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容瑾往事”:镜中花,水中月(一)(1 / 2)
给罗宾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古时人类的小说之一便是《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是无辜的,杀死一个无辜之人是罪恶的。
曾几何时,罗宾并不理解,真的是那样吗?真的有无辜之人存在吗?难道不是每个人都是有罪之人吗?就像我明明是个女孩儿,但我的父母却为了我们罗氏家族的传承,硬生生用生物技术将我变成了一个男生。
不过,在他见到裔榕的那一刻,罗宾便知道,这个世界上的确存在着无辜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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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第一次见裔榕,是在格尔勒家族的人类动物园汇报演出上。
当晚是裔榕第一次登台演出,但之前关于他的歌喉是多么动听,笑容是多么纯真,容貌是多么美好的文娱报道早就铺天盖地。
裔榕不知道,新纪元人类中有多少是奔着他而来的。
每个新纪元人类都知道,在人类动物园里圈养着一群养尊处优的底层资产,他们是用来为观众提供娱乐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歌舞。
那次汇报演出是对古时人类的电影《放牛班的春天》的舞台剧版复刻。
明晃晃的舞台镁光灯下,裔榕穿着淡蓝色的背带裤,领口戴着红艳艳的丝巾,站在一众扮作唱诗班的演员里,尤为出挑。
和其他人类动物园的住客不一样的是,裔榕在唱歌时会笑,而且是甜甜地笑,那个笑里似又夹杂着些许害羞和些许“初学乘骑怯又娇”的神态,就连裔榕的耳朵尖也泛着红,但他的眉眼却流转着澄净的水光,亮晶晶的,落在他凝脂般的皮肤上,似初春融雪潺潺。
的确,裔榕不像是目光如炬的威猛型男,而像是溪水涓涓,但有水滴石穿的力量,一颦一笑间,早已抓住了每个在场的人的心,却浑然不自知,自顾自地继续扬着嘴角,露着一口皓齿,脸上兴高采烈地笑着,唱着悠扬的民谣。
当晚,裔榕还没有机会独唱,但人们却已经在二重唱的和声里感受到他歌喉中令人平静的力量。
罗宾在见到裔榕的那一刻也被他迷住了。
当时,由于用了助长剂,裔榕出生不过六年,但看上去已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大男孩的模样了,罗宾当时则已是个年近三十的成年人。
只是,他内心深处仍是一个女人,虽然被迫改造成男人的模样,但他的心理仍是一个女人。
所以,他喜欢男人。
但是,罗宾信奉上帝,又以男人形象示人,他怎么能表现出自己喜欢男人呢?那是违背教义的,而且人类动物园里的底层资产,除非得到格尔勒的亲自批准,一般都是“非卖品”。
作为新纪元人类四大家族之一罗氏家族的“嫡长子”,罗宾早就习惯了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但在裔榕身上,他连爱意都不能流露,甚至都不能当众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