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朗姆酒不能解愁(1 / 1)
祖安狼群无数,头狼也无数,但能被人类记住并且冠以狼王之名的只有一个独眼灰狼王。
独眼是它的特征,这是与蒙多战斗时留下的。
蒙多三年前就已经是橡树镇最强的佣兵,那时候的他虽然没有斗气,但也有黑铁巅峰的水准。
黑铁巅峰换一个说法,就是凡人所能到达的最高成就,而黑狼王则是在这样一个人面前逃走这并不耻辱,要知道蒙多就算是面对虎豹熊罴,也能必胜。
此后三年,这头狼与同类、哥布林、其他生物、甚至和人类中的老猎人、资深佣兵所战斗,不知多少次险死还生,绝地反杀。它的体型越来越大,实力越来越强,战斗也越来越狡诈。
如今,它带领的狼群数量已经超过八十只,很久没人敢剿灭它了,所以它不再选择东躲西藏,而是成为一名猎杀者,猎杀这片荒野唯一的主宰两脚兽。
正好是一个大雾天,灰狼王依靠敏锐的嗅觉,找到了今天的目标,一支商队。
和它前几天遇到的骑马人类不同,骑牛的人类一般都是实力弱小,而且移动缓慢。
它仰天嚎叫,呼唤着跟随它的狼群。
口水在锋利的狼牙间流淌,两脚兽的肉质鲜嫩可口,它舔着爪尖的鲜血想到,这是刚才它偷袭杀死的一只两脚兽留下的。
狼群蜂拥而上,在车阵外死伤了好几只同类,狼王凭借庞大的身躯和力量撞开一个缺口,然后耐住性子,在周围寻找着机会。
当近半两脚兽都围在那个缺口的时候,灰狼王的猩红独眼闪烁着残忍狡诈的目光。
可以饱餐一顿了。
狼王迫不及待地跃起,从车顶跳过。眼前是一名年轻的雌性两脚兽,发出了动听且悦耳的尖叫声。
鲜美的食物在向它招手,独眼灰狼王张开了狰狞的狼嘴,两排狼牙如同匕首一般发出寒光。
这样写看得别扭不
“芙蕾雅!”
罗曼猛然回头,完全不顾成群的灰狼离他只有三米。少女的尖叫声回荡在他的脑中,恐惧紧扼住他的心脏,几乎快要爆炸。
他回过头,正在发生的景象更是让他瑕疵欲裂
只见一个高大的阴影从车阵上方突然出现,狼王一跳之下越过牛车,越过护卫,也越过了佣兵,直接来到车阵中央,芙蕾雅和弓箭手的面前。
在弓手们身后,就是手无寸铁的人群。
没有比现在更慌张的时候了,人群尖叫着想要逃离,被拴起来的水牛群不安地甩尾跺蹄,将头上早就被磨钝的犄角对着灰狼王,但这些已经被驯服的动物两股战战,哪里敢反抗。
此时也没有人比直面狼王的少女更加恐惧。
独眼灰狼王巨大的身躯只比水牛略小一号,它的阴影完全笼罩住跌坐在地上的芙蕾雅,犬牙寒光闪烁,夹杂着腥热的口气扑面而来,血迹未干的狼爪在趾间弹出,下一秒就会挥出。
“不要!!”
罗曼撕心裂肺吼道,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想要挡下,但他怎么可能赶上。
但有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