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罪证确凿(1 / 2)
幸亏我早有准备,“你看看我桌上的书,你有几个字认识,书中自有黄金屋。”
梁卫河突然兴高采烈起来,“走咱回家商量商量,狠狠敲诈石天一翻。”
我叹了一口气,“不是敲诈,是他自己犯罪了!!!”
果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这要是上庭了他一句话就把自己坑死了。
我带着梁卫河到家的时候,父亲也在家,他愁眉苦脸的说,“石天不愿意私了。”
“让他告,就让他告。”梁卫河大声嚷嚷着。
父亲一脸茫然,母亲和奶奶也赶忙跑出来还以为梁卫河被吓傻了。
“大侄女,把证据拿出来。”梁卫河对我的称呼都改了。
我进屋拿了拿了一大摞资料,递给了父亲。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我开口对父亲解释,我准备上父亲做梁卫河的代理人。
我年龄太小不可以,而且也不适合大出风头。至于梁卫河,我怕他说错话。
“这是梁顺爷爷的病历以及检查报告和最终费用,石天供货商的不合格证明,我这还有两年的石头场工资发票单。这几份是证明叔叔和大志叔无罪的,当然这些不是重点。”我对父亲说道。
注意到父亲有认真在听,我继续道,“铝矿跟金矿同样是国有财产,属于国有开采,如果私自买卖,就会触碰国家法律。
这是石天跟多人接触私卖铝石的来往交接单,还有沙石之类的东西,注意,这里石天是被告,我们是原告。”
父亲想了一会儿说,“那就说是我们在证明自己清白的时候不小心查到的,所以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