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又遇熟人(2 / 2)
略卖为他人子孙的,判徒刑三年;
对被略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的,按强盗法处置。
天佑王朝的强盗法很严厉,为首者一般就是死刑。
这两人一看就是对当朝律法熟知的人。
因为拱司卫那人不在,两人估计还是耍了点小心思。
宋欢没有戳破,因为她并没证据。
那些人冒着风险去专门拐有钱人的孩子去做别人的奴婢?
她不信。
背后的真实情况,怕不是如此简单吧?
一连五天,雀门的人都没有消息。
徐大人身为刺史,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等着,后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而且也即将有新县令上任。
而宋欢等人也终于能重新踏上征程。
宋欢几人也在会稽郡的一个村庄里发现了玉米。
不过,因为它来自外国,当地人把它称之为“番麦”。
玉米对土壤要求不十分严格,土质疏松,土质深厚。
它与传统的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相比,具有很强的耐旱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较好的环境适应性。
所以当地百姓除了种植水稻以外,也会留出相较贫瘠的土地种植番麦。
这为他们的食谱上又增添了一项。
阿弟吃着好吃的玉米,疑惑问道,“这个番麦只能这在里种吗?南城、阳江府、大榕树村行不行?”
宋欢说道,“当然行。”
这里对应着前世的地图,应该是浙江一带。
它们都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
再加上玉米本身就有很强的适应能力。
阿弟想了想,说道,“为什么这么好的粮食,我们听都没听说过?”
傅渊之接话道,“交通不便,消息滞后。”
宋欢点头,“而且,这对于当地的百姓是正常不过的粮食,可他们一生出去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县城,哪里会知道其他地方没有它。”
阿弟抿了抿唇,“要是能把番麦推广出去,很多人就不会饿肚子了!”
就像三娃子还有曾爷爷他们,就不用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个番麦吃新鲜的甜甜的,晒干了磨成粉还可以做糊糊,能摊饼吃。
跟稻子一样!
阿弟心里突然涌现一股异样的情绪。
他想把番麦带回去。
可是他的能力很有限,突然,他想到了一件事情,说道,“县令不是都有劝课农桑的任务吗?这里有这么好的粮食品种,他们可以跟朝廷请求推广啊?!”
傅渊之说道,“这不是一件小事。县令只是管理一县的领导人物而已,他不知道这个粮食是否能在其他郡县存活,若是失败了,他的一生就毁了,戏弄君上,这是砍头的大罪。”
傅渊之看向宋欢,“宋姑娘知道它就一定能在阳江府存活?”
见宋姑娘的模样,显然她是认识番麦,甚至很了解它的种植条件。
宋欢,“……”
她一激动,自爆了!
宋欢挠头尴尬一笑,“这,我这不是从他们种植的地方看出来的嘛!土质也跟大榕树村的差不多,毕竟我也是经常在山里混的是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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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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