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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坑儿子的爹(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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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大明官! 放下忆苦思甜的小小情怀,方应物面对几个笑话他偷懒的乡邻,只是不屑的撇撇嘴。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暗中嘀咕了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他皱眉看了看水田以及泥浆,还是不能下决心,便随手把秧苗扔进筐子中,准备再做计较。 “方家公子,小老儿在此问安了。”忽然身后有人说话,方应物转过头去,却见是个五六十岁的老者,明显和庄稼人不同,虽然也是短衣,但下摆长两寸,袖子宽两分,而且干净整洁,不像一般村夫那样。 随即方应物想起来了,此人应该认识,似乎是那邻村王大户家的老仆。不过这老头的话让方应物哭笑不得,若非语气中没听出什么恶意,简直就要以为是反讽了。 方家公子?方应物不由自主的低头看看自己这一身土掉渣的穿着,除了可以吃遍天下软饭的小白脸外,哪点像公子了? 虽然方应物对农夫身份没有认同感,也一直不觉得自己等同于村夫,但就现在这模样,也没脸说自己是公子。 “老人家有何贵干?”方应物问道。 那老头恭敬的邀请道:“我家小姐在那边,有请方家公子过去晤面。”周边还没走远的乡邻听到这话,善意的哄笑一声,纷纷离开了。 这便是众人口中那位王大户家的小娘子?方应物刚想到这里,脑子又疼起来,仿佛有股潜意识拼命地阻止自己挖掘记忆,而且还带有浓浓的耻辱感。 方应物狠狠拍了拍额头,对此十分纳罕。真想去问自己的前身一句,这位大小姐到底是把你怎么样了啊? 王家老仆在前面带路,领着方应物转过一道斜坡,果然看到有个高挑窈窕身形的女子立在树荫底下,桃红纱衫,杏黄百褶裙,与郁郁葱葱的绿茵搭配起来赏心悦目。 再走近些,见得这小娘子十五六岁年纪,白净皮肤,瓜子面庞,薄施脂粉,樱桃点唇,大大的眼睛,两颗红宝石耳坠迎风微微晃动。 她虽不是倾国倾城的祸水,但也有七八分的颜色,方应物在心里喝了一声彩。山野乡村之中,多是不修边幅的劳动人民,能见到这样异于常人的美貌时髦小娘子殊为难得,正所谓秀色可餐,养眼的很。 其实方应物不知道,在别人心目中,他这十指不沾泥的小白脸样貌也是属于村中的“非主流”。所以他在田边踌躇不去,乡邻们看到了只是报以善意的笑话,没有大加批评议论,当然也有他父亲是附近乡村唯一秀才相公的原因。 那小娘子瞧见方应物目光不离自己,心里暗暗得意。等方应物快到身前时,她连忙蹙眉起柳叶眉,堆起一脸的忧愁苦涩。 方应物正想着怎么见礼和称呼时,王家小娘子却很不矜持的抢先说道:“秋哥!事情不妙了,奴家父亲死活也不同意你我事情。奴家伤心得很,因而实在没别的法子,还请秋哥谅解奴家心中之苦。” 我擦!方应物心里说不出的古怪。虽然脑海中潜意识拼命阻止自己去回想有关王家小娘子的事情,但从她这口气看,彼此之间貌似是很熟识的,过去至少有点勾搭的。那么眼下则 当即他又忍不住狠狠吐槽了几句自己穿越第一天的开局——已经有父亲失踪,母亲早亡,被学校开除,被叔父欺压折磨等情节了。就这还不够玄幻,非要加上一个退婚或者分手才可以吗?这便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吗? 算了,强扭的瓜不甜,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最瞧不起为这点破事哭天抢地恨天恨地的人了。方应物淡定了一下,拱拱手行礼,很程序化的说:“往昔历历在目,若有缘无分,惟愿别后珍重!” 王家小娘子却脸色大变,当即柳眉倒竖,气势陡然拔高了十丈之高,毫不淑女的娇叱道:“方应物!你想薄情寡义么,这就是你的想法?” 方应物愕然望着她,不知她一会儿阴一会儿阳的到底是什么心思。难道自己遇到了那种传说中的极品女人,一面甩了自己一面还想让自己念念不忘痛苦不已,并以此来满足她卑鄙的虚荣心? 王家小娘子没有让方应物继续猜下去,直抒心意道:“奴家父亲不同意奴家嫁过去,那么你入赘到我家来有何不好?不过是个名头而已,少不了你一块肉,莫非就如此之难么?” 什么?入赘?这怎么可以!方应物感到脑海中记忆的阀门打开了,种种相关信息如同潮水涌了出来。 原来这邻村的王大户,和方应物的父亲方清之自幼也是相识的,关系尚可,都在中花溪村社学里读过书,算是小同窗。 不过王大户没读出什么成就来,方清之却撞大运中了秀才,一步从农家跨入了士子阶层。所以王大户当时就有了点攀亲的意思,何况王家小娘子和方家小哥儿都是相貌出色到十里八乡罕有的,被好事者誉为金童玉女。 但方清之一心死读书,满脑子求功名,所以不管家事,也不会利用士人身份经营,空顶着秀才相公的名头,眼看两次乡试落第后还是个穷酸,况且最近又失踪了两年多。 因而王大户结亲的心思就停了下来,此时已经不太看得上方家了。他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儿,须得慎之又慎,怎么肯随便嫁错人?便想要再扩大一下选婿范围,去其他乡里找些门当户对的富足人家。 不过虽然王大户从门户角度看不上方家,可王家小娘子却认准了秋哥。秋哥的温文尔雅,秋哥的俊逸潇洒,在一干乡村粗陋人物中实在显得鹤立鸡群、格外出众,附近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些都是她从小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也实在不敢想象自己接受别的鄙俗之人做自己的夫君。 父女闹过几场后,奇思妙想的王家小娘子便拿出个“两全其美”的折中主意,那就是让方应物入赘王家。 对此王大户就没意见了,甚至还有点赞同。他没有儿子,若能找个方应物这样有着优秀基因的上门女婿当然很好很好,再好不过,于是便默认了女儿想法。 给别人当赘婿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以前的方应物听到这个要求后深感耻辱,当然誓死不从! 而现在的方应物,如果能不死一样不从!当即驳斥道:“你这样迫人入赘,与逼良为娼有何区别?简直异想天开,绝没有道理,不要想我会答应!” 王小娘子却胸有成竹,一切掌握般的笑吟吟道:“别忘了你父亲欠我王家三十两银子,抓你卖身到我家抵债都是可以的!若还不肯答应,今后有你的苦头吃!” 什么?方应物又一次大吃一惊。方才他还有点疑问,王大户家凭什么敢如此肆无忌惮,现在则解开了谜团。 原来当初方清之出门游学时,曾找王大户借了三十两银子作为盘缠,于是便给方应物留下了把柄。须知父债子偿天公地道,只要王家使力气,让方应物卖身还债也不是不可以,即便告了官法律上也是能认可的,全看王家想不想了。 故而王大户和王家小娘子逼着秋哥儿入赘,简直理直气壮、简直势在必得!可是当初的方应物依旧誓死不从! 不过这种被逼入赘的耻辱感,深深的刻在了从前那个方应物的心中,直到现在还有拼命阻止的潜意识。 一晃便僵持到如今了,记起前因后果,现在这个方应物苦恼的长长叹口气。别人都是当儿坑爹,偏偏他家是爹坑儿啊! 赘婿能去做么?不能!他也有野望,他也有跃跃欲试的功名之心,来到了大明朝,不往科场上走一遭试试运气,岂不是白来了? 在这世间观念里,赘婿是见人低一等的,常和倡优皂隶并论。他不知道赘婿有没有资格考科举混官府,但他知道如果有人以此说事,干掉他是十拿九稳的,没有人会为此袒护他。 却说方应物思来想去,脸色不好看。王小娘子偷觑到秋哥那黑的不能再黑的脸色,便明白她今天大概又白来了,又没有“说服”秋哥。 小娘子不由得气恼道:“我王家对你如此厚道,三十两银子绝非小数目,说不要就不要了,但你这人怎的一些儿良心也无?” 欠债气短,方应物讪讪解释道:“这不是良心不良心问题,而且这银子我会想法子...” 王小娘子可不想听他说还钱,连忙抢过话头:“不过是入赘而已,莫非奴家如此不堪入目,比杀了你还难受么?莫非定要叫你卖身还债才好么,你就这么想当家奴?” 美人轻嗔薄怒是格外动人的风景线,方应物心神动摇了一下,赶紧又谨守心房。提出了一个自己从王小娘子话里找到的漏洞:“你方才说有我苦头吃的?莫非今日这些古怪,都是你的手笔?” 王小娘子赌气承认道:“不错,你就要众叛亲离了!请好自为之,回头是岸!奴家再给秋哥你一个月时间仔细考虑!”说罢,扭转杨柳样儿的小腰肢,高高的昂起头离开了。 社学和叔父那里都是她指使的?真是狗大户啊......方应物望着娇俏的背影喃喃自语。 社学得到的善款里,王大户可是捐献了大头的,他家想要串通塾师、叔父两方阻绝自己读书,那真是轻而易举的。叔父不给束脩只是一个幌子而已,社学难道真能急眼到缺了这一份束脩么。 至于叔父这边的各种上不了台面的小心思,他也猜到了七七八八,其中龌蹉不足细表也。一些事情,或许以前叔父还在犹豫不决,但在王家的引诱和支持下就敢了! 其实以方应物看惯历史素材的大眼光,王家才百亩水田、千株桑树,放眼大明朝哪里够得上大户标准?但在这户均不过几亩地的花溪两岸山村里,拥有百亩田地足够称得上是大户人家了,也足够做一些普通村民做不到的事情。 随后方应物又感慨道,山乡僻野虽不用像城市深宅大院那般拘束礼教,但这王家小娘子也太刁太辣了。别人穷困潦倒时遇到的都是退婚,怎的他就遇到个不依不饶逼婚的?真是情何以堪哪。 虽然王小娘子今天走人了,但这些麻烦远未结束,她已经放出了一个月的话,那自己又路在何方? 三十两银子债务,至少相当于这里二十亩地的收成,方应物愁眉苦脸,一时半会的哪里能还得起?还不上债务,就永远无法挺直腰板面对王小娘子的逼婚。若彻底闹翻了脸,说不得真会把自己抓去当家奴抵债,那可就彻底完了。 想到这里,方应物打个冷战,又一次抱怨起失踪两年多的父亲,真是坑死儿子的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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