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座城小说讲述了什么(1 / 1)
1、求意林轻小说一篇文章的名字。故事女主叫红豆,说红豆和男主在很多不同的城市相遇,最后红豆回到她原来的 求意林轻小说一篇文章的名字。故事女主叫红豆,说红豆和男主在很 2、有哪些好看的耽美小说? 魔道祖师 以书友的身份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毕竟我也看过不少耽美小说。每个人对好看的定义是不一样的,所以这次推荐主要是从个人喜好来评判。 第一本《魔道祖师》一本古耽文,相信好多人都是从这本小说了解到的耽美世界,我也是。我不是单纯的喜欢看男男的爱情,相反我平时什么题材的小说都会涉及,不得不承认这是本不错的小说,主角形象故事梗概都很完整。“非是局中人,莫论是与非”“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虽然是耽美却又不局限于爱情故事。有亲情,友情,爱情,天下大意很有思考意义。 第二本推荐的是《默读》。一本刑侦小说。相对而言,他在爱情方面的描写内容真的不多。所以如果只是单纯喜欢爱情故事的还是不太推荐,不过如果是剧情类爱好者就非常推荐了。默读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法律现实,社会现状,以及一些情感状态。很喜欢里面一些句子。比如“我们可以教孩子防备陌生人,但是不能让她害怕穿花裙子,不然要我们警察干什么。”p大的很多小说里都有经典句子,值得深思,给人以思考的余地。故事精彩绝伦,一波三折,作者文笔也很好,这是本我很喜欢的书。 默读这本书 第三本是《死亡万花筒》。我说过自己爱好比较广泛,所以什么类型都看。这是本不知道算无限流还是恐怖小说的小说。因为它真的有点恐怖,但是好看也是真的。后来看过别人对它的吐槽,说感觉不到主角之间的爱,我觉得太可惜了,他们没有和我有一样的感受。一开始我也只是专注于两个主角之间不断的闯关故事,知道最后一章作者突然说没有第十二道门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爱在哪里。当真是句句不提爱,却从头到尾都是因为爱。结尾当真是角度新颖,一下子就震撼到我了。 当然好看的耽美小说肯定很多,这几本只是我个人推荐里自己觉得满意和喜欢的,希望分享出来给大家看到。 小说 3、好看的小说都有哪些推荐? 当谈到好看的小说时,有很多经典作品值得推荐。以下是一些值得一读的小说及推荐原因: 1.《百年孤独》-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这是一部拉丁美洲文学的经典隐山御之作,被誉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故事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涵盖了唯姿从创始人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到最后一代奥雷利亚诺·布恩迪亚的百年历程。小说以其独特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丰富的人物形象和细腻的叙事,勾画出一个极具奇幻色彩的家族史诗。推荐原因:这本书以其复杂的情节、生动的人物以及优美的文学语言赢得了全球读者的喜爱。它探讨了人类存在的深刻问题,如家族、孤独、时间和命运,使人深思熟虑。 2.《了不起的盖茨比》-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 这是一部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被誉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故事讲述了上世纪20年代美国社会的繁荣与虚荣,以及主人公盖茨比对于自己无法拥有的爱情的追求。小说以其精湛的文字技艺、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洞察以及复杂的情感关系而闻名。推荐原因:这本书通过独特的叙事视角和精彩的情节,深刻地探讨了人类对于爱情、财富和追求梦想的执着,同时也对美国社会和人性进行了深刻的观察,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 3.《三体》-刘慈欣,这是一部中国小说的经典之作,被誉为是中国当代文学的瑰宝。故事讲述了地球面临外星文明三体人入侵的威胁,以及人类科学家的抗争和挣扎。作为中国科幻文学的代表作,以其独特的故事情节、丰富的科学设定和深刻的思考引起了广泛关注。小说中展现了作者刘慈欣独特的科学想象力和对于人类命运和宇宙奥秘的探索。作品中深入探讨了科学、历史、社会和人类文明的复杂关系,引发了读者对于未知世界和人类命运的深刻思考。 4.《傲慢与偏见》-简·奥斯汀 这是一部英国经典文学作品,被誉为是最优美的爱情小说之一。故事讲述了19世纪英国乡村中的一家中产阶级家庭的爱情婚姻问题,以及主角伊丽莎白·班内特与达西先生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情感纠葛。小说以其独特的幽默、锋利的社会观察和丰富的人物刻画而闻名。推荐原因:这本书具有卓越的文学价值,是一部关于爱情、婚姻、社会阶级和个人成长的经典之作。通过对人物性格和社会行为的深刻描写,小说深入探讨了人类关系和社会习惯,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风貌,也具有现灶岩代社会的启示。 5.《追风筝的人》-卡勒德·胡赛尼, 这本书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人物刻画,深刻地探讨了家族、友情、背叛和救赎等主题。同时,它也向读者展示了阿富汗这个国家丰富的文化历史,并通过对历史事件的描述,呈现了阿富汗人民在动荡和战乱中的生活和命运,引发了读者对于人性、文化和历史的深刻思考。 以上是一些我个人推荐的好看小说,并详细阐述了推荐原因。当然,好看的小说因人而异,不同人对于好书的标准和口味也有所不同。希望以上推荐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让您在阅读时能够找到喜欢的作品。 4、宋焰许沁小说名字 是作者玖月晞写的《一座城,在等你》。 《一座城,在等游念你》是一部由玖月晞所著小说,初始发表于晋江文学城,后由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发行。 故事讲述了男主宋焰是一个消防员,也是一个痞子他上学时和许沁两人相爱,因为金钱和家庭地位悬殊两人被迫分开,谁知道10年后做为消防队长的宋焰和医生许沁再度相遇。 宋焰给许沁的是这世上永远没有第二个人能给的温暖与宠爱,在他这里,她才是最真实的自己。许沁怎么也想不消茄到当初她毫不犹豫放弃的人还会回来,那就在一起吧,至少她快乐。 玖月晞,天蝎座AB型,一路行走一路漂泊。善用劲烈的文字,描述不一样的爱情。认为迄今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活在真实的生活之中,不依赖他物和他人,保持着精神的独立和自由,兀自成长。 好看言情小说推荐: 《偷偷藏不住》作者:竹已。讲述了少女的暗恋心事,最拿磨察后成真的青春爱情故事,其中段嘉许和桑稚两人甜甜的日常也让人想起来时,会忍不住的笑出声,这也成为了许多暗恋人心中的神作,剧情设定也十分轻快,许多人表示好磕又上头。 5、有哪些看过之后还舍不得删的古言小说 《昭奚旧草》情节上可能要费些力气但真的让人眼泪直流。那书中有座海棠园,园子里有个长不大的孩子,园子外有个暖不热的公子。那书中有池太液水,一池之内是绵延的殿和绝望的公主,一池之外是不散的雾和向道的相爷。那书中还有座青山,青山上有雪,青山下有个姑娘。姑娘喜欢看人,她盼着那其中有她的哥哥,背着她,带她回家,带她出嫁。待到嫁给这世上最好的儿郎,便有人等她长大,有人带她去看海底的白珠、悬崖上的红花,欢喜她欢喜到打仗吃酒读书抚琴都忍不住带在身边,山高水长地过一辈子。 6、蓝艾草的小说简介蓝艾草热门网络小说列表 1、紧少帅粗大腿: 《抱紧少帅粗大腿》顾茗一觉醒来穿成了狗血小说里被亲爹巴结上司送出去的女儿,还是个身在曹营心在汉活不过五集就被炮灰的命,死状凄惨。顾茗:贼老天你玩我啊?为了生存放弃节操尊严苦苦挣扎的苦逼姨太太,痛哭流涕向少帅表忠心:“你就是我的命!”少帅:呵呵哒! 2、女主当爹那些年: 金不语从小被亲娘女扮男装当嫡子养,肩负着继承家业的重任。母亲过世之后却半道上长歪了,花天酒地养外室,见到长的好看的男人也敢往家抢,名声烂了一座城,气渣知炸了亲爹的肺管子。 3、不做女配做佞臣: 杜欢穿过来的时候,被封晋所救,带在身边养着。她最开始想解决生存问题,后来只想给封晋当幕僚辅佐他上位,也能做个潜邸之臣在大燕横着走。封晋身边群狼环伺,性格阴郁偏执,能真正握在手中的东西少樱敬之又少,第一眼见到十六岁的杜欢,就想据为己有。 4、屠户家的小娘子: 胡娇彪悍,许清嘉文雅。他们的婚后生活是这样的:胡娇:“相公你说什么?”许清嘉:“……身为妇人就应恪守妇德……”胡娇:“相公我耳背,你近前来说……”缓缓举起手中刀……许清嘉……许清嘉强挤出一抹笑来,“娘子……娘子言之有理!”原本是驯妇记,最后变成了驯夫记。 5、不侍寝,砍了: 史上最铁血的帝王,遇上前朝不靠谱的纨裤馀孽女, 打不得骂不得,啼笑皆非万般无奈,只好收为己用。 爱到不能再爱,痛到不能再痛,退到无路可走。 安逸相信父亲的旧部,相信军营中的夥伴, 甚至相信身边的宫女和他身边的太监,可是她却不能够相信凤朝闻。 凤朝闻只能无奈的指著她道:「木鱼脑袋石头心。」只能无奈地抱著她说: 「还不信我吗?」是因为第一印象吗?可他也只是撞见了求爱失败的她而已啊! 还是因为他脊梁慎的身分吗?可是,他原本就是太子,当皇帝很正常啊! 只不过,不巧他是敌国的太子…… 相爱不是可以跨越年龄、种族、家国、天下的吗?为何她却一逃再逃? 他都解散後宫了,他都不选妃了,他都把能清的势力清了, 不能清的势力也毁得七七八八了,他都把那个居心叵测的太后请到宝济寺了。 他的身边除了太监就没有其他的女人了,她还想怎麼样? 对於这种滑头的吃货、口是心非的女子,只有用好厨子引诱著她,用强权来压著她, 用加倍的爱来宠著她,用一堆香喷喷的小包子来困著她,看她还往哪里跑? 7、好看的言情现代小说都有哪些值得推荐? 好看的言情现代完结小说推荐:《如果你是菟丝花》、《不配》、《听说你喜欢我》、《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1、《如果你是菟丝花》 这本书应该也是比较有名的,男主对女主是真的没话说。女主重生一世也不是霸气全开,复仇的,还是比较弱。是受男主保护的类型,只不过是认清了现实,知道谁好谁坏,就像菟丝花吧,我觉得书的名字应该就是寓意着女主的性格,喜欢的可以来收书。 2、《不配》 大爱这本小说,看了好几遍,4.9分的高分证明吾道不孤,普通人的爱情写的太棒了,没有八点档的狗血,小说还可以写这么精彩,32个赞! 喜欢女主的倔强勇敢,喜欢她与妈妈的抗争,喜欢男主的细心温柔,心疼他的自卑与不幸,好久没看到这么喜欢的文了,容光一贯的风格呐,温馨甜蜜却又能让人懂得许多,我觉得尤可意刚喜欢上严倾那段写得特别好,从窗帘那偷窥被发现,特别可爱,恋爱的感觉。 3、《听说你喜欢我》 这本书一开始看真是恨死男主了,大猪蹄子一个。这本小说一开始就是两个人离婚八年后女主从国外回来,又阴差阳错到男主医院里当他的实习生,男主女主都是医生。里面穿插着两个人以前的回忆。怎么说呢,回来后就是男主觉得还是爱女主的,追妻火葬场啊! 一开始就是看男主喜欢他的白月光那段简直要气死了,不过后来都是男追女比较甜,也是值得一看的,总的来说还是虐男主!对了,男主收养了一个小男孩子,也是很可爱的,大家看的时候不要误会! 4、《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简介:多年后苏盏回到雅江,再次碰见了那个人。盛千薇悄悄凑在她耳边说:“其实我那天都看见了,队里给大神办退役酒会那天,他把你按在洗手台上亲”苏盏瞥她一眼。“我粉他十年,从没见过他那样,跟那样一个人谈过恋爱,你这辈子值了吧?”值吧。谈过那么刺激的一场恋爱。接下来,不管她遇到谁,都觉得索然无味,平平无奇。忘不了他,也爱不上任何人。 8、会拍“神颜”的李木戈导演又推新剧啦!119×120的破镜重圆? 会拍“神颜”的李木戈导演又推新剧《我的人间烟火》,被大家戏谑为119×120的破镜重圆。 《我的人间烟火》主演是洋洋、王楚然、魏大勋和王彦霖等人,在湖南卫视和芒果TV都可以观看。杨洋饰演消防站站长,王楚然饰演急诊科医生,两人分别十年之后重逢,青春时代的两人因家庭反对被迫分开,再相见时,两人宋焰带领十里台的消防员们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英勇奋斗,经历了无数次血与火的生死考验后仍不改初心。 都有了许多成长和改变。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宋焰和老迹许沁渐渐有了交集。他的坚持感染着许沁,困扰他们多年的心结也渐渐被解开。两人克服家庭阻力,最终重新走到一起,互相鼓励,共同进步,用各自的专长守护着这雹含型座美丽的城市。 这部电视剧改编自玖月晞小说《一座城,在等你》。 主要讲述了消防员与急诊科医生男主和女主一同出生入死,展开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据悉,将会融入医疗,消防等元素,呈现车祸现场,火灾,地震灾区,高楼救援,暴雨等极限场景。记得当初播出的《你是我的荣耀》就令杨洋再次得到观众的喜欢,现如今杨洋终于突源猜破了自我,挑战新的角色从故事情节来非常的让人期待。 9、初三微小说作文:最后一座城 2013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 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 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 “还能在哪,老家呗!” “你不是在台北吗?” 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 “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 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 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此乱氏是如此。 启华初中好似,能进启华森散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 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 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 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 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 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 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陪则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 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 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 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 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 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 “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 “为什么?” “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 “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 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 “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 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 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 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读者。 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 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 “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 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 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 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 “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 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 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 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 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 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 “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 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 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 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 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 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 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 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 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 “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 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 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 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 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 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 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 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 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 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 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的房间。” 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 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 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 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 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 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 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 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 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 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 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 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 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 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 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 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 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 谢谢你,宁宫。 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 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 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 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 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 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 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 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 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13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 2013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 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 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 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 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 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 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 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初三微小说作文:最后一座城。 10、一部小说主角是共和国的一个将军,去攻打前朝帝国最后一座城,前朝帝国有“风地水火”四个军团。 《天行健》作者:燕垒生 故事简介:小说从帝国军讨伐共和军叛乱开始讲起。由武侯所率领的帝国军攻下了共和军的最后一座城池——高鹫城。作为前锋营百夫长的我(楚休红),因为首先攻破了城门,而被武侯器重,赐给了我一把刀——百辟刀。自此,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还沉浸在大获全胜的狂欢喜悦中的帝国军,突然遭到了一群妖怪的袭击,就是蛇人。蛇人上半身长得像人,下半身是蛇,行动灵活,而又力大无穷。在蛇人的围困下,帝国军虽全力抵抗,但因差距过于悬殊,最终全军覆没。我和另外七人乘坐飞行机逃离了高鹫城,其中一人是我心中的爱人——她。面临着被灭种的危机,帝国在全国最有权势的人——文侯的带领下,开始了反击战。我在经过了无数意想不到的事情之后,成为了文侯的亲信,官阶不断提升。但在我的心里,我所作的一切不为帝国,只为自己想守护的人——她。她虽然和我在从高鹫城回京的路上有过短暂的相聚,但回到京城后她却成了大太子的侧妃,这令我的心时时隐隐作痛。并且通过对官场上大臣们互相倾轧、排挤的深入了解,我对帝国存在的意义产生了怀疑。在这些复杂的环境中,我虽然迷茫于自己的处境,但生在乱世,身不由己,却也只能随着命运起落而沉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