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斩尽(1 / 2)
高通胸口被捅穿,刀身齐根没入,整个身子在惯性下继续向前,狠狠撞在了周长林身上,带着他骨碌碌翻滚。
砰!
直到撞上了墙壁,滚在一起的两人才停下。
周长林被压在身下;高通趴在上方,双目暴凸,已经说出不话来,嗬嗬吐血,染红了衣服。
“高兄?!”
周长林终于看清了身上之人的脸,惊呼一声,心中自责、慌乱,可也没忘了眼前的危机。
哒哒哒!
此时,方锐已经大步追到了跟前。
这个处境,周长林根本来不及从高通身上拔刀,丰富的战斗经验,让他左手撑地,右脚一脚扫出。
——他谋算得很好,逼退方锐后,就地一个翻滚,顺势拔刀,到时手持砍刀,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然而。
方锐不闪不避,咔地一声,反手抓住了周长林的右腿。
一般来说,胳膊拧不过大腿,更别说,硬接下这迅猛一腿了,可方锐不但接下了,还死死扼住,让周长林动弹不得。
‘这股力气……八品都不可能!难道是……七品?!’
周长林心头一跳。
纵然不敢相信,可事实摆在眼前,也只有这一个答案。
他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恐惧,欲哭无泪:你TM早说,我就是吃了熊心豹子,怎么敢对七品武者截杀啊?!
更让他憋屈的是:方锐明明这么强了,正面交锋,都能大占上风,竟然还搞偷袭,简直不讲武德!
咔嚓!
方锐用力一扭,直接将周长林右腿掰骨折。
“啊!”
周长林顿时发出一声惨叫:“饶……饶命……”
方锐却理都不理,趁着对方痛得脸色扭曲的刹那,一步跨出,抓住周长林头发,按着对方脑袋,往旁边墙壁上狠狠一撞。
砰!
鲜血迸溅,一颗大好人头直接变了形状。
世界清净了!
“反派死于话多,我可不会。”
方锐喃喃着,沾血的手在周长林衣服上抹了抹,干脆利落站起身。
整个战斗过程,从始至终,完全是一边倒的碾压局,前后时间,也不过几十个呼吸。
然而,这背后却是……
方锐对这段路程,不知道走过了多少次,探查了附近多少回,甚至,每次经过这些地段,都会特别注意。
他脑海中不知道模拟了多少次,在这段路程上,自己如何偷袭,从哪个位置袭杀最好……或者:自己万一被追杀,从哪些路线逃跑,哪里可以打伏击……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可以说:方锐秋风扫落叶的背后,是无数次盘算模拟的心血。
“我一般不动手,若要动手,就务求是碾压局!”
方锐目光一闪,来到旁边,拔下高通尸体上的砍刀。
“二叔,我来了……我……”
周处呼哧呼哧喘着粗气,这时才赶到,然后,就看到了高通、周长林两具还没凉透的尸体,以及如魔神一般转过身盯着他的方锐。
“高伯……二叔……你……你……”
他声音颤抖,情不自禁吞咽了口唾沫,只感觉双腿发软。
“还有一个漏网之鱼啊!”
这时,高通的尸体已被方锐拎起,砸了过来。
砰!
周处被应声砸倒,怀中一支匕首叮铃铃掉落。
方锐握着砍刀,大步上前,挑断了周处手筋脚筋,在这人惨叫声中,将刀刃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来截杀的,除了你和这两人外,还有谁?”他冷声问道。
“饶、饶命……饶我,我就告诉你……”周处结结巴巴说着,只感觉下肢一阵温热,赫然是尿裤子了。
方锐没说话,刀尖从周处脖子移开,对着他脊背一处扎下。
他是医师,知道人体的许多部位,受伤极其疼痛、但不致命,如果此人嘴硬的话,倒是可以陪他玩玩。
“啊!”周处应声发出惨叫,痛得脸色发白,额头冷汗直流。
“还有谁?”方锐再次问道。
“没、没了。”周处顿时老实了。
方锐没放过他,又开始问其它问题,语速极快,根本不给周处反应时间,甚至每隔一会儿,还会挑一些重复询问……
一通问询之后,得出了他想要的情报。
然后,刀光一闪,一道红线从周处脖颈上出现。
“周长林、高通……”
方锐目光闪烁。
据周处所说,这两人,朋友是有,但基本都是酒肉朋友,不可能替他们出头。
“也是,混帮派的混混,能有什么好友?就算是至交亲朋,也不大可能来找我寻仇。”
“小说话本中,杀了一个,就如同捅了马蜂窝,一个接着一个送人头的,不过是为了戏剧冲突罢了!”
这是真实世界,不是小说,人要现实得多。
——哪怕是至交亲朋,也几乎不可能为了一个死人,去和强敌搏命,相反,争抢财产、吃绝户,甚至‘汝妻子,吾自养之’的可能,都比那种概率大多了。
“故事中口口相传的忠义之辈,正是因为屈指可数,才会被传颂、希冀啊!”
至于野狼帮?
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野狼帮不过一个帮派组织,办事拿好处,可不是帮众的老母,专门擦屁股的,外面惹的祸患,自然自行承担。
为了周长林、高通,就出动强横武者报复?
简直无稽之谈。
别说方锐没有冒犯到野狼帮,没有利益冲突,即使有,面对方锐这般强者,对方也会权衡再三,看是否能拉拢,或者其它各退一步的解决办法……
在真正穿鞋的人面前,武力永远是最后一步。
“我的成品药生意,这次之后,应该就没人再敢觊觎了。”
倒不是没有更强大的势力,而是:以成品药生意目前的利润,方锐表现出来的实力,已经能够镇得住。
门当户对、德位相配,就是这个道理。
“此处非是久留之地,事情了结,也该尽快离开了!”
方锐目光一闪,抓紧时间摸尸。
他在周处、周长林、高通三人身上搜刮一通,只得了一些大钱、碎银,加起来约么一两银子。
“穷鬼!”
方锐不由暗骂了声。
不过他也理解,这些人是来截杀他的,身上带那么多钱做什么?
真要说,这次战斗的收获,除了震慑黑市众人、护住成品药生意之外,最有价值的,并不是那一两银子……
而是:一把砍刀,一把匕首——前者是周长林的,后者,则是从周处身上缴获的。
那把砍刀,和县兵的制式武器质量差不多,在黑市中,约么能卖出十两银子;那把匕首,也值个二三两银子。
“好东西!以后打斗,终于不用赤手空拳了。”
“匕首可以随身携带……砍刀的话,稳妥起见,还是找个地方埋了,等需要的时候,再起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