格利丝的全部认识不过那边两字,再就是星期天来贡布雷溜达的外乡人,那些人,我们(甚至包括我的姨妈)全都压根儿不认识,所以凡陌生人我们都认为可能是从梅塞格利丝来的。说到盖尔芒特,后来我了解得更多一些,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当时,在我的整个少年时代,若说梅塞格利丝在我心目中象天边一样远不可即,无论你走多远,眼前总有一片已经同贡布雷不一样的地盘挡着你的视线,那么盖尔芒特对我说来,简直是那边的极限,与其说有实际意义,倒不如说是个概念性*的东西,类似赤道、极圈、东方之类的地理概念。所以,说取道盖尔芒特去梅塞格利丝,或者相反,说取道梅塞格利丝去盖尔芒特,在我看来,等于说从东到西一样只是一种语焉不详的说法。由于我的父亲把梅塞格利丝那边形容成他生平所见最美的平原风光,把盖尔芒特那边说成典型的河畔景观,所以我就把这两个那边想象成两个实体,并赋予它们只有精神才能创造出来的那种凝聚力和统一性*。它们的每一部分,哪怕小小的一角,我也觉得是可贵的,能显示出它们各自特有的品格,而这两处圣地周围的道路,把它们作为平原风光的理想或河畔景观的理想供奉在中央的那些纯属物质的道路,却等于戏剧艺术爱好者眼中剧院附近的街巷,不值一顾。尤其是我想到这两处的时候,我把我头脑里的这两部分的距离安置在它们之间,其实大大超过了它们之间的实际公里数;那是一种空想的距离,只能使它们相距更远,相隔更甚,把它们各各置于另一个层面。由于我们从来不在同一天、同一次、同时去两边散步,而是这次去梅塞格利丝那边,下次去盖尔芒特那边,这种习惯使它们之间的界线就变得更加绝对,可以说把它们圈定在相隔遥远的地方,彼此无法相识,天各一方,在不同的下午,它们之间决无联系。
每当我们想上梅塞格利丝那边去(我们不会很早出门,即使遇上-阴-天也一样,因为散步的时间不长,也不会耽搁太久),我们就象上别处去一样,从姨妈那幢房子的大门出去,走上圣灵街。一路上,打火铳的铁匠铺老板跟我们点头招呼,我们把信扔进邮筒,顺便为弗朗索瓦丝捎口信给戴奥多尔,说食油和咖啡已经用完,然后,我们经过斯万先生家花园白栅墙外的那条路出城。在到那里之前,我们就闻到他家的白丁香的芬芳扑鼻而来,一簇簇丁香由青翠欲滴的心形绿叶扶衬着,把点缀着鹅黄|色*或纯白色*羽毛的花冠,探出栅墙外。沐照丁香的陽光甚至把背-阴-处的花团都照得格外明丽。有几株丁香映掩在一幢被称为岗楼的瓦屋前,那是守园人住的小屋,哥特式的山墙上面罩着玫瑰色*的清真寺尖塔般的屋顶。丁香树象一群年轻的伊斯兰仙女,在这座法国式花园里维护着波斯式精致园林的纯净而明丽的格局,同她们相比,希腊神话里的山林仙女们都不免显得俗气。我真想过去搂住她们柔软的腰肢,把她们的缀满星星般花朵的芳香的头顶捧到我的唇边。但是,我们没有停下。自从斯万结婚之后,我的长辈们便不来当松维尔作客了,而且为了免得让人误以为我们偷看花园,我们索性*不走花园外那条直接通往城外田野的道路,而走另一条路,虽然也通往田野,但偏斜出去一大段,要远得多。那天,外祖父对我的父亲说:
你记得吗?昨天斯万说他的妻子和女儿到兰斯①去了,所以他要乘机去巴黎住两天。既然两位女士不在,我们不妨从花园那边过去,路近多了。
①初版时,斯万妻女不是去兰斯,而是去夏尔特尔。后来普鲁斯特决定把1914年至1918年的大战也写进小说,故而把贡布雷改置于未来的战区之内,即朗市与兰斯之间(事实上,贡布雷镇是以夏尔特尔附近的伊利埃斯为原型的)。
我们在栅墙外停了一会儿。丁香花已盛极而衰。有几株依然托出精致的花团,象一盏盏鹅黄|色*的吊灯,但枝叶间许多部分的花朵,虽然一星期前还芳香如潮,如今却已萎蔫、零落、枯黄、干瘪,只象一团团香气已消的泡沫。我的外祖父指点着对我的父亲说,自从他同斯万先生在斯万太太去世的那天在这里一起散步以来,这园内的景物哪些依旧如故,哪些已经改换模样。他抓住机会又把那天散步的经过讲了一遍。
我们的眼前是一条两边种植着旱金莲的花径,它在陽光的直射下向高处伸展,直达宅门。右面则相反,花园在一片平地上铺开。被周围的大树覆盖的池塘虽是当年斯万老先生雇人开挖出来的,但这花园中最着斧凿痕迹的部分也只是对自然的加工;有几处天然特色*始终在它们的范围内保持着独特的权威,它们置身于花园就象置身于没有经过加工的自然环境中一样,公然挑出自己本来就有的特色*。展示这些天然特色*极需一个僻静的环境,而在人工点缀之上它们自有一种孤幽的意韵:例如花径下的人工池塘边,两行交相栽植的勿忘我和长春花组成一顶雅致的蓝色*花冠,箍住了水光潋滟的池塘的前额,菖蒲象轩昂的王公挥落它们的宝剑,一任他们统治水域的权杖上紫色*、黄|色*的零落的百合花徽,散落在泽兰和水毛茛的头上。
斯万小姐的远行使我失去了有幸在花径一见她的倩影的可怕的机缘。不能结识这样一位享有殊荣、与贝戈特为友、能同贝戈特一起参观各处教堂的少女,应算是有幸抑或不幸呢?因为若与她相遇,自惭形秽的我必受到她的轻视;可是,由于她不在,我虽生平第一次得到静观当松维尔园内景色*的机会,却只觉得了无情趣。对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来说,情况倒似乎相反,他们也许觉得女主人们不在反给整个庄园增添宜人的气氛,使它具有难得的美(犹如登山之日巧遇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因而今天到这边来散步就格外适时。我真盼望他们的算计落空,突然出现奇迹,让斯万小姐陪伴着她的父亲双双来到我们的眼前,使我们不及躲避,只好同她结识。
这时我忽然发现草丛里有只篮子被遗忘在一根钓鱼杆的旁边,鱼杆上的渔漂还浮在水面。我赶紧设法转移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的注意,生怕他们发现她可能在家的些许迹象。不过,斯万倒曾经跟我们说过,他这回出门有点不合时宜,因为家里有人住着。那么说,这鱼杆可能是哪位客人放的。花径间听不到有人走动的声音。一只不见踪影的鸟不知在丈量哪棵树的梢头,它千方百计地要缩短白昼的长度,用悠长的音符来探测周遭的僻静,但它从僻静中得到的却只是调门一致的反响,使周遭更安定、更寂静,仿佛它本来力求使一瞬间消逝得更快,结果反使那一瞬间无限延长了。天空变得凝滞,陽光径直射下,让人想躲也躲不开;小昆虫们无休止地骚扰平静的水面,沉睡的池水一定梦见了想象中的弥漫无际的漩涡,仿佛在迅速地把软木渔漂拖进倒映在水中的那片悄然的天空,从而更增长我初见渔漂时的惶惑之感,渔漂几乎垂直地浮在水面,似乎随时都会沉入水中,我已经顾不得自己既想结识斯万小姐又怕见她的双重心情,考虑是否该去告诉她鱼已上钩。这时,已经走上通往田野小路的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惊讶地发现我没有跟在后面便转身叫我,我只得赶上前去。我觉得小路上掠过一股山楂花的香味。疏篱象一排教堂被堆积的繁花覆盖得密密匝匝,成了一座巨大的迎圣台;繁花下面,陽光象透过彩绘玻璃窗似的把一方光明照到地上;如胶似漆的芳香萦绕着繁花组成的圣台,我的感觉就如跪在供奉圣母的祭台前一样。花朵也象盛装的少女,一个个若无其事地捧出一束熠熠生辉的雄蕊;纤细的花蕊辐射开去,象火焰式风格的建筑的助线,这类线条使教堂的祭廊的坡级平添光彩,也使彩绘窗上的竖梁格外雄健,而那些绽开的花蕊更有如草莓花的洁白的肉质花瓣。相比之下,几星期之后,也要在陽光下爬上这同一条小路的、穿着一色*粉红的紧身衣衫、一阵轻风便可催开的蔷薇,将会显得多么寒伧、多么土气啊!
我虽留连在山楂花前,嗅着这无形而固定的芳香,想把它送进我不知所措的脑海,把它在飘动中重新捉住,让它同山楂树随处散播花朵的、洋溢着青春活力的节奏相协调这节奏象某些音乐一样,起落不定而且山楂花也以滔滔不绝的芳香给我以无穷的美感,但它偏偏不让我深入其间,就同那些反复演奏的旋律一样,从不肯深入到曲中的奥秘处。我暂且扭身不顾,用更新鲜的活力迎向花前。我纵目远望,一直望到通往田野的陡坡;那陡坡在花篱以外,一株迷失路津的丽春花和几茎懒洋洋地迟开的矢车菊,以稀稀落落的花朵,象点缀一幅挂毯的边缘似的点缀着那片陡坡,挂毯上疏朗的林野图案一定显得格外精神吧;而更为稀疏的花朵象临近村口的孤零零的房舍宣告村落已近似的,告诉我那里有无垠的田野,起伏着滚滚的麦浪,麦浪之上是叆叇的白云。而在田野边缘孤然挺立的丽春花,凭借一堆肥沃的黑土,高举起迎风燃烧的火炬,我一见到它心头便怦然跳动,就象远游的旅人在一片洼地瞅见嵌缝工正在修理一艘曾经触礁的船只,还没有见到大海便情不自禁地喊一声:大海!
然后,我又把眼光落到山楂花前,象观赏杰作似的,总以为暂停凝视之后再回头细看才更能领略它的妙处。但是,尽管我用手挡住周围的东西,只给眼前留下山楂花的倩影,但花朵在我内心所唤起的感情却依然晦暗不清,浑浑噩噩,苦于无法脱颖而出,去与花朵结合。那些山楂花无助于我廓清混沌的感情,我又无法仰仗别的花朵。这时,我的外祖父给了我这样一种愉快,其感觉好比我们看到我们所偏爱的某位画家的一幅作品,它同我们所熟悉的其他作品大不一样;或者我们忽然被人指引,看到那么一幅油画,过去我们只见过它的铅笔草图;或者听到那么一首配器华丽的乐曲,过去我们只听过它的钢琴演奏。外祖父指着当松维尔的花篱叫我,他说:你是爱山楂花的,看看这株桃红色*的刺山楂,多漂亮!确实,这是棵刺山楂,但它是桃红色*的,比白色*的更美。它也穿了一身节日盛装,是真正的节日盛装啊!只有宗教节日才算真正的节日,不象世俗节日随便由谁胡乱定在某一天,既无节可庆,基本上又无庆可言的;然而,它那身打扮更富丽,因为层层叠叠缀满枝头的花朵,使满树象洛可可风格的花哨的权杖,没有一处不装点得花团锦簇,而且,更因为这些花是有色*的,所以根据贡布雷的美学观点,它们的质地更为优良,这从市中心广场各家商店、乃至于加米杂货铺的售价贵贱即可窥其一斑:桃红色*的饼干不是比别的饼干贵些么。我自己也一样;认为抹上红色*果酱的干酪更值钱,其实这无非是他们答应把捣烂的草莓浇在干酪上面罢了。而眼前的这株山楂偏偏选中了这样一种食品的颜色*,这样一种使节日盛装更加艳丽的颜色*(因为它让节日盛装显得品位更高雅)。这类颜色*因为艳丽,在孩子们看来,仿佛格外美丽,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觉得比别的颜色*更充满生气,更自然,即使他们认识到颜色*本身既不能解馋,也不会被裁缝选作衣料。自不待言,看到这些山楂花,我除了更加惊喜之外,同看到白色*的山楂花一样,分明地感觉到它的喜气洋洋中并无丝毫的矫揉造作,没有人为加工的痕迹,全是大自然自发的流露,那种天真可掬之态,可与村中为在街旁搭一张迎圣祭台而奔忙的女商人,把满树堆砌,弄得既豪华又有乡土气的颜色*过于娇艳的花朵相比。树冠的枝梢,象遇到盛大节日供在祭台上的,外面裹着纸质花边的一盆盆盆栽玫瑰,细长的梢头缀满了千百颗淡红的蓓蕾,有的已含苞初绽,好比一盏桃红色*的石杯,让人绰约地看出杯心的一点殷红,它们比花朵本身更透出刺山楂的特殊的精神和不可违拗的品性*,它不论在哪里发芽,不论在哪里开花,只能是桃红色*的;它挤在花篱之间跟盛装的姑娘跻身于只穿家常便服、不准备外出的妇女们之中一样;它已经为迎接玛丽月作好一切准备,甚至仿佛已经成为庆典的一部分;它穿着鲜艳的浅红色*盛装,那样光采奕奕,笑容可掬这株信奉天主的、娇美可爱的小树啊!
花篱扶疏间,可以隐约看到园内有一条花草夹道的小径,除茉莉、三色*堇和韭叶兰之外,还有紫罗兰打开了它们的钱包,象科尔多瓦①的古老的皮件散播着芳香,颜色*近似凋谢的玫瑰;一条长长的水管盘旋在砾石铺就的台阶上,扎满小孔的喷头在香气被水润透的鲜花的上面垂直地展开一面由彩色*水珠组成的棱镜般的团扇。忽然,我惊得无法动弹了,仿佛眼前的景象不仅呈现于我们的视觉,还要求我们以整个身心来作更深入的感应。一位头发黄得发红的少女,显然刚散步归来,她手里拿着一把花铲,仰着布满雀斑的脸在看我们。她的黑眼珠炯炯闪亮,由于我当时不会、后来也没有学会把一个强烈的印象进行客观的归纳,由于我如同人们所说的,没有足够的观察力以得出眼珠颜色*的概念,以致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每当我一想到她,因为她既然是黄头发,我便把记忆中的那双闪亮的眼睛想当然地记成了蓝色*。结果,也许她若没有那样一双让人乍一见无不称奇的黑眼睛,我恐怕还不至于象当年那样地特别钟情于她的那双被我想成是蓝色*的黑眼睛呢。
①科尔多瓦:西班牙城市,以生产皮件著称。
我望着她,我的目光起先不是代替眼睛说话,而只是为我的惊呆而惶惑的感官提供一个伏栏观望的窗口,那目光简直想扑上去抚摸、捕捉所看到的躯体,并把它和灵魂一起掠走;接着,我担心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随时都可能发现她,会叫我过去,让我离开她,于是我的目光不自觉地变得蛮横起来,硬是强迫她注意我,认识我!她却把目光朝前一看又往边上一瞟,看到了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她定认为我们不值一理,所以她扭过脸去,冷淡而傲慢地侧身,使自己的容颜不留在我们的视线之内。但是我的外祖父和我的父亲并没有看见她,他们在继续往前走;于是她斜眼朝我望来。她没有特别的表情,甚至显得视而不见,但眉宇间有一种含而不露的微笑,两眼盯着我看。据我所掌握的有关礼貌方面的知识,她那种表情只能被认为是肆无忌惮的蔑视;她同时又做了个不体面的手势,根据我记忆中的那些交际标准解释,公然向不认识的人做出这种手势,只有一个含义,那就是故意侮慢。
快啊,希尔贝特,快来;你在干什么呢?一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太太,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裙,用权威的口吻,尖声地叫道。离她不远,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先生,身穿斜纹便装,盯着我看;他那对眼珠子简直象要从眼眶里蹿出来似的;小姑娘顿时收敛了笑容,拿着铲子走开了,也没有回头看我,她显得那么听话,那么有城府,让人捉摸不透。
就这样,希尔贝特的名字传到了我的耳畔,简直象符咒一般,刹那间把一个模糊不清的形象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也许有一天还能使我重新见到她。就这样,这名字传了过来,就象绿色*的喷水管中喷出的水珠,那样尖利、那样沁人心脾地洒在茉莉和紫丁香的花丛之上;它用纯洁的空气渗透它所经过的地区,并以缤纷的虹彩笼罩那个地区,它还以它所指的那位姑娘的神秘生活,把那个地区隔绝起来,成为有幸同她一起生活、一起旅游的人们专有的禁地;这一声呼唤在山楂花下,在我的肩头,表明了他们亲密的关系,表明他们同她、同她神秘的生活是亲密无间的,我更觉痛心,因为我无法进入那个神秘的天地。
有那么一小会儿(当时我们正在走开去,我的外祖父悄声说斯万也怪可怜的,他们让他扮演什么角色*!故意把他打发走,让她好跟夏吕斯厮混,那男的就是夏吕斯,我认得!还有那个小姑娘,也参与进这类丑事当中!)我忽然产生如下的印象:希尔贝特的母亲口气那么厉害,她都不敢顶嘴,说明她并非高不可攀,也得听命于人;这个印象减轻了一点我的痛苦,给了我些许希望,也使我的爱恋之情有所收敛。但是,这种爱恋之情很快又在我的内心升腾起来,仿佛是一种反应,我的受到委屈的心想通过这一反应来同希尔贝特并起并坐,或者把她也贬到同样的水平。我爱她,我后悔当时没有来得及想到什么妙语气气她,让她伤心,迫使她记得我。我觉得她很美,所以我恨不能转身回去,耸耸肩膀对她喊一声:您真丑,瞧您这怪样,叫我恶心!然而,我没有这样做,只是走开了,心里留下了这个红头发、皮肤上布满红色*雀斑、手里拿着一把铲子、笑着向我投来呆板而隐含深意的目光的少女的形象,并把它作为我这样年龄的孩子因无法违拗自然法则而不能得到的某种幸福的首例。她的名字在我和她一起听到呼喊的那片桃红色*的山楂花下留下了芳香,这名字的魅力还将征服同它接近的一切;我的外祖父母有幸结识并没齿不忘的她的祖父母,崇高的经纪人的职业,以及她在巴黎居住的香榭里舍大街的那个令人断肠的地区,都因与她有关而增光添彩。
莱奥妮,我的外祖父一回到家里便说道,刚才你要是能跟我们一起散步才好呢。你一定不认得当松维尔了。可惜我不敢,不然我就折一枝你那么喜欢的桃红色*的山楂花带回来送给你了。我的外祖父跟我的莱奥妮姨妈讲述我们在散步中的见闻,既是为了哄她高兴,也许还因为我们没有完全失去希望,盼望哪一天能怂恿她下床,出门走走,况且我姨妈原先很喜欢斯万的那个宅院,斯万是她接见的最后一位客人,那时她早已闭门谢客了。而如今,倘若斯万前来探问她的近况(她是我们家唯一的斯万还要求见见的人),她会让人回话说,她累了,请他下次再来;同样,那天晚上,她听罢外祖父的叙述,便说:是啊,等哪天天气好,我坐车去那儿的花园门口看看。她这么说倒是诚心诚意的。她很想再见见斯万,重睹当松维尔的芳华;但是,她力不从心,真要这么做恐怕会累垮的。有时候,天气晴朗,她的精力多少充沛些,她起床梳妆;可是还没有跨出门槛她就感到累了,忙着要上床。在她身上,已经出现人到老年万事休的心境只是比一般人来得早而已。她什么事都无心去做,只等着死亡临头,早早地把自己象蚕蛹一样地裹在茧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寿命很长,但在他们的晚年,即使当年曾是形影不离的情侣,即使当年曾是心心相印的密友,到了一定年纪,他们也不再为聚首而离家远行,甚至不再互致信札,他们认定了在这尘世间他们已无心曲可通。我的姨妈大概也心中有数,她不会再见到斯万,不会再出门,但是这种我们可能觉得痛苦难忍的幽闭生活,她大概倒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她精力衰退,每天都感到困顿不济,不得不划地为牢约束自己;她每做一件事,每有一个举动,即使不感到痛苦,至少也感到吃力,这样,不活动、与世隔绝、悄悄度日,她反倒能得到摄身养息的舒适和悠闲。
我的姨妈没有去看桃红色*山楂花堆艳叠锦的花篱,但是,我每次都要问我的长辈:她会不会去?她从前是不是常去当松维尔?我想方设法抓住机会让他们提到斯万小姐的父母和祖父母,因为他们在我的心目中跟神仙一样伟大。斯万这个姓对我简直具有神话般的色*彩,我跟我的长辈聊天的时候,我如饥似渴地盼望他们提到这个姓氏,虽然我自己不敢把它叫出口,但是我拐弯抹角地引导他们触及同希尔贝特和她的家族有点关系、甚至牵涉到她本人的一些话题,好让我感到离她不至于太远;我有时会突然迫使父亲开口,譬如说,我假装以为外祖父的职务早就是我们家祖传的行业,或者假装以为莱奥妮姨妈想要去看的那座花篱是在公家的地界内,我的父亲就会纠正我的说法,告诉我:不对,这个职务原先是由斯万的父亲承担的,那座花篱在斯万家的花园里。于是,我不得不狠狠地吸一口气,因为斯万这个姓,沉重地压在我心中永远铭记的那个部位,使我透不过气来,每当我听到它,总觉得它比别的一切更丰满;它之所以特别有分量,是因我每次都早已在心中呼唤过千遍万遍。它引起我一种快感;我深感愧疚的是竟敢向我的长辈们索取这种快感。由于这种快感如此巨大,他们得耗费许多精力才能使我得到,而他们并不能得到补偿,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并无快乐可言。所以,我往往转移话题。出于谨慎,也出于顾忌。但是,当他们一说出斯万两字,我赋予这个姓氏的种种特殊的诱惑力又都活跃起来。那时,我突然感到,我的长辈们对它的魅力也不能无所感触,他们甚至站到了我的立场,发现我的着迷之处,不仅不责怪我,甚至同我共鸣,我简直就象把他们征服、把他们带坏似的感到无比地内疚。
那一年,我的父母比往常早得多地决定了回巴黎的日子,动身的那天早晨,为了照相,他们给我卷了头发,并小心翼翼地给我戴了一顶我从未戴过的帽子,给我穿了一件丝绒的外套。我的母亲到处找我,终于在与当松维尔相接的小陡坡上找到了我。当时我正流着眼泪。搂住了长满尖刺的树枝在向山楂树告别,而且,我跟悲剧中的王妃那样,只觉得无用的衣饰是不堪忍受的负担,把我的头发做成堆在额前的小鬈鬈,实在是多此一举,我并不感恩,反而恨恨地扯掉卷发纸,把它们同我的那顶崭新的帽子一起踩在脚下①。我的母亲并没有因为我流泪而感动,她看到我的帽子被踩扁了,我的外套给糟蹋了,不禁叫出声来。我听不见她的叫喊,只顾哭着说道:我可怜的小山楂树啊,不是你们使我伤心,逼我走。你们从来也不让我痛苦!所以我将永远爱你们。我一面擦着眼泪,一面对它们许愿说,我长大之后,决不象别人那样荒唐地过日子,即使在巴黎,遇到春天,我也不去拜客,不去听那些无聊的敷衍,而是要到乡下来探望第一批开花的山楂树。
①这里,普鲁斯特间接地引用了拉辛的悲剧《费德尔》中的台词:这无用的衣饰,这层层的纱,压得我好苦!是谁以多事的手给我把头发卷成这样,并细心地把发卷优美地堆在额前?(第一幕第三场)
我们去梅塞格利丝那边散步时,一走进田野,就再也离不开田野了。风好象通过一条无形的小路,无时无刻不把田野吹遍,我觉得风是贡布雷独有的神仙。每年,我们一到贡布雷,为了切实感受一下我确已身临其地,我总要登高去寻觅风的足迹。它在犁沟里跑着,叫我跟在后面追赶,在梅塞格利丝那边,在那片鼓鼓溜溜的、几十里都不见沟壑的平原上,风总在人们的身边吹拂。我听说斯万小姐经常去朗市住几天,虽然离这儿有几十里之遥,由于中间没有阻隔,距离也就相对地缩短了。炎热的下午,我看到那同一股轻风从极目处吹来,把远方的麦梢压弯,然后象起伏的波浪驰遍寥廓的田野,接着它暖暖乎乎地、悄声细语地伏到我脚下的野草丛中。我与她共有的这一片平原仿佛使我们更接近,把我们联结在一起。我当时想,这股轻风曾从她的身边吹过,风的悄声细语传来了她的某些消息,只是我听不懂罢了。所以,风吹拂过我的跟前时我拥抱了它。左边有一个村庄,叫尚比欧村(本堂神甫称它为CampusPagani异教庄)。右边,在一片麦田的上面,遥遥可见圣安德烈教堂的两座钟楼,雕琢得很精致,颇有乡土风味,它们也跟麦穗似的,尖尖翘翘,瓦片蜂窝般地一格格紧扣成行,象正在变黄的麦粒。
苹果树的树叶,长得与其它果树不同,一般人不会认错;在绿叶的衬托下,枝头间距对称地绽开一团团宽瓣的、白缎般发亮的花朵,或者半悬着一簇簇羞红的、欲开还闭的蓓蕾。在梅塞格利丝那边,我第一次注意到苹果树在陽光明媚的大地留下圆圆的树荫,夕陽在树叶下面斜投下一丝丝金线;我看到父亲用手杖截断那丝丝金线,而它们却宁折不弯。
有时,下午的天空中出现苍白的月亮,象一朵白云在悄悄地运行,没有光泽,好比没有登台的女演员,穿着平时的服装,不事声张地悄悄坐在剧场里看看同行的演出,但愿不引人注意。我喜欢在画上、在书中见到月亮的形象,但是当年我所欣赏的那些艺术作品,与今天我觉得把月亮描绘得很美、甚至都认不出那是月亮的艺术作品,有多大的不同呀至少在早年,在布洛克打开我的眼界,使我的思维更倾向于纤细的和谐之前是这样的。那些作品,例如森蒂纳的某部小说,格莱尔的某幅风景画,把月亮描绘成清晰地悬挂在天空的一弯银镰,诸如此类的作品同我自己心目中的印象一样地稚拙粗俗,我外祖母的两位妹妹见到我喜欢这类作品就很生气。她们认为,给孩子们看的作品,孩子们看后由衷地表现出欣赏趣味的作品,应该是一个人成年之后仍叹赏不已的作品。在他们的心目中美学价值一定是同具体的物质一样,眼睛一看便能感受到它的存在,不必在内心经过一些等价物的耳濡目染,慢慢酝酿成熟。
凡德伊先生在蒙舒凡的住宅,面临一潭深涧、背靠灌木丛生的山坡,就在去梅塞格利丝那边的路上。所以,我们常在散步时遇到他的女儿驾驶一辆轻便货车飞快地从我们身边驰过,近年来,我们见她已不再独来独往,总有一位年纪比她大的女友陪伴着她,那人在这一带名声不好,后来般到蒙舒凡定居。大家都说:凡德伊先生准是被那女人的甜言蜜语迷住了心窍,才听不到人家背后的议论。他平时听到一句不得体的话都会面红耳赤的,如今居然允许自己的女儿跟那样的女人在家里出出进进,还说那女人不平凡,感情丰富,在音乐方面更有不同寻常的才情,可惜她过去没有得到发挥。他可能明明知道那女人并不关心他女儿的音乐修养,而是教唆她干别的事。凡德伊先生倒真是这么说过;事实上,一个人凡同谁有过肉体上的关系,总能使那个人的亲属对他(或她)的精神品质产生由衷的钦佩。肉体之爱尽管受到那样不公正的诋毁,却能迫使每一个落入情网的人把内心的善良和献身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他(或她)的亲朋好友感到光彩夺目。贝斯比埃大夫多亏他那副大脑门和那两条浓眉,可以随心所欲地扮演坏蛋,但他的模样却根本不象,所以不会有损于他作为大好人的不可动摇、但名不副实的声誉。他用粗鲁的语气说了下面这番话,巧妙地把本堂神甫和大伙儿逗得笑出了眼泪:敢情!据说这娘儿们跟她的朋友凡德伊小姐在搞音乐。看来真让您感到意外。我反正不知底细。昨天,那个当爸爸的还跟我这么说呢。怎么说,那丫头爱好音乐没错,我不赞成压抑孩子的艺术天分。显然,凡德伊也不赞成,况且他自己还跟他女儿的女朋友一起玩音乐呢。哈!天晓得。他们家成了音乐窝了。你们笑什么呀?只是那帮人音乐玩得太过分。那天我在公墓附近遇到凡德伊老先生。他腿力不济,都站不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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