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捉鱼(1)(1 / 2)
刘玉林瞪他一眼,“你一个男孩子,怎么跟女生比,你从小在这长大,早就习惯了,你媳妇第一次上山,你也不知道多担待些。”
刘平生垂着头,嘴一撇,作出一副忏悔的模样,“哦。下次注意。”
“姑娘,你先坐着歇会,这里还有很多活,要是缓过来了,就赶紧下山吧,山上热,下山还容易些。”
李玫环正擦着额头上的汗,握着末笙的手,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
末笙根本无法相信,这个女人,是被拐来的,而且,已经有了一个儿子。
她脸上的皱纹很多,几乎可以和树媲美了,但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是所有女生羡慕的,她虽然有着较大的年龄,心灵却一直保存在十几岁,始终给人以清新脱俗的感觉。
“嗯。”望着李玫环的背影,末笙有点同情她,人生大把的光阴,全部浪费在农村,明明可以有更好的人生,却偏偏遇上了人贩子。
这时,末笙还没真正领悟,刘玉林话语中的深意,她只是替李玫环觉得惋惜,觉得不值,却丝毫没想过,李玫环为何能坚持二十多年,为何现在依旧待在这里与刘玉林厮守。
“媳妇,你还累吗?”
刘平生突然眨着硕大的眼睛盯着末笙,盯得她一肚子火气。
刚才,是谁要来送饭,你作为儿子,搁他们身边生活了二十多年,竟会不知道这些,我看你是不傻,我挺傻的,被你骗得团团转。
还有,刚才对我的气焰怎么没见你拿出来对着你妈喊,所有的胆量都发我身上了,我就没脾气是吗?
要不是末笙现在喘地厉害,她肯定将这些话告诉刘家二老了。
现在再来关心,晚了。
不想直视他那双眼睛。
刘平生的眼睛又大又萌,杀伤力太大,末笙怕自己招架不住,把火气给弄没了,那她这顿苦不就白受了吗?
暗自喘着气,没理他。
气愤到极点,自然忽略了重点。
隔着老远,就听见刘玉林招呼刘平生,“儿子,你过来!”
他擦擦额头上冒出的汗水,将农具插到土壤里,乐滋滋的瞅着刘平生越来越近的身影。
刘平生抿着嘴,豆大的汗沿着耳垂留下来,还真不知道刘玉林有什么话要说。
不仅刘平生如此,李玫环见状,也连忙凑过来,好奇的打听两人的小九九。
反观末笙,她倒休闲,瞅着天,躺在大地上,即使炽热的太阳光能把皮肤射穿,也抵不住舒适的侵蚀。
碧绿的森林,蔚蓝的天空一望无尽,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奏着欢快的乐曲,蓝天白云下,勤劳的农民公公正一步步地盘哽着肥沃的土壤,播下希望的果实,如梦般玄幻,如画般真实。
眉飞色舞地瞅着刘平生,絮而正正脸色,咳嗽道:“儿啊,既然你娶了妻,就得担起你这个丈夫的责任,孝道大过天,父亲小时候一直教你,你没忘吧?”
刘平生有种不好的预感,“没忘。”
老干部就是不一般,刘平生表示打不过啊!
“那你可知,这个孝,到底指何?”他的表情有些不耐烦,似乎并没打算等其回答,“无后代便是大不孝。”
“……”
于是,刘平生被刘村长强制着学习了半个小时的*知识,就连一旁的李玫环,听着听着都会忍俊不禁地欢笑,搞得一旁的人全侧目看着他们父子二人,纷纷侧目嘀咕。
好不容易歇过来,正好瞧见刘平生走回来,他红着脸,也不知是太热导致还是没缓过劲,“媳妇,我们走吧?”
见他这样,末笙也不打算说他了,喝足了水,应道,“嗯。”
跟着刘平生,走的是下坡路,这次轻松些,沿途,末笙还能观赏来时忽略的风景。
心情愉悦了,连脑子也短路了,早就忘了先前的不愉快,蹦蹦跳跳的,欢快地像只梅花鹿,望着刘平生的眼里也带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