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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9 章(她不必回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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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爷风光下葬在深山里,那是他生前已经选好的墓地。下葬后,诸事料理过,陆家人陆续也都撤走,只剩下陆守俨。这几天陆守俨单位有急事,没能一直守着,不过这天赶上周末,他赶紧过来陪着初挽。他过来的时候,初挽才从村支书家回来,见到他,道:“锅里热着小米粥,你先喝点吧。”陆守俨:“我不饿,过来路上吃了点东西。”说着话,两个人进屋,却见临窗户的炕桌上摆了几摞子的书,还有笔记。初挽:“这是我往常看过的书,以后也得翻翻,你开吉普车来的是吧?把这些都搬你车上吧。”陆守俨:“好,那我这就搬,到时候放我们宿舍。”大院宿舍里也置办了书架,正好可以放她这些书。当下两个人一起搬,那些书不少,除四书五经外,光《史记》《资治通鉴》都好大一摞,陆守俨来回搬了好几趟,总算都搬上去了。陆守俨:“还有吗,你往常用的,还有需要带过去的吗?”虽然没明说,但老太爷不在了,以后进了城,她肯定不会经常回来了。陆守俨:“这房子,我看你几个舅舅都眼馋着,我们自然能保下,不过我们不住在这里,就怕他们生出幺蛾子,回头我想办法加固下围墙,免得被人搞破坏。”老人才走几天,初挽正难受,他也不好太问,只能回头慢慢办手续。不过房子藏在山村里,他们经常过来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她几个舅舅住在这里,既然心生觊觎之心,自然生出许多事来。譬如别人把猫放进去,孩子放进去,借着由头爬进去找猫找孩子,过去把房内糟蹋一番,谁还能天天来查。毕竟是老人家生前住过的,如果被恶意之人那样糟蹋,总归心里会不痛快。初挽听着,却抬眼看向他:“干了半天活,出汗了吧,你洗洗吧。”初挽很直白地道:“我想你抱着我。”说着这话的时候,她的手已经落在了他的腰带扣上,指腹轻抚着上面沁凉的五角星。陆守俨眸中波澜乍起,他看着她,低声说:“好。”于是陆守俨过去洗了洗,初挽也洗了洗,之后初挽上了床,床很小,也就能容纳她一个人罢了,陆守俨便站在床边。陆守俨动作很轻,生怕伤到她,温柔到小心翼翼。不过初挽却并不满足,她咬着唇,水润的眸子直勾勾地看着他:“怎么,你是不行吗?”没有男人能接受女人这样的质疑,特别是当他们的身体某一处镶嵌在一起的时候。偏偏她仰着下巴,略有些挑衅地用湿润的眼睛望着他。他眸色深敛,绷紧了下腹,之后骤然失控,动作发了狠,狂澜怒涛,肆意到不可收拾。初挽仰望着上方的男人,无法理解,这个男人怎么可以这样,明明动作如此肆狂发狠,面上情绪却丝毫不显。房间内光线昏暗,她看不清他的眼睛,她徒劳地伸手,想靠近他,却被他的动作抖得厉害。她便不去看了。其实不需要在意这些,她只知道,此时此刻,他凶狠发狂,带着她席卷了一个陌生的领域,让她去忘记眼下所有的一切。她很需要这种淋漓尽致的狂乱。窗外飘来潮湿的泥土气息,混杂着劈柴被烧过后的味道,陆守俨有些失了控。当一切结束后,陆守俨将塑料套子扔到了一旁垃圾桶中,他看到上面沾染了红色。他动作略顿了下,看向依然瘫躺在床上的初挽。她纤薄的背紧贴着床单,瘦弱无力,像是一尾离开水的鱼。他便上前抱起她来,她背部湿滑,都是汗,两个人的肌肤和汗水全都黏在一起。他低头,缱绻地吻她,在她耳边说:“我去烧点水,给你洗洗?”初挽有些艰难地摇头:“不用了,你先去吉普车上等我,可以吗?我还有点事要办。”陆守俨不放心:“你要做什么,我陪着你。”初挽:“我想自己和太爷爷告别一下,你先出去吧,我等会就过去,然后你带我去机关大院,我们回家。”回家,这两个字落入陆守俨耳中,他眸色转深。他点头:“好,那我等你,你快一点。”初挽抿唇,给了陆守俨一个安抚的笑:“嗯。”陆守俨看着初挽,她有些疲惫,眼尾残留着泪痕,额头上隐隐泛着细密的汗湿。他专注地看了她十几秒,才穿好衬衫,扣上袖子,起身离开。离开前,他细心地关上了门。走出院子后,外面天有些阴,刮着的风里好像都透着一丝湿润的凉意。他走到了吉普车旁,摸了摸,找出一根烟来,点燃了。他平时并没有抽烟的瘾,进了单位后,遇到一些应酬场合,还是会随身带着。现在,他觉得自己需要抽一根。空气湿凉,他站在柿子树下,拿出火柴,在阴云蒙蒙中点燃了一根烟,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烟,之后缓缓地吸了一口。他将身体微靠在柿子树干上,眼帘垂下来,一口烟自唇中悠悠溢出。他还在回想着刚才屋中的情景。她皮肤很白,白得晃眼,但是生得纤弱,肩膀窄,腰也细,细得仿佛一用力就会断掉。他看到她仰着潮红的小脸,眼中是一片氤氲的水汽,像是痛苦得要哭了,却没有哭出声,甚至用手背捂住了自己的唇。这样的她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会想把她撕碎吞噬下去。明知道这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时候,她一定正沉浸在悲哀中,她只是需要发泄,而自己不应该和她这样胡闹,但他还是没把控住,被她几句言语引得失控。陆守俨想起结束后,他看到的那些血丝,他不知道怎么了,是不是伤到她了。这让他的心钝钝地疼着,不光是自责,还有不堪的羞愧,以及说不出的罪恶感。她在这世上并没有别的亲人了,只有一个太爷爷,她的太爷爷前几天才下葬,他就迫不及待地在老房中放纵自己的欲望,和她肆无忌惮,甚至恣意到把她伤了。明明她现在还小,而且经历了这么一场丧亲之痛,这是她身体最虚弱的时候。陆守俨艰难地舔了舔干涩的唇,微合上眼睛。谁知道这时,他听到一个声音喊道:“着火了,着火了!”陆守俨陡然,却见到,就在初挽家里的方向,有浓烟冒出。一时竟是血液骤凉,他僵了半秒,便陡然迈腿,疯狂地冲回去。烧起来的果然是初家,这个时候已经陆续有村民赶来了,初挽几个舅舅舅妈也都到了,围着这房子,跌足大叫:“这怎么烧起来了,怎么烧起来了!”陆守俨狠狠地拨开众人,直接冲进院子,却见火光滔天中,初挽穿着单薄的碎花衬衫,站在院子中,望着那冲天的烟火。噼里啪啦的火声不绝于耳,风吹起烟雾,飘向远方。她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飞扬起的每一根长发都被火光镀上了一层金边。陆守俨的心狠狠被击中。他猛地冲过去将她抱住,咬牙切齿地道:“你疯了吗?你疯了吗?你在做什么?”说着,他打横抱起她,就往外冲。冲出院门后,所有的人都围上来,这时候村支书也来了,大家提着水要救火,不过火势太大了,显然是救不成。村支书看着被陆守俨抱在怀中的初挽,松了口气:“人没事就好,人没事就好!”旁边三舅突然瞪大眼睛:“这房子就这么烧了,好好的怎么烧起来了,眼看要下雨怎么就烧起来了!”三舅妈嚷嚷起来:“初挽嫁出去了,房子肯定归我们吧,怎么会烧起来了,谁烧的?这算怎么回事,烧了我们的房子!”周围人一听,连忙劝,房子烧了,这是谁也不想的,烧了也没办法,人没事就行。一个幽冷的声音传入大家耳中:“我烧的。”这话一出,所有的人全都看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是初挽,被陆守俨搂在怀中的初挽。陆守俨身形高健,而初挽太过瘦弱,被陆守俨强健臂膀箍着的初挽看着那么小一个。不过瘦弱的初挽眼睛却很亮,亮到发冷,像刀光。她眸光扫视过所有的人,唇边绽开一个浅淡的笑,才轻声道:“这是我太爷爷的房子,我太爷爷没了,这房子也没存在的必要,我就烧了。”三舅妈顿时发出尖锐的声音:“你什么意思,这房子得留给我们,这不应该是给我们吗,你凭什么做主烧了?你这都嫁出去了你还烧我们的房子!”三舅也是瞪眼,赶紧找村支书:“支书,你瞧,你瞧,这都什么事,这哪能烧呢,初挽是嫁出去的,户口都不在咱们村了!她在咱们村烧房子,这不像话吧,你说这事怎么整?”其它几个舅舅也是瞪眼,气急败坏,但没说什么,他们等着三舅出头。陆守俨已经放开了初挽,不过依然用胳膊微护着。他没说话,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冷眼旁观。村支书叹息连连:“初老太爷刚没了,这房子人家初挽还住着,烧了也没法,现在又不是你们的,人家烧了,还能赔你们不成!”其它人听着,也都劝,劝几个舅舅,本来这房子确实没到他们手里,烧了,还能怎么着?三舅妈气急败坏:“可里面还有东西呢,锅碗瓢盆那不是东西?桌子椅子那不是东西?万一有个老玩意儿,说不定还能值几个钱呢?”陆守俨却在这时开口了:“那些东西,就算留下,也是初挽的。她的东西,她想烧就烧,还轮不到谁来说话。”三舅妈一瞪眼,想说什么,不过嘴唇动了动,没敢说。陆守俨年纪不算太大,二十七八岁,但是十一年军旅生涯,刀枪火海死人堆里走出来的,他现在只是这么一开口,便已经不怒而威,带着迫人的气势。空气中传来浓烟的焦糊味,噼里啪啦的声响中,大家面面相觑。最后,三舅终于站出来:“就算是天皇老子来了,也得遵守规矩吧,初挽的户口不在村里,商品粮户口,她就没办法继承咱们村的土地和宅基地。”大舅也壮着胆子上前:“说得是,房子烧就烧了,也没办法,但这边的宅基地和承包责任田,这个得给我们分吧,初挽是研究生,吃商品粮了,也没法和我们抢这个了吧!”二舅也忙附和:“对,支书,咱们村的东西,没得让外姓人占便宜吧?这件事就是到了皇帝老子那里,也是这么一个理!”三舅妈顿时精神起来:“那宅基地跟承包田,怎么也得给咱们吧!“村支书叹了声:“说起来,初老太爷姓初,初挽姓初,你们呢,都是姓陈的,这根本不是一码事吧!”几个舅舅瞪眼:“那该归谁,总不能归外姓吧?”大家对陆守俨自然忌惮,但是真金白银面前,都得往上冲了。村支书呵呵笑了下:“初老太爷点的头,初挽也签字了,这宅基地,还有这责任承包田,在老太爷没了后,就直接收归咱们村里了,责任承包田直接用来植树造林,至于宅基地,给孩子盖一所新学校。”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惊到了,几个舅舅更是不敢相信。三舅第一个冲出来:“凭什么,凭什么就给村里盖学校了?”村支书:“这个是合理合法的,咱都是经过乡里同意的,谁要是有意见,行,那就往上说理去!”旁边村里的会计出来了,给大家圆场:“这事没法说,你们说起来,是初老太爷孙媳妇的娘家人,这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家想给谁就给谁,怎么着也没法给到咱头上,现在人家把东西都给上缴到村里了,这不是正好吗?对不对?怎么着也挑不出错来!”村支书也道:“对,这宅基地是给村里的,现在房子烧了,宅基地就是公家的了,要给孩子们盖学校的,轮不着你们在这里说道了。”几个舅舅自然不服气,不过陆守俨已经不想听了。他拉着初挽的手,领着她来到了吉普车上,之后怜惜地将她抱在怀里。初挽笑:“我把房子烧了,所有的东西都烧了,烧了一个一干二净,我太爷爷住在这里,整整住了四十年,他走了,没有人可以玷污他的房子他的家什,让这栋房子这些东西跟着他一起陪葬吧。”她望着那巍巍青山:“这也是他老人家的遗愿,他在世间,不留片瓦,只留下一个我。”陆守俨捧着她消瘦的小脸:“这样最好了。”一把火烧了,初挽心里痛快,也算是对这里的一个了结,这是最好不过的了。宁愿烧了,也不便宜那群人,让那群人眼巴巴地看这一场,最后什么都落不着。就连宅基地,也要给村里盖学校,那几个舅舅想抢都不敢抢了。初挽:“走吧,离开这里。”陆守俨点头,当下开车,缓缓驶出。他开得很慢。他知道初挽未必真舍得,她一定会想回头看一看这里。他开着车,就见初挽侧首,隔着玻璃窗看向远处起伏的十三陵山脉。蜿蜒绵亘的山脉雄伟宽弘,气势千里,远远望去,竟是重峦叠嶂,秀丽森然。他想起初老太爷最后和他说的话,怔了很久,才道:“明朝帝王把这里选做长眠之地,果然是环山抱水的风水宝地,老太爷埋葬在这里,想必也能安息了。”初挽看着窗外,却见烟雾云气,郁郁霭霭。她低声道:“太爷爷四十年前选在此处,也许就是为自己选了墓地吧,他此生不出十三陵————”她顿了顿,突然明白了。从当年那个名满四九城的初家大掌柜远离了琉璃厂,他就已经把自己当做死人了。她回望那山村。红叶漫漫,溪水潺潺,这里有世间景致之最美,也有人心之最险恶。原始的淳朴和人心的险恶,偏偏就是共生花。她扯唇,笑了下:“十年后,我会回来。”有一天,她会衣锦还乡荣归故里,那些曾经看不惯她的人,将在她面前低头弯腰,把他们手中的土地贡献出来,捧到她面前。当下,她收回目光,微合上眼睛,不再看了。山山而川,征途漫漫,未来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不必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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