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八 穆宗本纪第八(1 / 2)
穆宗讳宪,字德则,光宗第三子,母李贵妃。少好犬马,性情洒脱,每与人交游,记善而忘恶。不喜书史,以诗歌为乐。
初封楚公。永庆九年四月,献文太子薨。时光宗有四子,李贵妃生帝与东莱公栾,高贵妃生中山郡公欢,冯贵妃生南阳公胤。光宗以高贵妃家藩岳青州,冯贵妃家河北门阀,恐有外戚之患,而李贵妃家虽富而位卑,将无外戚专权之危,又帝有弟,可以为兄弟之援,遂以帝正位元良,领雍州刺史,镇长安。
十一年五月廿九,光宗崩。
六月初二,帝即位,复冯贵妃皇后位(注曰:冯贵妃免皇后在《光宗本纪》),尊为太后。尊生母李贵妃为太妃。
八月,诏改明年元为高隆。
十一月,以皇嫡长子陈留王苻为太子,领雍州刺史,镇长安。
高隆元年正月,改元,大赦天下。诏往岁逋租概不再追。
三月,瓦剌寇犯代郡。太守郎觉力战死之,郡尉羊广设伏于诸处破之,瓦剌遂退,掳掠子女二千余口。诏免代郡民今年租税。
四月,鞑靼寇犯辽东,为太守肖果所破,斩首八百余级。是月,吐谷浑欲寇犯凉州,刺史何缜晓喻退之。
六月,瓦剌复寇凉州,刺史何缜遣参军俞雀诡道袭之,大破斩首一千九百四十五级。
九月,帝亲至廷尉决案,覆查今年断审。
十月,诏免今年战死士卒家租税三代,使本郡抚慰劳赏。
二年二月,瓦剌遣使贡献请罪,帝原之,以其可汗托海可为河西王。
四月,兖州刺史任景殁,以其子任恭为兖州刺史。
五月,以朱詹为尚书台令,杨运为中书台令,邓灼为秘书台令,冉垕为御史台令,薛楚为吏部尚书,薛臻为户部尚书,严南为礼部尚书,王峤为工部尚书,冯兰为刑部尚书,任灌为兵部尚书,刘震为司隶校尉。朱詹者,河北人;杨运者,济阴人,并非高第,显擢为宰辅,当时异之,多有议论。有谏帝者,帝每与欢谈,顾左右而言他。
九月,诏修运河以疏通淮、洛之间。
三年正月,鞑靼寇乐浪,太守关海击之,不利,鞑靼掳掠子女数千口而还。诏复乐浪今年租税。
二月,诏幽州刺史王韬将兵四万讨鞑靼,遇之于劳鲁山,鞑靼众散不可击,王韬深入山中,鞑靼可汗莫佩他奇兵截其后,韬大败,死者十四五,退还幽州。莫佩他追之,为辽西太守公孙赫所要,斩首六千余级。诏责免王韬,以为胶东太守。擢辽西太守公孙赫为幽州刺史,手诏慰劳边塞将士。
六月,鞑靼遣使求婚,帝责其侵扰,不许,鞑靼遂谋再犯。
八月,鞑靼复寇北平,为幽州刺史公孙赫所败,斩首七百二十三级,北平郡丞栾隽死之,诏赠扶风太守。
十一月,雁门大雪。
四年三月,鞑靼寇雁门,为并州刺史虞晃所破,斩首二千级。
五月,江汉大水,诏发兵调粮赈济之。
六月,鞑靼寇掠代郡,杀害男女八百余口,掳掠子女二百户。诏复代郡今年租税。
八月,并州刺史虞晃率骑兵万人奇袭鞑靼于阴山南,斩首四千余级,鞑靼可汗莫佩他坠马折一臂。
九月,晃越山逐击,鞑靼不料,复为晃所破,斩虏万人,莫佩他单骑遁逃,赖其弟撒武发救免。晃遂轻骑缘山而进,所至莫不克破,莫佩他每战败北,遂北逃避之。
十二月,遣使巡慰北塞,因功行赏。
五年正月,御史台令冉垕以虞晃擅为调兵,弹之。尚书台令朱詹以为将帅者,君命有所不受,可临时变机。垕执曰:“彼若在外,自可随时制宜,然其发兵出师,始定谋于州府,非决机乎戎场,岂刺史可以断征伐邪?”垕子河东太守由尝于河东圈山水而为己业,晃执而收之,故垕有此劾。帝下朝堂议,多赞合垕者,于是免晃。
二月,以河东太守冉由为并州刺史,实冉垕讽群臣荐之。
六月,尚书台令朱詹上策以为当于边地广开屯田,移民实塞,密置烽火,多调强兵。户部尚书薛臻驳之,以为鞑靼不足为患,瓦剌常怀教化,边疆无忧。
九月,朱詹乞骸骨,帝优诏不许。
十二月,诏修泰乐宫、静心宫于长安,规模宏浩,征发司隶、关中民数十万以事。
六年二月,礼部尚书严南上书称尚书台令朱詹尸位素餐,乞免之。御史台令冉垕又以其多失法度于堂上,劾之。
三月,诏免尚书台令朱詹,以秘书台令邓灼为尚书台令,秘书丞林绛为秘书台令。是月,弘农民怨役,杀吏攻诸县,为太守所平。
六月,鞑靼复寇雁门,杀太守江月,抢掠五日乃反,州不能制。诏复雁门今年租税。
九月,杨运坐事免,以廷尉刘苌为中书台令。
十一月,荆州刺史刘鹄病卒,嫡长子刘织嗣。
七年正月,诏改定律令,中书台令刘苌上律令一千二百四十条,以为定律,合前律,下秘书台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