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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岸芦犹白去年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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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岸芦犹白去年

奉九结识了葛萝莉这个新朋友,心情很好,时不时就约出来去图书馆、四平街和北市场逛一逛,或到自家喝茶,两人一个说流利的英文,一个绊绊磕磕地开始尝试说中文,然后互相纠正,都觉得受益匪浅,有认真学习、共同进步的成分在里面,很是相宜。

但订婚一事仍象块大石头一样压在奉九的胸口,带来持续不断的压力。

奉九不是个自来熟的人,这样的事情,自然不会跟刚结识的朋友说。

岁月的时钟已经不紧不慢地走到了七月初,高中毕业考试早已结束,在学校剩下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领毕业证了,班里大概有三分之二的同学准备继续升学,所以参加完毕业考试也就不来了,而是在家认真准备考试,因为很多大学的入学考试会在几天后陆续开始。

对于奉九而言,搞不好,这剩下的几天也许就是她最后的学生岁月了。

因家事不顺而上学上得时断时续,刚刚返校的媚兰一早就觉得好友的神色不大对,她生性敏感细腻,于是在午休时轻轻挠了挠奉九的耳朵:“这是怎么了?”

此时两人坐在小园的葡萄架下,现在正是野葡萄成熟的季节,一串串地藏在叶子底下,攀在秧子上,紫光莹莹,结得满架子都是,深绿色的葡萄藤密密麻麻蜿蜒而下,搭出一个林中小屋似的地界儿,这是她们俩小小的乐园。

奉九看着最好朋友的一脸关切,这一阵子来的坚强终于崩塌,她黑漆漆的眼睛里随即蒙上了一层泪光:“达令,宁诤,不,宁瑞卿跟我订婚了。”

“什么?!宁铮还是宁瑞卿?宁瑞卿就是那个你请吃饭的人嘛!那次我没去上。呀,我可听郑漓她们说了,这个人年轻、高大又英俊,还是留学生,看来家世也很好,人也很gentleman……”

自上次喜剧节后,媚兰家屋漏偏逢连夜雨,以前就身体不好的姥姥到底是病危转离世,前前后后延续了有几个月的光景,媚兰连毕业考试都没参加上,还是前几天回校报道后一连考了两天,补考了八九门课才算补完的,自然还没有什么闲心跟郑漓她们通气儿,也就不得而知,原来这个郑漓她们口中鼎鼎大名的宁瑞卿,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宁军少帅宁铮。

“哎你哪里知道?什么宁瑞卿,他叫宁诤,字瑞卿,就是我姐那个前未婚夫。”

……这回媚兰也没电了,瞪着大眼直愣愣地看着奉九。

“怎么回事?这可糟了,他这是什么意思?”

“猝不及防,前不久他来我家,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他要跟我们家提亲,让我做好准备;我就去找父亲,没想到父亲居然说他早知道了,再没几天,聘礼都下了。”

奉九抹了把眼泪,“这是干什么,如果觉得大姐退婚是欠了他们宁家的,可这又不是我造成的,大人的事情就应该让大人去解决,凭什么把我牵扯进来?我看父亲的神情,倒也没多高兴,好象也有别的考虑。唉,总之,我是第一个倒霉的。”奉九难过得说不下去了。

媚兰深吸口气,“奉九,我知道你对恋爱结婚都不感兴趣,还说过……”

“要是必须结婚,我只嫁虎头。”奉九闷闷不乐。

“你和虎头青梅竹马知根知底,的确很相配,不过,我早就觉得你俩就算真想结婚,也不那么容易。”媚兰尽量委婉地说。

虎头因为从小生得虎头虎脑,得个小名叫虎头,不过越长大倒是越俊秀起来了。

奉九自打记事起,就看着父母越来越形同陌路,尤其在得知二人当初也算是轰动一时的自由恋爱才结合后,又东听西听,知道了不少他们的爱情故事,可再看看现如今夫妻俩之间相敬如冰的气氛,即使未识情滋味,却已开始觉得“爱情”这东西,忒不靠谱。

她早早地就对韦元化说:“长大后你娶我吧,我俩都不吵架的,肯定能和和气气过一辈子。”

虎头当时也不过八九岁,一听和和气气一辈子这话,觉得此言甚是,他也不大懂得什么是结婚——大概,就是俩人一直在一起吧?还在一张床上睡?那不稀罕啊,现在是大了,以前他不也和奉九一起睡过几晚的么?奉九既不磨牙,也不踹人,睡相应该是没的挑,再说本来他看奉九,就是怎么看怎么顺眼,于是点点头,从此后对奉九越发地好。

只有三婶听完后大笑,接着一言不发,微微蹙紧的眉头让奉九很是不解。

随着年岁渐长,再加上唐府分家,两人见面的机会也少了。还有一件事很奇怪,明明同泽男校离唐家很近,学费也不贵,但三婶偏让他上了培德男中,虽然这个学校也算不错,但到底根同泽女中离得远,弄得两个小孩子十天半拉月才能见上一次面;至于到了寒暑假,多半时间虎头又被三婶打发去自家那有数的不大赚钱的几个店铺里学做生意、看账本,所以虎头这几年笑容都少了,但人的确成熟了不少。

奉九不是很懂三婶干嘛这么做,难道虎头不上大学的么?三婶叹了口气,“奉九,虎头是个孤儿,家境也不好,他父亲的财产,都用来还债了,真没剩下什么;三婶家啥样你也知道,我觉得虎头能念到现在就不错了,还是早早进铺子学做生意要紧,到时再娶个媳妇儿,我也算对他父母有了交代。”

奉九一听就急了:“虎头念书多好啊,他一直想当建筑师,如果上学没钱,我有啊,我从小到大的压岁钱,都足够虎头上大学了。”

民国时期,普通人一个月能挣七八个大洋,但大学学费一年就要一百多大洋,绝对是个很奢侈的事情,甚至于对于穷苦人家的孩子而言,从想上大学开始就一步一个坎:因为民国初期的大学没有统一入学招生考试,所以为了保险起见,很多人都选择报考三五所大学,而每次报名费至少三元起,所以光一个报名费就把很多人拦在了门外,更别提为参加大学入学考试奔波而产生的路费和住宿费了。

三婶儿当然知道奉九有这个实力:如果做一个中国富家小姐的资产排名,奉九妥妥能进前三,称得上傲视群雌——因为她母亲本就出自豪富之家,自出嫁以来,对嫁妆单子上的各个产业都经营有方,本就丰厚的价值早翻了几倍有余。

去世前,奉九母亲更是很有先见之明地把嫁妆一分为三,早早给奉先、奉琳和奉九三兄妹交代得清清楚楚。作为中国第一批进入新式学堂学习的贵族小姐,她是极少有的男女平权主义者,并未因为有儿子而把嫁妆的大头分给他。

另一方面的考虑则是,因为与唐度感情已不再,自己走后,丈夫续弦只怕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为了避免“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所以干脆分个干净,同时还能避免娘家一票没皮没脸的兄弟等一干宵小的觊觎,一举三得。

三婶听着奉九天真的言语,哑然失笑——再怎么聪明伶俐,到底也是个孩子——轻轻摇摇头:“傻奉九,你是个好的……不过这世间的事,要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奉九碰了一鼻子灰,闷闷不乐地往回走。彼时唐府已分家,自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这唐家也就散了。奉九不由得想起当初母亲主持中馈时的情形,殚精极虑还不得各房的好,最后竟是赚了一肚子嫌怨。

虽夫妻不睦了这么多年,但父亲也知道中馈之事让妻子过度操劳,这才让父亲痛定思痛分了家。然后么,“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看着父亲的新妻子因分了家少了多少大家族的污糟事儿而心满意足的脸,再想想父亲对现在的妻子那总是称得上和颜悦色的脸色,不禁冷哼了一声。

…………

奉九听了媚兰的话,霎时间没了气焰,“大不了,我就跟虎头私奔。”

媚兰不禁笑起来:“你们两个都还这么小,私奔到哪里去,不念书啦?不念书你们能做什么,怎么养活自己?”

“我有自己的体己银子啊。”奉九声音更小了点。

“坐吃山空懂不懂啊?再说了,你能带多少现银?只怕还得带银票吧?总得兑换吧?……唐伯父要是想卡你脖子,易如反掌。”

奉九托着下巴,总觉得要嫁给虎头以外的人,光这个念头就让她接受不了。

媚兰看着奉九清丽无匹的面庞,心里默默叹息着,她有很强烈的预感,好友这门婚事只怕根本不容改变:“奉九,你啊,总意识不到自己有多美,这个宁少帅就是看上你了,怎么办?”

奉九“嗤”地一笑:“他看上我?啊哟,你是不知道他的绯闻有多少,嚯,满天飞!养活了不知多少大江南北的街头小报——什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贫寒女子,中国的、西洋的、东洋的、南洋的,从电影明星,到京剧戏子,到公司小职员,到女学生,那叫一个应有尽有,他什么世面没见过,非得看上我这东北大丫头?”奉九想想就在那乐得不行。

“你不是不了解他么?怎么对这些事儿门儿清?”媚兰困惑地皱眉。

“因为我们家有个八卦大全啊。”奉九指的是家里大嫂的小妹,隔三差五地过来找她们玩儿,这个小妹最喜欢看明星八卦,所以本地最大八卦源头宁铮,怎么能少了她的报告。

奉九现在忽然懊恼起来,要是早点对这样的信息感兴趣,早点让大嫂的小妹把小报带过来就好了,这样就能好好看看宁铮长什么样了,也不至于在冰场一见没认出来,还从此以后跟他有了牵扯。

“你也知道啊,都是八卦,不做准的。”媚兰鄙视了好友一把,但听了奉九还算乐观的话,心里倒也安稳了一点——就算这门婚事成了,也够宁诤头痛的。

她继而安抚地拍拍她:“我觉得你可以找宁诤谈一谈,他也是留学回来的,能不能又是他父亲安排的,而他也并不乐意呢?”

奉九想起那个突如其来强势的吻,抖了抖浑身的鸡皮疙瘩,就当他临时起意色欲熏心吧,反正这样的人,只怕是随时随地都能发情,“如果真是这样倒不错,最好是我唐家姐姐反悔一回,他宁家三哥又反悔一回,两家就扯平了,也不会让两家交恶,皆大欢喜。”

媚兰又叹了口气:“那可真成了奉天的传奇了。不过奉九,我觉得宁诤这个人也还不错啊,家里又权势滔天,你一旦嫁给他,未来就会成为东三省最有权势的夫人了,走到哪里人人都得高看你一眼,你真的不喜欢么?”

奉九瞪大了眼睛:“我早就决定要过简简单单的生活了——一夫一妻,略有盈余,没有纷扰的家事,我呢,最好能安安静静地教书,这样对我才是最好的。”奉九喘了口气:“要是嫁给他,那恼人的宴会就得出席不完,还得跟各种前仆后继要跟着他的女人斗,哼哼他也配?更别提天天提心吊胆防着被暗杀了,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趣味?这样的第一夫人,爱谁当谁当,反正我不当。”

媚兰无语。

奉九说得兴起,又想起了一件事,“我看这种公子真正喜欢的女人,应该是这种风月场里的人吧。”她随即抱着胳膊,学着电影里看来的交际的做派:架起二郎腿抖了几抖,伸出食指和中指,形如张了口子的剪刀,比划着俩指头夹烟卷的样儿,在嘴边一按又拿开,嘴巴嘬圆吐出想象中的烟圈儿。

只可惜一身学生装扮的她既无交际的标配高跟鞋,又无风情万种的烈焰红唇和大波浪卷发,于是奉九自以为的轻浮浪荡样儿,在旁人看来,不过是蹩脚的小孩子装大人样罢了。

媚兰笑了,忽地捶了她一拳,“瞧你这德性,真该让那些拜倒在你石榴裙下的公子们看看,我们同泽一枝的真面目!”

“哎哟提醒我了好媚兰,要是真说不通的话,我就把我这副德性亮给他看,让他以为要娶个交际,恶心死他,让他知难而退。”奉九摇摇手指。

媚兰笑着摇摇头,“你个死丫头,你当人家傻的啊?再说了你不怕丢脸啊?”

“里子都要没了我还要什么面子?随——便——丢!你说得对,都这个时代了,谁能要一段不情不愿的婚姻呢?我相信宁铮是暂时没想通,归根结底,他应该也是个通情达理之人,毕竟,毕竟受了西方教育,讲究民权嘛。”

奉九又高兴起来了,媚兰看着充满了信心的奉九,握住她的双手摇了摇,“祝你马到功成!”

“一定!”

两人乐呵呵地分享了媚兰父亲从南京带回来的桂糕和鸭胗哥儿,手挽着手往教室走,路上忽然碰到了宁鸿司。

宁鸿司和她们认识的时间算很长了,这个人为人处世一直很低调,但看得出家世很好,经常骑着自行车上下学,偶尔来接他的车子也只是普通的汽车,鸿司从不跟人谈论自己家里的背景,只知道他父亲早已去世,跟着寡母和族里的人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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