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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164 时代的鸿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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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在蜀,从广都城出发,沿东渝道向西南方一路前行,大约要走一个月,如今花一棠升了官,又有大理寺司直陪同,官驿配的都是上等好马,路程时间缩短了三成,紧赶慢赶,总算在九月初赶到了随州地界。 九月的蜀地,潮得衣服都能拧出水来,吸一口气,大半个肺叶都被水汽浸满了。林随安穿越前生活在北方,干燥惯了,如今晒不到阳光,感觉脸被空气泡得皱巴巴的,眼皮发霉睁不开,到了驿站就直奔厢房。 驿站的被子也是潮的,躺在里面像条裹着保鲜膜的咸鱼,林随安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翻窗跃上了房顶。驿站为双坡屋顶,前坡与脊部呈弧形滚向后坡,躺在上面,瓦片托着腰背,还挺舒服,最适合瘫着晾咸鱼。 风也是潮的,但好歹比白日里凉了些,林随安舒坦了几分,长吁一口气,“呼——” “呼——” 背坡方向也传出了微弱的呼吸声,听起来还有些耳熟。 林随安趴在屋脊上一瞧,凌芝颜和她一样瘫在瓦片上,手脚绷得笔直,像竹竿串起来的晾衣架。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林随安心道,凌大帅哥一直生活在东都,看来也被蜀地的潮气折磨得够呛,听他的呼吸,应该是睡着了。 林随安不忍打扰,又安稳躺了回去,昏昏欲睡之际,突听脚下瓦片哗啦哗啦作响,睁眼一看,花一棠提着袍子踩着梯子爬了上来,哆里哆嗦踩着瓦片凑到她身边,出溜着躺下了。 林随安:“你干嘛?” 花一棠眼珠子往凌芝颜所在的屋顶后坡瞄了眼,欲盖弥彰:“我也睡不着,也出来透透风。” “……” 行吧,你高兴就好。 林随安又闭上了眼睛。 可不到半盏茶的功夫,脚下瓦片又响了,这一次爬上来的是靳若,伊塔,还有丙四、丙十四、丙二十、丙三十四,众人一字排开,齐刷刷瘫在屋顶上,真成了晾咸鱼的晒场。 林随安忍无可忍,“你们又干嘛?” 靳若:“姓花的睡不着,我也睡不着。” 伊塔:“猪人睡不着,四郎睡不着,斤哥睡不着,我也睡不着。” 丙四四人:“睡不着。” 林随安:“……” 你们够了啊喂!万一把驿站的屋顶压塌了算谁的? 大约是林随安哀怨的眼神太明显,花一棠坐起身,尴尬咳了两声,寻了个话题,“益都富庶,乃是三朝古都,势力混乱,所以花某以为——” 说到这,花一棠突然停住了,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林随安听到凌芝颜的呼吸消失了,八成是被吵醒了。 靳若:“你以为什么?” 花一棠一笑,“花某以为我要起个威武响亮的江湖混号!” 众人:哈? 屋顶的后坡瓦片哗啦啦响成一片,少顷,凌芝颜一脸无奈翻过屋脊坐了过来,一只手还捏着肩膀,似乎因为某人的不着调发言闪到了脖筋。 “四郎此言定有深意,凌某愿闻其详。” 凌司直端端正正往这儿一坐,大家都没得躺了,只能坐了起来,整个屋顶顿时变成了临时加班的会场。 林随安内心苦不堪言,心道凌大帅哥也太较真儿了,花一棠这货有个屁深意,十有**又想换个姿势作妖。 “知我者,六郎也!”花一棠笑道,“随州苏氏虽然这几年大不如前,但在益都经营百年有余,颇有些根基,花氏在益都虽有外家驻扎,但势力远不如扬都。除了苏氏和花氏,益都还有十余家后起之秀,皆不是善茬,现在的益都说的好听是百家争鸣争奇斗艳,说的不好听就是门阀割据一片混乱。” 林随安:“也就是说,花氏在益都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花一棠点头,“原本各方势力互相拉锯牵制,尚能达成微妙的平衡,可如今圣人令花某出任益都府司法参军,这就是将花氏推到了风口浪尖。” 林随安看向凌芝颜,“莫非圣人有什么深意?” 凌芝颜干咳一声,“凌某不敢擅自揣摩圣意。” 花一棠挑眉,“我倒是能猜到几分。” 靳若:“是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 靳若翻了个大白眼。 花一棠肃下神色,“所以花某推测,待入了益都,定然场场都是硬仗!” 众人颔首。 伊塔举手:“为何要,起江湖混号?” “这还用说吗?”花一棠吧嗒吧嗒摇着扇子,“打群架这事儿讲究的就是气势二字,到时两军对垒叫阵,互报名号互喷互骂之时,若没有一个镇得住场子的混号,岂不是很丢人?!” 众人:“……”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林随安:她以为“硬仗”是个比喻,没想到是个动词。 靳若:“都是有头有脸的士族,不至于吧?” 花一棠嘿嘿一笑,“小靳若你不懂,别看那些门阀士族平日里人模狗样,张口仁义闭口道德,坐卧行走一堆狗屁规矩,恨不得日日枕着家规睡觉,若动起真格的,越是世家大族,越是粗鄙无耻,最后肯定都变成打群架。” 众人:“……” 虽然很想反驳,但回想在扬都、东都和诚县的几个大案,最后决定胜负的还真都是“打群架”…… “不仅我要起混号,丙四、丙十四、丙二十四、丙三十四也要换名字。”花一棠叉腰道,“你们四个的名字读起来又拗口又没有气势,着实不适合实战。” 丙四四人歪头:“气势?” 不得不说,花一棠这次还真说到点子上了。 将丙四四人从龙神观秘库里救出来的时候,四人已经失了神志,醒来后话也说不清楚,大家也不知道他们原本叫什么,为了方便,便按他们名牌上的代号称呼四人,如今想来,以后若真是遇到了什么对战的场景,对面好几十人一拥而上,这边高喝“丙四、丙十四、丙二十四、丙三十四,冲啊!” 不仅听起来不吉利,更重要的是,根本不像人名。 伊塔连连点头,“四郎有道理。猪人,起名。” 林随安:“我?” 丙四四人齐刷刷看过来,“千净之主,起名。” 林随安顿感压力山大,她是个彻头彻脑的起名废,冥思苦想半晌,突然脑中灵光一现,脱口而出,“王朝马汉张龙赵虎如何?” 一片死寂。 伊塔默默移开目光,花一棠用扇子挠着脑壳,半晌憋出一句“挺押韵”。 靳若最实心眼,“师父,这四个名字也太俗气了吧。” 林随安据理力争:“哪里俗?喊出来多有气势啊!” 丙四四人硬邦邦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鲜活的人类表情:好嫌弃。 “咳,那个——”厚道的凌芝颜解围道,“千净是天芒石炼制而成,蕴含星辰之力,既然他们四个是林娘子救回来的,用星辰之名更为合适,天有二十八星宿,分东南西北四宫,不如就改名——”依次看过丙四、丙十四、丙二十四、丙三十四,“青龙、朱雀、白虎、玄武如何?” 这四个名字早就被用烂了,更俗好伐。 林随安甚是不爽,拉下脸,“你们四个自己选。” 四人看看林随安,又看看凌芝颜,依次抱拳。 丙四:“青龙。” 丙十四:“朱雀。” 丙二十四:“白虎。” 丙三十四:“玄武。” 四人同声:“谢,赐名。” 林随安:“……” 众人扭头憋笑,凌芝颜表情尴尬,连呼“承让”。 林随安内心泪流满面:时代的鸿沟啊!这个时代根本无法理解这四个名字流芳百世的伟大内涵,真是悲剧! 越靠近益都,越是潮热,就算一动不动也是满身大汗,林随安觉得毛孔里的杂质都被汗水冲了出来,皮肤倒是变好了。 花一棠原本就白,现在白得几乎反光,显得眼睛愈发黑亮,衣服也是越穿越薄——之前假扮花神用来做威压的净水纱剩下了不少,如今可派上了大用场,木夏按“悠霜满地衫”的标准裁制成了“悠霜满地进阶版”,取名“云收雪散”。 净水纱体感冰凉,七层衫,每层薄如蝉翼,叠盖后颜色近霜,无风而动,行不沾身,穿在身上似携三重雪,再配上“东风泪海棠”的熏香,愈发清爽。 自从换了这阵装备,林随安有事没事就凑到花一棠身边纳凉,花一棠别提心里多得意了。 和花一棠完全相反的是凌芝颜,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赶路还是歇息,只要凌司直大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定是衣衫规整,一丝不苟,纵使汗湿脊背,领口也必须半丝风不透,而且坚决不换木夏提供的轻薄款长衫,如此硬撑了五六日,终于中暑晕倒了,方刻硬塞了三大颗黑黝黝的解暑丸子,才堪堪缓了过来。 凌芝颜对于衣着的坚持终于败给了方大夫的苦药丸子,换上了薄衫,依窗而坐,风吹过的时候,袖口和领口微微拂动,能看到细腻白皙的肌肤,颇有禁|欲之风,可惜没等林随安多看两眼,凌芝颜就被花一棠拽出了马车,扣上了大幂篱,骑马前行。 于是乎,一直到了益都城,林随安都无缘再观赏凌大帅哥领口下的半分风姿,甚是遗憾。 沿着官道过“随州益都”界碑,再行三十里山路,眼前豁然开朗,两条波光粼粼的大江穿山蜿蜒穿出,两江环抱之处,便是唐国“扬一益二广不服”中的益都。 益都城,位于川蜀中心。有四山为川,益城卧其中,其形似龟,气候湿润,雾气缭绕。沃野千里,为唐国最大的粮食产地,城内分十五区五十六坊,衙城三坊,罗城五十三坊,长居人口五十万,物产丰富,蜀锦、蜀纸名闻天下,素有“江山之秀,罗锦之丽”之称。 城外两条大江,北面的名为清远,南面的是检江,两江于城东南郊外的合江亭处交汇,成滔滔之势。 益都共有七座城门,北面大玄门和南面的万里桥门是人流量最大的,尤其是万里桥门,可直通衙城南门,交通最是便捷。 要入万里桥门,先要过万里桥,要过万里桥,先要过新南市。 “益都城内有四个大型固定坊市,东市、南市、西市、北市,这几年,因为市集发展过快,又在南郊外设了一处新南市,过往客商的大宗交易都在新南市完成,免去了入城的麻烦。”靳·唐国地图·若骑在马上,马鞭颠颠儿指着前方道,“诺,前面就是了。” 林随安探出车窗望去,但见四周帐篷、简屋、胡人、扶桑人、大食人、骆驼、马车、牛车、驴车、人拉板车挤成一团,唐语的方块字和波斯文在各色旗幡上飘扬飞舞,道士挎着篮子在人群中溜达,和尚挑着担子卖菜,骆驼粪和马粪味儿漫天飘香,四五个昆仑奴顶着大红色的酒坛走了过去,方刻连打了四个喷嚏,挥手轰走了的车窗前探头探脑的骆驼,旁边的波斯商队打翻了装香料的陶罐,异域情调的香味瞬间盖过了马粪味儿,林随安想起了伊塔的地狱口味烹茶。 木夏在马车上挂起了扬都花氏特有的金铃,叮铃铃、叮铃铃地响着,花一棠骑着高头大马,虽然不是花氏特产珍珠骏,也是雪白无瑕,他一袭白衣,头上戴着大号幂篱,在五颜六色的人群中白得像个没染色的异类,胡人商队和唐人商队纷纷侧目,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显然都认出了花氏族徽,目光在花一棠身上转来转去,有的人驻足观望,有的人满脸兴致,还有的人甚是不屑,万众瞩目之下,竟是神奇的让了出了一条路。 走了足足半个时辰,总算出了市集,前方道路通畅,显出一条宽阔的石桥,长十丈,宽四丈,可供六辆双辙马车并排前行,桥前立碑“万里桥”,桥下是滔滔的检江,桥后便是繁荣秀丽的益都城。 就在此时,前方的人群突然哗然散开,显出了一行马队,大约十来匹,皆是膘肥体重的棕色骏马,马上人身着锦衣,腰佩琳琅,叮叮当当朝着花一棠所骑的白马迎面走了过去。 为首的是个年过三旬的男子,微微鼓着小肚子,留着两撇小胡子,大眼睛,长睫毛,脸皮嫩得像块豆腐,屁股上好像长了刺,晃到左边瞄瞄,摇到右边瞅瞅,突然,双眼一亮,抱拳道,“来人可是扬都花氏四郎?!” 花一棠拉住马缰,扇子翻起幂篱,“啖狗屎,你是哪个孙子?不知道好狗不挡路吗?” 此言一出,四周顿时一静,老实本分的凌司直顿时急了,忙策马赶到花一棠身边,低声道,“尚不知来人身份,莫要招惹是非——” 岂料话还没说完,就见那一队男子同时翻身下马,撩袍就跪,咚咚磕头,“四爷爷教训的是,是孙子们唐突了,这就给四爷爷磕头赔罪!” 小剧场 花一棠:哎呦,装孙子挺上道啊。 凌芝颜:什么鬼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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