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小元霸 第一百二十九章 鱼腩沐香汤(1 / 2)
刚迈出大牢的门槛,犯人就被阳光刺得不得不抬手遮住眼睛,这阳光他可有好些日子没见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抬头看那镇抚军官已经走远,他赶紧抬脚追上去。
「长官,咱们……这是去哪儿呀?」犯人扭头看看,这既不是往县衙大堂、刑房老爷的签押房,更不是往刑讯室,不由地有些忐忑。
他仰起自己那张长得毫无特点的脸,瞧见自己已经出了院子进入一条夹道,忽地想起自己当初就是被人扭着胳膊从这条路送进来的。
还未琢磨过来到底怎么回事,他俩已经迈出了衙门。那镇抚军官给门子看了张纸,对方拱手就让他们这样走出来了。手上没枷、铐,脚上也没镣子。
犯人疑惑地不敢往前挪步,回头瞧了瞧大门和上方「余干县衙」四字的黑漆大匾。
「嘿,想什么呢?走啊!」军官招呼他。
「我……,就这么出来了?这、这能行?他们不会追出来把我揍一顿,再抓回去吧?」犯人话刚说完,就看见路口呼啦啦过来几个做公的,吓得他连忙躲到军官身后。
「周都头。」军官向对方为首的大汉立正并行了军礼,然后抱拳说:「在下把人领出来了,手续文书都在孙老爷那里。」
周正一如既往地不苟言笑,点点头朝他身后看了眼说:「这家伙行吗?我真怕他误了你,瞧他这怂样子。」
「没事,你还不知道我?本就是个泼皮,这还不是咱的拿手戏?」军官笑嘻嘻地回答,看上去和这「周都头」很熟。
犯人想起来,第一天审自己时刑房主事老爷问完话,后头的主审两人中就有这个姓周的。他不禁身上打个哆嗦。
「既然你挑了他,那好吧。」周都头用手一指犯人:「小子,让你怎么做就怎么做,若让他出事受了伤害,我必捉你回来,叫你把老子对付倭寇的手法都尝一遍。听清了?」
犯人吓得脸色发白,虽然不明白要做什么、怎么做,还是赶紧鸡啄米般点头答应。
「你去办事吧。」周都头让手下退后,招手让谢三儿走近些,在耳边道:「窦炯已经带手下去了三塘,他熟悉情况,会在那边配合你们行动。
有事到巡检分司找他用手指比划或者写丹哥儿的阿拉比亚数字‘五、四、二,他看了便知你是自己人。」
窦炯是和卫雄一样的快班捕头,不过他分管城外,所以周正说他对三塘那边熟悉。
谢三二用眼神表示会意,抱拳相谢后,带着那犯人继续往前走。
「咱们找个混堂,你先去把身上洗洗、换身衣服,吃饱了好好睡一觉,晚点咱们再说正事。」
说完指指不远处的一家门脸,那上面挂着三块扎染印花的青布帘子,谢三儿径直带着犯人走了进去。
那时可以洗澡的场所有两种,低档次的门前挂帘上有「香水行」三字,即俗称的混堂,高级的有帘无字,帘上绘着莲花寓意出「淤泥而不染」,有钱、有地位、有文化的人管它的叫做汤池。
前者或用竹节接引炭烧的地龙热水、或修池引温泉供人洗浴,有搓背、修脚、剪指甲、打理须发等,甚至还有代洗、烘干衣物的,如李丹在万年享受的便是这种。
汤池则多为雅间个性化服务,除上述外还有饮食、酒水甚至女***,或可在外间吹拉弹唱烘托气氛,当然,在洗好后给你找个房间休息更是没问题。
这类不是寻常人能去的,类似后世「洗浴中心」。谢三儿今日算是承犯人的情,便进了这样一家汤池!
这也是本县两家汤池之一,乃是吴家的产业。进门每人二两银子这是规矩,人家说了多退少补,但不接受事后兑付,再有地位也得照这行规来。
谢三儿也稍微舒服和放松了下。等到两个时辰之后他让伙计带自己去了犯人休息的房间,拉开门一瞧,这小子还四仰八叉地睡着。
谢三儿过去踢了踢他的腿:「该起来说正事了,等会子再睡!」
「什、什么正事?」那家伙迷迷瞪瞪地爬起来,见是谢三儿,急忙起身叉手、站在桌边。「长官有何吩咐?」
「嗯?你怎知我要吩咐?」
「嘿嘿,您带我到这种地方来,那肯定是要我做很危险、可能掉脑袋的活计,这个我还能看不出么?」他说着,顺从地低下头去。
「那你猜,我会让你做什么呢?」谢三儿在凳子上坐了,指指另一张让他也坐下说话。
「呃,不会是……想让我回蓼爷、蓼花子那儿潜伏做间吧?」
谢三儿「哧」地笑了:「你叫甚来着?」
「小人余亮,人都唤我‘鱼腩。」那犯人略带不好意思地抓抓后脑勺。他洗干净了谢三儿才看出来,这人似乎并不大,应该和自己差不多。
序了年齿果然,余亮比谢三儿还大半年。「小人微末走卒,哪敢和长官称兄道弟。」余亮摆手,惶恐地点头哈腰。
「诶,直起腰来!」谢三儿把手很有气势地一挥:「余兄,这天底下大伙儿都是一样的人,你何必……妄自……什么来的?」
「妄自菲薄。」
「咦,你读过书?」谢三儿惊奇地打量他。
「我小时候读过四年,后来去做典当铺伙计又干过三年。」
「嘿,那咱俩一样呵!我是在因为和南城的人打架,将人鼻梁骨打折被县尊关了半年,然后李三郎——就是都巡检——他出钱叫刘家少掌柜把我保出来,少做半年牢还到酒店里做了伙计。
这不,两年干下来又随着二少爷保都巡检去了趟上饶,如今我就做镇抚处的小旗官了。别看是小旗,镇抚见官大两级,我拿的可是总旗的薪水……。」
「哎呀,那、那你可是遇到贵人了。」余亮羡慕地吧嗒嘴:「想我那会儿,伙计做得好好地,蓼当家杀来没来得及跑。
好在我识字,又会算、能建账,他们留下我给抢到的东西记账簿,见我字写得好,便把我带走。唉!这下在他们那里呆了三年,不是贼也是贼了。
假如当初我能像长官这样遇到个贵人,也不至于有今日……。」
「那,你后来怎么又做了传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