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 章 穿越第三十三天(1 / 1)
当半夜听到这话后,沈美云的瞌睡,瞬间跟着没了,她下意识地抱着绵绵。 “绵绵,你刚说什么?” 她非常确定,女儿从未听过林兰兰三个字,哪怕是上次,林兰兰出现在她面前。 她也未告诉过绵绵自己的名字。 而她,更不可能,在女儿面前提起这三个字。 绵绵眼眶还是红红的,她趴在沈美云的肩头,低声啜泣道,“妈妈,我是不是比林兰兰差啊?” “为什么,他们都喜欢林兰兰,不喜欢我?” 听到这,沈美云的心都要快碎了,她轻轻地拍着绵绵的后背,低声安慰她,“怎么会?妈妈就最喜欢绵绵了。” “绵绵是妈妈的宝贝,是独一无二的宝贝。” 就这般抱着绵绵,把她哄睡后,沈美云却睡不着了。她起身,坐在桌子旁边的椅子上,目光沉沉地看着窗外苍茫的大地。 剧情光环,要对她女儿下手了。 她——该怎么办? 沦陷的季明远。 以及即将沦陷的绵绵,她真的有办法解决吗?? 身为母亲的沈美云发现,她第一次无解起来。 第二天一早,沈美云在试探地问向女儿,“绵绵,你知道昨天夜里,你醒来找妈妈了吗?” 其实,她更想问的是绵绵,你还记得林兰兰吗? 哪里料到,绵绵似乎一无所觉,她停下手里的草蚂蚱,好奇地看向沈美云,“妈妈,我昨天夜里醒了吗?” “我不知道呀。” 这让,沈美云暂时放松了片刻,只是,她也只是放松了片刻后。 当天夜里,绵绵再次说起来了胡话,“林兰兰,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抢走我的爸爸妈妈好不好?” “我只有他们了。” “我也只有他们了。” 带着哭腔的话,以及绝望的语气,让沈美云心里发寒,她抱着绵绵,紧紧地将绵绵揽在怀里。 这一夜,她未曾合眼。 她低头看着女儿安静的睡颜,女儿脸上还挂着泪珠,伤心又可怜。 身为母亲,保护女儿是天性。 她为了女儿,可以做任何事情。 林家。 林钟国坐在八仙桌的首位,他手里端着一个碗筷,正在吃米饭,林家的条件不错。 以至于,桌子上的都是白花花的米饭,不掺一丁点的粗粮。 林钟国看了一眼,扒在桌子上埋头吃饭的林兰兰,忍不住道,“兰兰,怎么自从那天走丢了回来,就跟失神了一样?” 以前的兰兰,古灵精怪,活泼可爱的。 如今却像是一下子消沉了下去,明明还是五岁的小女娃,但是瞧着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林钟国这么一说,桌子上的林母,以及林兰兰的两个哥哥,齐齐地看了过来。 骤然成为焦点的林兰兰,白净的小脸顿时一僵,她低声说道,“就是没力气,不想说话。” 这话一说,林母顿时放下筷子关切道,“兰兰,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林家大哥也是一样,直接走到林兰兰面前,摸起来了她额头上的体温。 “还行,不发烧。” 林家二哥朝着林兰兰扮鬼脸逗她,“兰兰,看看二哥。” 看着家人这般对待自己,关心自己,这也让林兰兰心里面的沉重,稍稍消散了几分。 她挤出一抹甜甜的笑容,“我没事的。” “就只是出去看了一圈发现,别人家过得太苦了,我们家的日子实在是太好了。” 林钟国的父亲以前是军人,后来退伍后做起来了和部队的供需买卖。 这一项生意,不,应该说不是生意。 而是买卖,很是赚钱。 只是,这些人外人都不知道。而后,林钟国从父亲手里接过这一项买卖,有了父亲在前面铺路,如今他的路,也算是顺遂。 再加上,林兰兰是林母的老来得女,外人戏称她是老蚌含珠,但是,这并不影响,林母对林兰兰的宠爱。 可以说是,她把当年年轻时的泼辣和暴脾气,全部都收敛了起来。 如果说,林家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从小得到的竹板炒肉,是鞋拔子挨打,那么林母对待林兰兰,则是十分的宠爱。 在林兰兰面前,她收敛了所有的脾气。 以至于,她听到女儿林兰兰这话后,便轻声细语地问道,“那来兰兰有什么想吃的吗?” 林兰兰摇摇头,她看着面前神色苍老,却仍然慈祥的母亲,她低下头去。 藏住眼里的复杂。 她的母亲爱她,但是她更爱的是肚子里面掉下来的那一块肉。 上辈子,沈绵绵离世后,她的这位疼她入骨的母亲,一下子就不喜欢她了。 她恨她,恨她的存在,替代了她的亲女儿,恨她,间接害死了她的亲女儿。 更恨她的存在,提醒着她,她自己的女儿离世了。 可是,沈绵绵的死,真的是她一个人的责任吗? 不然吧。 她比谁都知道,沈绵绵有多渴望父爱和母爱,然后,她用了这一把利剑,狠狠地戳穿了沈绵绵心脏。 让她彻底成为孤家寡人。 让她彻底成为小可怜。 让她有着亲生父母,但是却眼睁睁地看着她的亲生父母,去疼爱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自己。 可是,这一切如果没有林父和林母的默许,她是不可能做到的。 所以,当林母来恨她的时候,林兰兰问过对方,你恨我,可是,你又对沈绵绵做了什么? 哦,她只是忘记了沈绵绵的生日,而选择给她过。 她只是在出门的时候,习惯性地给她带了礼物,从而忽视了沈绵绵。 还有呢? 还有好多小事,忘记沈绵绵不吃香菜,忘记什么对蜂蜜过敏。 以及,忘记了沈绵绵,其实也喜欢过周青松,他们才是真正的娃娃亲。 这种种的种种,成为压死沈绵绵的最后一根稻草。 然后,在沈绵绵死去后,她面前的这些亲人,在后悔,在假心假意地怨恨自己。 和她断绝关系。 可是,她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保存自己,保存自己在林家的宠爱,她只是不想把自己的父母分给别人而已。 她本来身为林家的独身女,却因沈绵绵的出现而打破了。 她没错。 她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利益。 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林兰兰抬头,小脸上挂着一丝笑容,轻声哄着对方,“妈妈,我想吃您做的粘豆包,我要红糖馅的。” 林母对于自己这个老来的女,向来是要风是风,要雨是雨,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妈现在就去供销社给你买红糖。” “你不喜欢玉米粉,那我就用富强粉做怎么样?另外在给你买一罐麦乳精,我瞧着你小脸都瘦不少。” 林兰兰自然是没有不答应的,她甜甜道,“谢谢妈妈,我最爱你了。” 这话,哄得林母眉开眼笑,甚至连饭都不吃了,直接进屋去拿钱拿票,准备去供销社买东西的。 她一走,旁边的林钟国便问了,“兰兰,这几天怎么没看你去找青松那孩子玩?” 周青松是周参谋的大儿子,说起来,林钟国和周参谋两人,还算是打小就在一起长大的。 当年两人打算原本一起入伍的,但是林钟国因为身体原因没有被选上。 而周参谋却是被选上的。 这让两人的身份,也开始天差地别起来。 这几年,周参谋更是扶摇直上,一下子两家的距离就跟着拉开了。 所以,眼瞧着自家小闺女没去找周青松玩,其实,林钟国是有些着急的。 林兰兰听到父亲的问话,她小脸蛋上闪着一丝戾气,只是没人看到,又快速地消失不见了。 “我不喜欢青松哥哥了。” 这话一说,林钟国以为她是孩子的玩笑话,便笑着打趣,“你不是最爱过家家的时候,给你青松哥哥当新娘子吗?” 林兰兰绷着一张细白的小脸,很认真地说道,“那是以前,以后再也不会了。” 她会周青松有意思,其实这里面,很大成分要归功于林父在中间,从小的玩笑话。 林父想要和部队长久地做生意,自然也就需要部队里面有人脉。 当然,儿女亲家是最好的姻亲关系。 所以,其实想到这里,林兰兰对林父是有怨的,怨他从小就给自己洗脑,将来要给周青松当媳妇。 眼见着女儿这般认真地否认。 林钟国怔了下,“你不喜欢青松了,那你喜欢谁?” “我喜欢我们新来的季老师。” 这话一说,林钟国就下意识地拍了下桌子,“胡闹,你季老师多大了,你多大了?” 他是见过季明远的,那少年虽然优秀,但是和自家闺女,那是差了多岁的。 旁边的林母出来了,顿时跟着埋怨,“老林,你也是的,小孩儿的话,你也当真?” “你难道不知道,你闺女天天都在换着人喜欢?她之前还跟我说,她喜欢供销社那卖肉的猪肉张呢,说以后嫁给他,天天都有肉吃。” 听到这话,林钟国的语气总算是没那么凶了,他嗯了一声,“都怪你,把兰兰给宠坏了,你看她才几岁,就把喜欢嫁人挂在嘴边。” 林母也不服气了,“说我,你还不是宠兰兰?哪次出门进货,你不给兰兰带好玩意的?” 这倒是实话。 林钟国盼着自家的这个小闺女,将来能够嫁得好,他打小儿就富养着她。 所以,当听到妻子这般说自己的时候,他也没法反驳了,便只能催促道,“还不去给兰兰,买红糖买富强粉去,她想吃的时候没有,就等着哭鼻子吧。” 林母这才作罢,换了厚棉衣,提着一个篮子,出了门子。 只是,她刚一到供销社的时候,就看见那边织毛衣的邻居在八卦。 “你们听说了没?林家那宠得跟眼珠子一样的女儿,不是亲生的。” 这话一说,宛若平地一声惊雷,炸得在场的人都跟着目瞪口呆。 “梅花婶,这话你可不能胡诌啊。” “就是,那林兰兰是秀琴老蚌含珠才生下来的,这怎么可能不是她亲闺女?” “不是亲闺女,她能那般疼她闺女?” “这不是开玩笑吗?” “真的,我不骗你,我听我儿子说的,我儿子赵冯国,你们总知道吧,他之前在北京读书,前段时间不是突然回来了吗?” “我再三追问下,问他为什么回来,他跟我说他老师出事了,家里没人照看,要把当年收养的那个小闺女,给送到她亲生父母家。 我就问了,怎么那闺女在北京,她亲生父母怎么会,在我们漠河这种小地方?他还不跟我讲,直到我翻到了他包裹里面的信,才算是看明白了。” “那小姑娘的亲生父母,正是咱们这一片住着的,林钟国和李秀琴。” 这下,大家都面面相觑,“不能吧?人那小姑娘是在北京长大的,林钟国和李秀琴他们可一直都是我们漠河人。” 这话一说,那人便说道,“你们忘记了吗?六年前,李秀琴可是去了一趟北京的,当时她去之前还和我们吹牛的,说林钟国要带她去北京开眼界的。” 正是因为那一趟,李秀琴突然七个月早产了,便在北京把孩子给生了下来。 等他们再次回到漠河的时候,便抱着一个小女婴。 大家也都以为,那个小女婴是李秀琴之前在外面生的那个孩子,甚至,连李秀琴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全家也都把那个小女婴当成了宝贝一样养大。 只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那个女婴,并不是李秀琴的孩子。 那—— 李秀琴真正的孩子在哪里? 当然,还不等大家八卦完,李秀琴也就是林母,当即就抄着篮子砸了过去。 “你们这些碎嘴的婆娘,我让你们说,让你们说。” “我家兰兰不是我闺女,是你们闺女啊?” 抄着的篮子,竟然直接打到原先,嚼舌根的那个妇人身上,那妇人是赵母。 也就是赵冯国的母亲。 她当即就跟着脖子道,“空穴不来风,要不是真人真事,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么清楚?” “我不止知道,你家林兰兰不是你亲闺女,我还知道,你亲闺女在哪?” 林母下意识地问道,“在哪?” 或许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自己可能是动摇了。 “你亲闺女被她妈一起带到,漠河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来下乡了。” 这话一说,林母手里的篮子哐当一声掉了,她警告地看向对方,“老赵,你最好保证自己说的是实话。” “不然,你知道我的脾气。” 她年轻的时候,那可是出了名的小辣椒,泼辣的厉害,这是周围的人都知道的。 只是,后面四十岁那年,意外怀上了林兰兰,生下来又是个闺女,面对来之不易的小闺女。 小闺女小时候不好带,脾气大,爱哭,落地醒,整夜整夜都是抱着在怀里。 从那四斤多小不点,一点点养到今年五岁。 说实话,林母李秀琴在林兰兰身上花费的精力和功夫,比前面三个小子都多。 越是这样,她越是不能接受。 赵母被质问了,她也不怕,当即梗着脖子,“不信,你去打听,我话放这里了,要是有假的,我天打雷劈哦。” 她儿子是个再正经不过的人了,在北京的学业正是关键时刻,若不是有要紧的事情。 也不会半路回来的。 所以,赵母对于自己的这消息,拍着胸脯可以保证,绝对是保真的。 听到她信誓旦旦的保证,林母李秀琴深深地看了她片刻,随即连篮子都没捡。 直接掉头回家去了。 至于,富强粉,红糖,那是什么都没买的。 全部都给忘记到了脑后。 等李秀琴回到家的时候,林兰兰已经被哥哥们带着出去玩了,后面有个防空洞。 是他们这一代孩子,最好的聚集地。 她没看到林兰兰,当即忧心忡忡地进了屋,林钟国在算账,他和部队做生意,什么都是打的是公家的名号。 不管是那衣服,还是部队食堂的菜,都是从他这里经手的。 以至于,他这每天的流水极大,若是算错一笔,那就是亏本了。 听到动静,林钟国一边迅速地扒拉着算盘,一边头都没抬,“买完了?” 李秀琴摇头,“没买。” 这下,林钟国拨算盘的手一顿,忍不住抬头看了过去,“怎么了?沾豆包不是兰兰最喜欢的吗?” 李秀琴脸色有些难看,她思虑了再三,还是把之前听到的话,原封不动的和林钟国说了一遍。 林钟国皱眉,下意识地反驳,“无稽之谈。” 他女儿林兰兰,怎么可能不是他亲闺女? 李秀琴,“我也不想相信是真的,但是钟国——” “你还记得吗?我当年在北京生产完之后,当时隔壁床的产妇,来抱过我家孩子?” 她那时候,回来后还说,她闺女怎么长得有些不一样了。 后来,还是护士说,小孩一天一个样。 李秀琴这才没把这件事当在心里,要知道,她生的是个闺女,在时下这个大环境下。 不少人都是不喜欢闺女的。 以至于,她从来没想过,有人会去偷她的孩子。 她这话一说,林钟国也想起来了什么,当时隔壁床的那个产妇,确实是匆匆地离开医院。 还没住到三天,就直接带着孩子离开了。 当时病房的人还讨论,说是那家人没钱,才提前离开的。 这样想来,怕是当年是有问题,才会心虚离开吧? 想到这里,林钟国下意识地站了起来,他在屋子内踱步,最后,他把目光定格在妻子身上。 突然问了一句。 “你觉得兰兰和我们像吗?” 这话一问,李秀琴突然顿住了,兰兰和他们家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像。 既不像她,也不像丈夫,还有她三个哥哥,更是没有一丁点像的。 想到这里。 李秀琴突然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钟国,该不会真的抱错了吧?” “什么抱错了?” 林家老三手里拿着一个弹弓叉,正要回来拿弹珠的,听到这,他顿时意外了下,推开门探头进来,问了一句。 他今年十三岁,正是什么都好奇的时候。 李秀琴没想到小儿子这个点回来了,她擦泪,欲盖弥彰,“没什么。” 林家老三嘁了一声,转头离开了,只是他是藏了心眼子的。 等走远了,又悄咪咪地折回来,趴在门框上继续偷听。 就听见里面的母亲在问。 “钟国,如果兰兰真的不是我们亲生女儿,那咱们的亲生女儿要不要——” 还没说完,林钟国就打断了,“当然要。” “你不是说,知道对方地址吗?我下午就过去。” 听到这。 林家老三在也忍不住了,震惊的捂着嘴巴,蹑手蹑脚的跟着跑了出去。 一路跑到了防空洞那边,这个防空洞是当时为了躲避小日子才建的。 如今,早已经废弃了,成为周围孩子们的聚集的乐园。 林家老三跑的飞快,一找到了妹妹林兰兰,当即就大喊一声,“出事了,出事了。” 这一喊,林家老二顿时皱眉,嫌弃道,“小三,你每天就知道咋炸呼呼的,出了什么事情?值当你这么大的声音?” 林家老三喘口气,“我偷听到了爸妈讲话,说兰兰不是他们的女儿。” “他们要去找自己的亲闺女。” 这话一说,周围原本闹腾的孩子,全部都跟着安静了下来。 不由自主地看了过来。 林兰兰是谁啊? 那可是他们这一片,最为羡慕的孩子了,她是个闺女,但是家里人却把她宠上天。 她妈还给她买桃酥,买麦乳精,买红色小皮鞋,她还有红头绳,蝴蝶发夹。 林兰兰几乎是他们这一片,所有女孩子都羡慕的对象。 她不是林家的亲闺女? 可能吗? 林兰兰本来在和旁边的小伙伴扔沙包的,听到三哥的话,她小脸上顿时瞬间雪白。 整个人也跟着颤抖起来。 东窗事发了吗? 可是,沈绵绵这辈子压根都没来林家,林家人怎么知道啊? 眼见着妹妹的小脸蛋变得雪白起来,林家老二一巴掌拍在了林家老三头上,“你胡说什么呢?” 一天到晚上就知道瞎咧咧。 说完,林家老二转头去安慰林兰兰,“兰兰,你放心,我只有你这一个妹妹。” 林家老二也跟着表态,“我我,我也是,兰兰,我也只有你一个妹妹。” 他们也确实是做到了,两辈子都只认下了自己。 但是,林兰兰也非常的知道,这两个哥哥都是很没用的那种。上辈子到了二十多岁,还在家里啃老的那种。 这样的废物哥哥,就算是只认她,又有什么用啊? 林兰兰有些害怕,但是转念一想,上辈子沈绵绵就是回到了林家。 也没有赢过她。 这辈子,她不是小朋友了,对方就更不可能赢过她了。 想到这里,林兰兰的心思稍微安定了几分,她细声细气地说道,“哥哥,你们真好。” “没有你们,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是她最会的招数,向来很能拿捏林家人。 听了这话,林家老二和林家老三,顿时保护感爆棚,“兰兰,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就是,我才不认外面的妹妹,她敢来,我就敢把她大跑。” 林家老三信誓旦旦,“我只有你一个妹妹。” 看到这,林兰兰彻底心安了。 上辈子,她是个小孩儿,沈绵绵都争不过她,这辈子,她多了二十多年的经验,沈绵绵自然更争不过她了。 想到这里,她也彻底的安定了下去。 只是,捏紧了小拳头。 “沈绵绵,你放马过来吧,我是不会输给你的。” 林家是她的家,她要守护好她的家。 林钟国的速度很快,在去找到赵母,确定了地址后。 他脸色便沉沉,“看来,大概率我们当年是抱错了孩子。” 李秀琴哭着说,“钟国,那你一定要把我们的女儿接回来啊。” 那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怎么可能不心疼啊。 林钟国点了点头,语气笃定,“那是我家血脉,自然不会流落在外面。” 李秀琴听到这,她下意识地问道,“那如果那家人不同意呢?” 听说是个知青,带着她女儿下乡的,那她女儿还不知道要过什么苦日子。 “秀琴,非常时期使用非常手段。” 林钟国脸色沉静,语气淡淡道,“她一个小姑娘家,我还抢不来自己的孩子了?” 他可是在漠河经营了,二十多年的。 从一个外地单身女知青手里,接回他的亲生女儿,他不觉得这个问题很难。 与此同时。 漠河688驻队,陈团长在安定好了一切后,便跟着朝着上峰请假。 “周司令,我要请假三天回去探亲。” 他自从调往秘密部队后,便隐姓埋名了,前后因为任务问题,他已经有十多年没回家了。 这一次,眼见着三十一了,而且还有一身伤,他选择退回老家这边驻队。 按照职位来说,他并不算是升职,相反还算是降职。 只是,人这辈子怎么可能十全十美。他想要回到老家陪着家人,自然有得有失。 而失去的便是,事业上的大好机会。 周司令在听完陈团长说的这话后,便直接说了,“成,三天够吗?” 他是知道,陈团长的来历的,已经十多年没归家了。 陈团长面容冷峻,“先三天,如果不够我在回来打报告。” 这下,周司令自然没有阻拦的,他很快便批准了假条,递给他,“回去好好陪着家里人。” 陈团长点头,随即,离开了办公室,收拾东西起来。 他要离开,自然瞒不过团里面的兄弟。 “陈团,你家是这附近的啊?” 温指导员很是好奇地问道。 陈团长点了点头,语气简洁,“是。” 这下,季长峥忍不住看了过来,有些意外,“你口音不像。” 本地人的口音很浓重,是那种一听就能区分开来的。 陈团收拾东西的手一顿,“年少离家,中年归家,这乡音自然也改了不少。” 听到这,旁边的人都有些唏嘘。 季长峥还想在问些什么,哪里料到,外面的通讯员传来声音,“季营长,你父亲又给你电报了。” “限你三个月以内,必须找到女朋友!” “不找女朋友,他就不认你这个儿子了!” 季长峥听到这,英朗的面庞上,顿时绿了,半晌,才憋出三个字 “老头子!” 在部队这种地方,还给不给他留面子了? 旁边的战友们顿时轰然一笑,“长峥,你老父亲这是急着抱孙子啦。” 季长峥眉一挑,语气极为张狂道,“季家那么多孙子,还不够老头子抱的,哪里用得上我?” 听到这话。 陈团长忍不住看了过来,“那你不打算结婚了?” 他虽然是老光棍,但是那是情况所逼,但是季长峥是不一样的。他来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对于自己手底下的这些兵,还是有了解的。 就拿季长峥来说,身上明显有着富家子弟所有的习性,后来他特意打听了下。 对方出生确实好,年纪轻轻,外貌出众,前途无量。 这种好苗子,按理说早都应该被提前给订走了才对。当然,陈团长他是没女儿,他要是有女儿,优先考虑的便是季长峥了。 无他,条件太过优越。 哪里料到,陈团长这话一问,季长峥揉了揉脸,一脸正义,“我对儿女情长不感兴趣,我只想一心报国。” 陈团长,“……” 哦,这还是个没开窍的木头疙瘩。 胜利公社大队部,沈美云在讲完课后,便收拾了书本准备提前回家了。 上了一个多星期的课,喉咙也有些遭不住,刘主任便给她放了假。 沈美云也没在公社大队部的食堂吃饭,打算回家吃顿好的。 哪里料到,她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晌午的饭点。 母亲陈秋荷在猪圈那边忙活,父亲沈怀山则是在赤脚大夫那边坐诊。 家里只有陈荷塘和绵绵两个人,就这他们还准备出门去的,无他,陈荷塘身上扛着镩子,还挂着一个白色网,以及挑着一个担子,担子两边挂着两个大木桶。 沈美云看到这,完全愣了下,“舅舅,你们这是要去哪?” 陈荷塘也没料到沈美云这个点回来,他回答说,“这几天没下雪了,河面上的冰薄一些了,我打算去凿个冰窟窿,舀点鱼回来。” 他瞧着沈美云爱吃酸菜鱼,这酸菜鱼要想好吃,可不就是要新鲜的鱼。 沈美云听到这,顿时来了精神,“舅舅,舅舅我也去。” 陈荷塘不赞同,“你还没吃饭吧?先回去吃个饭?” “我和绵绵先过去。” 绵绵也跟着说道,“是啊,妈妈,你先去吃饭,我先和就舅爷爷去抓鱼。” 绵绵穿的像是一个滚圆滚圆的,只露出一张白皙灵静的小脸蛋,极为可爱。 沈美云摇头,“不行不行,我现在就要去。” 说完,她冲着绵绵招招手,“舅舅你等我下,我带绵绵进去系个围巾。” 这是借口。 当然,只有她们母女两人才懂。 绵绵自然也懂了,她不等陈荷塘回答,转身就跟着沈美云进了屋子。 一进屋,沈美云便问了,“上午又做梦了吗?” 绵绵这两天做梦,已经从夜里逐渐蔓延到白天了,是那种只要睡着就会做噩梦的那种。 听到妈妈的问话,绵绵摇摇头,垂下眸,小小声地说道,“没有呢。” 其实是有的,只是,她不想让妈妈担心了。她发现了,每次自己说做梦后,妈妈都会好难过,好难过。 她不想让妈妈难过了。 沈美云在给她找围巾和帽子,没注意到闺女竟然学会撒谎了。她听到对方的话,不由得放松了几分。 “没有了就行,妈妈已经想到办法了,绵绵不用怕。” 绵绵点了点头,“有妈妈在,我就不怕。”梦里的她,没有妈妈,所以才会那么惨。 可是,现实中的她有妈妈呢。 沈美云听到这,也不由得笑了笑,从炕柜里面找了围巾和帽子,迅速给绵绵戴上后。 又让绵绵从泡泡里面,拿了一份小笼包出来,三两下吃了个干净,垫饱了肚子。 这才领着她出门,外面陈荷塘很安静的蹲在一旁,整理渔网,待沈美云和绵绵出来后。 他这才问道,“现在走?” 沈美云点点头,一路上随着陈荷塘往山下去,他们前进大队是有个大河的,只是在后山后面,因为河太大,接连了几个生产大队。 而他们前进大队因为地理位置高,算是在河的上游阶段。 沈美云一路上都很好奇,“舅舅,书本上说,咱们东北这边棒打狍子瓢舀鱼,这是真的吗?” 因为,她确实在那木桶里面,看到了两个葫芦瓢。 陈荷塘意外了下,“书本上连这个都讲?” 沈美云点点头,绵绵也跟着笑嘻嘻地说道,“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我也知道呢。” 是妈妈在给她读绘本的时候,教她的呢。 陈荷塘,“是这样的没错,一会你们看到了就知道了。” 从山上的木屋,到后山的冰河,一共走了半个多小时。其实,路上他们走到河旁边了,但是架不住,陈荷塘不愿意停下来。 沈美云便问了,“舅舅,那不是河吗?我们怎么不去?” 怎么绕了一个这么大的弯子。 陈荷塘,“那个地方当地的社员们经常去,鱼不多。” 他带他们去的是另外一个人去的少,而且鱼容易打窝的地方。 当然,别人不知道,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自己常年在山上打猎,经常山上山下的跑,这才比别人熟悉一些。 这话一说,沈美云越发激动了几分,一路上小跑跟着。很快就到地方了。 不过,陈荷塘没让她们下来,他自己拿了一个镩子在冰面上敲敲打打,检查了冰面的厚度后,约摸着有二三十厘米。 确认周围这一块都是的之后,这才朝着沈美云和绵绵喊道,“你们下来吧,下来之后,就在这一块活动,不要超出这个范围了。” 超出的范围,那边的冰面他没有丈量过,所以不确定下面的冰有多厚。 如果不够厚的话,人走上去,可是会有掉进去冰窟窿的风险的。 沈美云踩了踩冰面,又把绵绵绑在了身边,显然是不让她跑远的。 她踩了冰面,“舅舅,确定在这里,我们不会掉下去吗?” 冰面上有些打滑,属于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的那种。 陈荷塘点了点头,“这里我测量过,最少有二三十厘米,属于一个安全范围内,你和绵绵呆在这里。” 说完,他便开始忙活起来,拿着镩子对着冰面便是一阵凿,还不忘朝着沈美云和绵绵说道,“你们站远一些。” 两个好奇宝宝,同时盯着看。 陈荷塘一边砸,一边笑,以至于向来凶悍的眉眼,都跟着柔和下来,“马上都要三月了,这冰也从之前的一米厚,到现在的二三十厘米,很快就要化没了,所以,这是上半年最后一次凿冰挖鱼了,下次在想凿,就要等到下半十一月份去了。” 正说这话,镩子一下凿下去,冰层下面也一下子出了水,蔓延到了外面。 不一会,那从一个小洞变成了一个大窟窿,当大窟窿出来的时候,里面的鱼便争先恐后的跳的老高。 看到这,沈美云和绵绵都跟着傻眼了,“这还真跳出来了?” 身为南方人,哪里见过这个啊。 陈荷塘嗯了一声,把木桶里面打上了半桶冰水,朝着沈美云和绵绵道,“捡鱼。” 这鱼被憋了一个冬天,想来他带的渔网都用不上了。 不用陈荷塘催促,沈美云便迅速反应过来了,弯腰便开始捡了起来。 刚从河里面跳出来的鱼,活蹦乱跳的扑腾着,到了冰面上,很快就被黏住了尾巴。 沈美云用尽力气,才把鱼和冰面给分开。 她捡一条,便跟着认道,“这是鲫鱼。” “这是鲤鱼,这是花鲢——”说到这,陈荷塘突然把胳膊抄了进了冰窟窿里面,一阵打捞。 冰窟窿的水花,立马溅的老高。 三分钟后,他从里面捞出来一条,足足有小二十斤的胖头鱼。 这下,沈美云和绵绵都跟着惊呆了,“好大的鱼。” 那鱼力气贼大,好几次,差点从陈荷塘胳膊上跳了出去。 好在陈荷塘这人力气大,这才制住,把鱼放回到木桶里面,这才惊觉,那木桶竟然装不下。 只能,扔在了冰面上,不一会的功夫,那鱼便被冻住了。 绵绵觉得好奇,过去摸了摸,冰冰凉,滑滑腻腻的,她忍不住瞠目,“好冰。” 说完,又想去大冰窟窿那捞鱼,陈荷塘想了下,这不安全。 于是,便又拿着镩子,砸了一个巴掌大的小洞来,将将够把小葫芦瓢给放进去。 他喊着绵绵过来,“绵绵,你来这里舀鱼。” 洞小,相对来说,小鱼过来的概率比大鱼大一点。小鱼过来了,刚好被绵绵给捞起来。 绵绵一看,顿时高兴了,转头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想了想,“就蹲在这里玩,不要跑远了,妈妈随着舅爷爷去捡鱼。” 回不去了。 这鱼实在是太多了。 这一阵折腾,足足捡了两大桶的鱼,到了最后,竟然是一点水都没放的,直接就是鱼头打鱼尾叠着放。 就这,冰面上还被丢了不少,那是放不下的,陈荷塘打算把这一担子挑回去后。 在拿个麻袋来装鱼。 就这样,回去的时候,陈荷塘挑着一个重担子,沈美云用着草绑着鱼鳃,一手提了一个大花鲢。 连带着绵绵也不例外,她手里用着草绳绑着,一串三条小鲫鱼,走一路,提一路。 别提多高兴了。 “妈妈,我下次还要来抓鱼。” 绵绵像个小花猫,但是却笑的极为高兴。 沈美云心情也好,只能说抓鱼这种活动,真适合释放压力,尤其是那种来了就回不去的感觉。 太畅快了。 她便痛快的答应,“回去洗把脸,把棉衣给换上了,我在带你过来。” 旁边的陈荷塘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我当年带着阿远来抓鱼的时候,也是这般教育他的。” 这话一落,他的脸色便黯然了下去。 他的阿远啊,已经走了十多年了,在也没了音信。 只是,今天这一幕,让他再次想起来了对方。 沈美云听到这,也不在笑,而是拍了拍陈荷塘的手。 一行人安安静静的到了家里。 只是,刚一到家,就看到篱笆园门口,蹲着一个默默抽烟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