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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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嗬,这么郑重其事。

奉九转头看他。

宁铮说:“我现在兼任了校长,但根本没多少时间参与学校事务,所以,以后如果有需要校长出席的场合,无论是董事会投票,还是其他什么事务,你代我去好不好?”

奉九一听,眼睛瞪大了,“啊?可我现在还是学生啊。”接着眼睛一转,“怪不得今天你去学校都不遮着掩着了。”奉九前后一联系,就把这事儿猜了个七七八八,不禁一脸鄙夷地看着他。

宁铮笑了,不置可否地掐了掐她因吸饱了水蒸汽而愈显鲜妍透亮的脸蛋儿。

“不过这样不合适吧?”奉九心里没底儿地问。

“怎么不合适?你本身就是奉大学生,更了解学校情况,更能从学生角度出发,考虑如何把大学办得更好,让大家都受益。当然这样的话,你的身份也藏不住了,所以我今天下午才会公开去了奉大,故意让你同学认出来——消息需要慢慢渗透,这样就不会显得太突然。”

奉九一听,行吧,下午的事儿也不用争论了。

“还有,夫妇本就是一体,你代表我,天经地义……”宁铮把大浴巾一扔,神情暧昧,脸越凑越近,声音越来越低。

奉九一把推开他的脸。

宁铮一点被拒绝的羞恼都没有,只是熟门熟路地又凑上来,“不过,我太太能给我讲讲,怎么能连发十三个球还不失手的么?”的确厉害,宁铮是真心佩服:因为排球发球非常耗力,而且发球权事关是否能落地得分,责任重大,所以发球者往往心情紧张,有人屡屡失误也都正常。

就算是男排比赛,发球权在对垒双方之间来回折腾也是常事儿。

更何况连发这么多球,一般而言手臂都得抖成筛糠了吧。

奉九一楞,忽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知道啦?”

“我不但知道,我还看到你露大腿了。”

一提起这个事儿,宁铮可就气儿不顺了,那么美的腿,难道不是只有自己才看得的么?上次在北戴河他就够后悔的了,下定决心以后去海边一定要找背人的地方才行。

奉九可没打算搭理他这个茬儿,随意摆了摆手,声音很轻地说:“我还真想告诉你一个秘密。”宁铮看着奉九,“你知道么,当我发到第三个球的时候,我好像,进入了一个‘无我之境’——明明能听到人声鼎沸,看到队友涌过来跟我击掌、鼓劲儿,拍我肩膀,我也能回应,说咱们一定要坚持下来,可是,我的所作所为,好像都是一种无心的本能;真正的我,冷静地在上方俯视着这一切。心里,平静极了,长这么大,我还从未这么平静过。那感觉,真的太神妙了。”

宁铮凝视着奉九发光的眼睛和满脸欢愉的神色,忽地伸手搂住她,跟她紧贴着脸,“我知道,这是强大的实力加上内心。极少有人能进入这种境界,你很幸运。”

其实,奉九的这种感觉,有人称之为佛家的“空明界”——真正的抛了自我,与万物须臾间共生共存共呼吸。

奉九不好意思地挠挠耳朵,“强大什么啊,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不过就是运气罢了,瞎猫碰上死耗子而已。”

宁铮扳过她的脸,轻吻她的双眸:何其幸运,眼前这个如此出色的女子是自己选的太太,这是自己的好眼光,更是逃不开的宿命。

随后他也去了浴室淋浴,出来一看,奉九早已自力更生地拿出留在此地的衣物换上了居家的衣服,宁铮颇觉遗憾。

因为奉九很久没有回这边,所以宁铮早放了吴妈和秋声回了帅府,公馆里只剩下粗使下人。

宁铮明显没有老帅对安全那么戒备,他注意到一楼客厅放电话的小几上,有附近几家馆子的订餐电话,想着已到了晚上,于是挑了家顺德海鲜粥馆子,让送几个易克化的饭菜来,没一会儿有饭馆听差挑着食盒上门,收了丰厚的赏银,乐呵呵地去了。

两人喝了滑嫩鲜香的生滚鱼片粥,配着鱼皮角、凤巢三丝和酿节瓜下饭。

奉九尝了尝,惊喜地说:“居然煲得出这么正宗的顺德海鲜粥的味儿,这家饭馆挺地道。”

宁铮一听,脸上的笑容好像淡了那么一点点,只是随意说:“你喜欢就好。”

饭后,宁铮看奉九踮着右脚,跛着腿径直进了书房,开始忙忙活活地查留在此地的一厚摞书和资料,撰写两门课程的报告,不禁纳闷地问:“你们专业大二开设的课程就这么多了?”

奉九张了张嘴,还是把已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的确很多。”

她不想在拿到本科学位证前告诉宁铮自己打算提前修满学分的事儿,这是个事情做成前不爱声张的性子。

临睡前,宁铮又给奉九上了一遍药,佟家的伤药果然是一等一的,把干效果惊人,原本这几天被奉九不停地走动和上下楼梯弄得收口困难的伤处眼见着大有起色。

其实今天正是周末,本来奉九也打算回家的。

现在一切收拾停当,头发皮肤都清爽,奉九觉得舒心顺意,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剩下宁铮干瞪眼:伤在膝盖上,其实还是可以做点什么的。

不过,谁让自己摊上个没心没肺的小混蛋呢。

他叹了口气,强压下心头的躁意,小心翼翼地避开她的腿,把她半搂进怀里,轻嗅她头发上茶香气,半明半寐间,到底也是睡了。

奉九到了早上就醒了,不过,这回清醒的方式可是前所未有,另加上毛骨悚然:她是在睡梦中突然间惊醒过来。

她发觉身后紧贴着一具高热的精壮身躯,耳畔还有熟悉的粗重喘息声。

忽然耳垂又被卷进了一腔湿热,不轻不重地噬咬着,随即听到宁铮低哑的声音,“醒了?”

这种姿势很奇特,宁铮并没有压到她身上,伤到她的膝盖。奉九觉得自己是在被逼着加速学习闺阁秘笈。

奉九低声尖叫,开始挣扎,宁铮一把定住她的腰,压抑地说:“卿卿,别乱动,跟着我……”

在这种事情上,奉九是没什么发言权的,她被压制着,只能跟从已明显亢奋到极点却又强自抑制的宁铮,只觉得自己一会儿被甩下深渊,一会儿又飘上了高空……

但这次的感受,跟以往不同,因着不能被宁铮看到脸上的表情,她好像没以往那么害羞了,而身体的感触似乎也更加强烈。

今早刚醒来时是胆战心惊,现在可真是魂飞魄散了。到后来,两个人都跟水里捞出来似的。

此时天色已大亮。宁铮到底如了愿,嘴角含笑,一回生二回熟,抱着奉九放浴缸里那手法也是相当老道,只可惜还是被缓过神儿的奉九打出去了,两人一起洗浴这种事,太过亲密,奉九接受不了。

公馆里没有厨子,宁铮又要带奉九出去吃。

奉九突然想自己下厨。其实长到这么大,她还从未正经八百地做过一顿饭,或者说是没有机做。

她一点一颠地下楼,进了厨房,打开橱柜,检视剩余的食材,里面有鸡蛋、面粉,还有一根意大利萨拉米火腿,一罐祁门红茶,一罐恒仁荆条蜜;一旁立着一台体积不大、最新式样的原木色美国伊莱克斯单门电冰箱,里面放着一把小细葱、一碗剥好的豌豆和几根胡萝卜。

这座小公馆只有一间厨房,当然不能像帅府那样,四个厨房到底给谁用一向分得明明白白,幸好下人们也在这里开火,所以都带了点蔬菜放在这里,奉九很惊喜地看到有水灵灵的蔬菜。

这伊莱克斯家用电冰箱刚刚生产出来就已传到了中国,喜欢时髦的宁铮自然不会放过,他在国外的宿舍也都是带冰箱的,但不通电;现在电冰箱在中国已是豪族标配,并不稀奇。

奉九左右看看,开了头上方的橱柜门,够着了吴妈的紫蓝色全身围裙穿上,又让宁铮把他的礼帽拿过来勉勉强强扣上,还得把帽沿往后推,省得遮住眼睛:奉九爱做饭不假,但不包括沾一身油烟子味儿。

这两样一上身,造型真是怪异滑稽透顶,宁铮不免含笑多看了几眼,奉九可管不了这么多了。

她拿过砧板把食材切丁,用几大勺面粉和鸡蛋加了点水和成面糊,随后把火腿丁、豌豆、胡萝卜丁、小葱碎撒进去搅匀,舀起面糊,用一把一看就是吴妈带过来的已养好完全不沾底的圆形平底铁锅,煎了三个蔬菜火腿鸡蛋饼;又指挥宁铮烧水泡了壶红茶;此时正好听到外面街上有人喊着卖牛乳,赶紧把他打发出去买了一斤牛乳,回来煮开后倒进沏好的浓茶里,待温度降下来,又加了几勺荆条蜜,拿一个大托盘装了,让宁铮端到餐桌上去。

对做菜能说上几句,但真正下厨则一窍不通的宁铮一直乖乖地跟在她身边,兴致盎然地观摩能干的太太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搞定了一顿很像样的早餐。

奉九摘了做饭时的一身行头,跟宁铮对面而坐,早餐虽简单,但有肉有菜有主食——这五彩蔬菜鸡蛋饼颜色诱人,酥鲜清香,肉食动物宁铮吃得心满意足,“明天我来做早餐吧,我也学会了。”

他信心满满地跟奉九表态,一提这个,奉九不免也纳闷,“你在国外那么多年,一直吃得惯西餐么?怎么不想着自己学做饭?”

宁铮一听觉得有点羞愧,讪讪道:“那个时候,不是信奉‘君子远庖厨’嘛。”

能吃饱不就行了。以后,那是给自己太太做饭,能一样么?

果然不挑,奉九笑了,“是不是给你吃的好东西都白瞎了?你也尝不出味儿啊。”

“那不可能。我是‘有条件就讲究讲究,没条件就将就将就’。”

奉九大笑,“高,实在是高。”

随遇而安也是奉九的生存之道,不矫情不造作,但也从不会刻意亏待自己。

奉九忽然意识到,她和宁铮,本质上真的很合拍,这大概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相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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