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短歌行(1 / 2)
锦旗猎猎,马蹄阵阵,飞鹰走狗,猎啸长空。当朝太尉与司徒会猎于洛阳北郊!
一时呼啸于南北,一时唐突乎东西,热闹非凡,场面盛大。
三日前,附近的居民就已被赶了出去,如今这里只有何苗的猎队。
“奉孝啊,何苗的猎队这么厉害,你为什么说他就打不过董卓的大军呢?”
郭嘉笑着,说道:“司徒,打猎和杀人不是一回事。一般猎物,听到犬吠鹰啸,早就吓破了胆,只知道逃命。就算真的遇到猛兽,猎队人数众多,再凶悍的猛兽也不敢回击,只能逃命而已。因此,猎队又有何惧,只管尽兴捕杀而已?这样的会猎,猎物永远是猎物,猎手永远是猎手。”
王允望着那些被屠宰的麋鹿和狍子,深以为然。
郭嘉接着说道:“可是打仗就完全不同了。两军相遇,刀剑未出,弓矢尚存,马未秣草,士未带甲,但久经战阵之人,一望之下,已知高下。大人可知,是因何看出的么?”
“莫非是传说中的士气,就想杀气一样。在大街上突然碰到混混,就算只是擦肩而过,寻常人就会有些害怕,更别提杀人犯、黑社会什么的了。”王允道。
郭嘉道:“大人高见,一语中的。”
王允笑了笑,身为主公,就是这点好处,听不完的马匹和奉承,很容易就会让自己飘飘然,身心愉悦。
“就是士气。在两军还未交手的时候,士气就已经多次交锋了。出征的理由,作战的动机,天下的舆情,后勤的补给,战场的选择,都将影响士气。这些东西在到达战场之前,就已经开始比拼了。然后两军对峙之时,往往会有一番唇枪舌剑,临阵叫骂,为了打击对方,鼓舞自己,往往无所不用其极。但这些都不是最关键的,对士气影响最大的是”
“武将。”王允道。
郭嘉点了点头,道:“没错,就是武将。武将决人生死,如果能够阵前斩杀对方武将,将给对方的士气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这也是最能够激发我方血勇的。”
王允能够理解。说到底,冷兵器时代不想现代化战争,有机会决胜千里之外。如今的战场上,要稳定战线,凝聚士气,武将必须带头冲锋。一名武将,一面旗帜,一个希望,也只有这样,在成千上万人之中,才能聚拢人心。项羽即使成为了霸王,作为军队的统帅,也会亲自带兵冲击。刘邦麾下,诸多猛将,但在决战的时候,然后会亲临前线,有几次险些丧命就是这个道理。
这也就是武将的作用,但也是武将的弱点。
“回到刚刚的问题,为什么打猎的时候,如此厉害的队伍,上了战场和董卓的关西军相比,就必败无疑呢?就是因为士气。这些猎队,面对的不再是只知道逃跑的麋鹿和野兔,而是那些整日和西羌厮杀,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骄兵悍将。到了那个时候,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声呵斥,原来的猎队,就只会变成可怜的猎物,四散奔逃,被人屠戮,除此之外,没有第二种可能。他们根本不是用来杀人的。”
王允叹了口气,收起幻想,说道:“是我异想天开了,帮我叫何苗过来吧,我有话和他说。”
郭嘉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貂蝉捧着王允最早写就的《观沧海》,低头不语,但从起伏的前胸可以猜测出她此时心情的一二来。
这绝对不是一头色狼可以写出来的
草娥仿佛是看穿了貂蝉的心思,说道:“小娘子,这首乐府,是我看着主人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
别人代笔的吧?不会吧!这怎么可能会是那头老色狼写的呢?歌以咏志,没错,他如何会有这样的志气?
手捧长卷,貂蝉仿佛看了山河之雄伟,波涛之汹涌。但与这些相比,她更能感受到日月星辰运行的伟力和那无边无际的雄浑气魄。而最后,无论是山岳还是波涛,不管是日月还是星辰,都仿佛藏于作者的胸怀之中。所谓胸藏百万兵已经不足以描述这等胸襟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