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反抗与反抗(1 / 1)
第12章反抗与反抗 法庭中。 黄景已经开口了: “我想提醒辩护人的是,法律上的故意,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故意,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诚然,辩护人所说的,被告人直到拿刀刺向被害人之前,可能的确没有杀死他的想法,这也符合常人对‘故意’二字的理解。” “但在刑法上,对于主观上的故意,是有着清晰的判定标准的。一个是认识因素,另一个则是意志因素。” “具体到本案中,在认识方面,温璇在拿刀刺向张闻海的时候,必然对这个动作有着非常清晰的认知,那就是,这一刀下去,肯定会造成人身伤害!” “其次在意志方面,法律上的判断标准是,当事人是否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黄景看向刚刚燃起希望的温璇,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我想请问被告人,在你拿起那把刀的时候,你敢说,你没有想过让张闻海去死吗?” 温璇紧紧咬着嘴唇,眼神中满是挣扎。 是啊,真的没有这个想法吗? 不过黄景也没有打算让她回答,而是看向了嘴角微微勾起的任真。 黄景不由得一愣。 这家伙,观点都被我否定了,怎么还笑得出来? 不过该说的还是要继续: “虽然被告人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不能否认的是,她客观上确实实施了杀害张闻海的行为,主观上,也存在故意杀人的意图,完全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 “因此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不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图,请求法庭予以否认!” 话音刚落,旁听席上有些听众已经有些晕了。 怎么感觉,两个人说的都很有道理的样子? 到底该信哪个? 直播间的弹幕异常活跃,张紫瑜也没有时间回复。 而黄景所提出的,也正是她刚才没有说出来的点。 生活是生活,法律是法律。 任真的辩护虽然巧妙,但实际上并不十分能立得住脚。 多少带点诡辩的嫌疑。 不过,如果她猜的是对的,那接下来可就有好戏看了。 “肃静!” 张黎夏简单维持了一下法庭秩序:“辩护人,对于公诉人的质疑,伱有什么要反驳的吗?” 任真一脸淡定的站起来,看的黄景心中有些不爽。 你的辩护听起来是很精彩,但那是在外行看来! 在我们专业人士眼前,简直就是漏洞百出! 你还得意个什么劲? 装! 接着装! “公诉人的质疑,很有道理!” 任真的话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什么情况? 临阵倒戈? 温明阳夫妇有些傻眼了。 “不过.我还是认为我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 如果说刚才是不爽,现在黄景就已经是不满了。 你都承认我说的很对了,还说温璇不构成犯罪? 死鸭子嘴硬可就没意思了。 任真微微一笑:“好,我们暂时跳过这个话题不谈,就算公诉人刚才说的是对的,被告人在主观上确实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黄景:???? 什么叫就算我说的是对的? 我说的就是对的! 坐在上面的张黎夏也是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他当然听出了任真语言中的小把戏,可如果想凭这些就影响我的判断,也太小看我们法官了。 不过从庭审开始至今的种种表现看,任真总是会带来一个又一个的意外。 张黎夏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知道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又要搞什么幺蛾子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温璇客观上有故意杀人的行为,主观上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完全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但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平常所说的,针对这些暴力犯罪,我们拥有无限防卫权。” “所以,辩护人认为,针对被害人的不法侵害,被告人可以也应当进行正当防卫,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 “虽然造成了张闻海的死亡,但这个死亡后果,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因此被告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请求审判庭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温璇无罪,还被告人的自由与清白!” 话音刚落,黄景还没说什么,原告席上的张开山已经爆发了。 “去拟码的!” “我儿子都让这个贱人杀了,还不用负责?” “你在这开国际玩笑呢?我把你杀了行不行啊!” 面对张开山的暴怒,任真却是一脸平静:“这不是我说的,是法律说的。” 法律是那么严谨,我又是如此认真。 怎么会开玩笑呢? 哐! 张开山一脚踢翻了椅子,眼看就要冲着任真过来: “你码的再说一句?老子杀了你也不用负责行不行?” “法警!” 眼看法庭要变成全武行现场,张黎夏连忙招呼法警按住张开山。 「这律师真敢说啊,人都死了,还在法律允许范围内?」 「那老逼登急了,果然家暴男的暴力基因是有迹可循的。」 「但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啊,人家又不是开玩笑。」 「你这么一说,还真他娘的好有道理?」 「你们说,这被告的律师是不是故意激怒对方,好能当场正当行使一下法律赋予的无限防卫权?」 「好家伙,现场给法官演示一遍是吧?」 在法警的压制下,张开山最后还是坐了回去,并且得到了张黎夏的严厉警告。 如果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下次或许就要被请出去了。 “反对!” 黄景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反驳出口:“虽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争执分为卧室和客厅两个区域,这个观点确有道理,但并不影响其本质上是连续的同一争执。” “因此也并不改变他们二人之间的打斗属于互殴的事实,虽然事出有因,但最多只能减轻被告人的责任,而不能改变其故意杀人的事实!” “公诉人说的太对了!” 黄景话音未落,任真双手一拍,让所有人都诧异了。 这怎么又对上了? 有过一次经验的黄景立马警惕起来。 对面这个看起来还很是年轻的律师,一肚子坏水。 绝对不是真的认为他说的对。 果不其然。 任真慢悠悠道:“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对被害人的反抗打击并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认定张闻海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所以两人之间属于互殴。 但我想说的是,无论张闻海的行为如何认定,其实都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构成。 因为,反抗与反抗,是不一样滴! 被告人反抗的并不是什么故意伤害,而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