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纯情得很!(1 / 2)
欧少杰努了努嘴,悻悻的跟在林珊珊后面来到南宫浩俊面前。
南宫野搂了搂南宫浩俊,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演唱会结束后,爹地有份礼物送给你。”
“那个穿着旗袍的卷发小女娃会来吗?”
“会,浩俊喜欢她?”
“看她呆头呆脑傻兮兮的,挺可爱。”
“爹地会把她带到演唱会现场。”林筱依的事南宫野暂时不打算说,他想给儿子一个惊喜。
“浩俊,刚才打的那首歌叫什么名字,好像从来没听你打过?”林珊珊好奇道。
“我写的新歌。干妈,我想把这首歌放在演唱会结束后。”
“浩俊又写歌了?不错嘛,这才几天时间。”欧少杰夸道。
“浩俊写的新歌叫什么,可以告诉爹地吗?”
“这首歌是写给妈咪的,希望今晚的演唱会她在天堂能听到。”南宫浩俊没说歌名,脸上带着笑容,内心充满了期待,仿佛死去的妈咪真的能听到。
三人沉默不语。
“哥!”南宫羽走过来,打破寂静,身后挎着一个琴盒。
“既然是浩俊写给妈咪的,那就把它加在演唱会上。”林珊珊笑到。
虽然南宫浩俊才八岁,但是已经写过好几首传唱度很高的流行歌曲,只是没想到他会在演唱会这天给筱依写了一首。
他到底还是沉浸在筱依的死中没有走出来!
“浩俊,这是uncle给你买的礼物,回来那天就买了,特地在你演唱会这天送给你。Wish—the—concert—to—be—held—perfectly(祝演唱会完美举行)!”
“谢谢uncle!”南宫浩俊接过琴盒,取出吉他把刚才打的那首歌弹唱了一遍。旋律从一开始的婉转轻柔渐渐转为激亢高昂。
闻者伤心,林珊珊偷偷抹了把眼泪,能体会到他写这首歌时的心境,无疑充满了浓浓的悲伤。
宫迎月和陆婷霜逛了一下午的街,两人拎着大包小包回到出租房,还买了两套沙发和一些简单的家具。
“谢啦,几位帅哥!”送走几位送货小哥,宫迎月迫不及待炫耀自己的劳动战果。
林筱依看着她打开一个又一个包裹,全是旗袍。
“二姐,你怎么买那么多旗袍?”
“哎呀,一时没忍住,谁让它们都那么好看呢。那边那袋是给玲珑的啊。”
陆婷霜不喜欢逛街,如果不是宫迎月生拖硬拽,绝不会去街上溜达太久。此时,她正躺在床上拿出小本津津有味的啃着。
她淡淡的瞟了宫迎月一眼,“你逛一次街,几乎花掉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
“没办法,人家实在抗拒不了旗袍的诱惑嘛。”宫迎月对旗袍的喜爱远超过其他,“大不了接下来一个月我饿肚子。”
饭可以不吃,旗袍不可以不买。
“你们晚上还要上班,好好休息。我在附近餐厅找了一份工作,明天开始上班。”
“三姐你找到工作了?”
“嗯。”
“想想这一切,都是阎王害的。我们在阳间打工的事要是传到冥界同僚耳朵里,还不被笑话死。”宫迎月抱怨道,“越想越气。”
“既来之则安之,适应了就好。”林筱依看的比较开。
“干妈,晚上我和妈咪要跟帅叔叔去听演唱会,你和婷霜阿姨去吗?”
“演唱会?什么演唱会?哪个帅叔叔?”宫迎月好奇的看着林筱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