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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万水千山终如愿,大喜之时又遇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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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沧浪群山,深深吸一口气,“老天爷保佑,让我在这山里遇到高人吧。”从三峰山西南面沿着一条山路上山,往北走去。

走了半天,来到山顶,放下柴刀、书包爬上一根大树四处眺望,只看到一座座高山连绵不绝,却看不见一点人烟,也不气恼,流浪了四年,他早已练就了好耐性。

下了树,从书包里取出满是划痕的水壶喝口水,又拿出烧饼泡着水吃了几口,他用乞讨的钱买了满满一书包的烧饼,如果能在山里采到野果子配着吃,足够他吃一个多月的。

掏出地图小心的铺在地上、把指南针放在地图左上角,这一根树枝在地上画了起来。

“我现在在三峰山,在南面,要想穿透山区就要一直往北走。”看一眼指南针,转头朝身后看了看,确定下方位,继续上路。

李知行流浪的经验丰富,走南闯北的本事比起大部分一生只去过两三个城市的大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大大小小的山区也走了三四十个,但他还是低估了沧浪山区。

一个月过去,烧饼吃完了,他连山区十分之一都没走到。临近五点,茂密的树林中已经暗了下来,李知行看看被树冠割的支离破碎的天空,自言自语:“天黑压压的,恐怕要下雨啊,不能再走了,我得赶紧打个棚子睡觉,要是淋了雨可就糟了。”

寻了棵歪脖树,他搬了6块大小跟篮球差不多的石头排成两排,从一旁的树上砍了些树枝搭在石头上,一张隔绝地面湿气的床就做好了,再砍些树枝搭在歪脖树垂下来的树枝上,用藤蔓扎紧,在铺上两层尼龙布,一个原生态窝棚就算大功告成。

“我现在搭棚子的手艺,大概已经超过六六了吧。”李知行有些得意的说。

六六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小乞丐,人很好,教了他许多本事,只可惜人各有志,李知行要去深山找高人,而六六却要去大城市乞讨,说那里赚的多,便分道扬镳了。

天空中猛地响起一声霹雳,轰隆作响很是骇人,李知行缩一下脑袋,急忙又去搬了写小石头在棚里面摆了个台子,把捡来的枯枝树叶摆在台子上,掏出打火机点起篝火。

没一会儿,天就彻底暗了,风起,雨点毫无征兆的从云里落下,在空中形成一道无边无际的雨幕,噼里啪啦的砸在树冠上。

李知行对棚外的雨声充耳不闻,趴在床上取出地图,借着跳动的火光确定接下来要走的方向,看到有雨从缝隙滴落,就掏出水壶去接。

雨下到半夜缓缓停息,李知行睡梦中隐约听到野鸡的叫声,立刻睁开眼睛走出棚子,心说:“太好了,难道我今天又要开荤了?”

漆黑不见五指的山林中,他举着火把四下寻找,看到一个草丛中有些响动,立刻轻手轻脚的走过去,扒开草丛,果然有一只山鸡一动不动的趴在那里,欢呼一声就扑了上去。

晚上是抓山鸡的最佳时间段,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山鸡到了晚上就傻愣愣的不知道逃,不过必须带着火把和柴刀,否则自己也容易被野兽盯上,成为别人的盘中餐。

给山鸡开膛破肚的手艺,李知行掌握的很好,谁杀了五六只鸡以后,都会成为杀鸡高手。

咬一口烤了外焦里嫩的鸡腿,心满意足的说:“呼,要是再加点盐就更好了,唉,怎么就忘了买袋盐再进山呢。”

第二天清晨,他被树林里的鸟叫声吵醒,走出棚子伸个懒腰,接着只剩一点火苗的火堆烧水,他烧水也十分简单,就是把水壶里的水倒进不锈钢饭盒里盖上盖子,在搁在火堆旁的石头上,添点干柴,水一会就烧开了。

就着热水又吃了个鸡腿,把剩下的鸡肉用树叶包好放进书包,再把棚子上的尼龙布取下来抖干净塞进去,扑灭火苗,李知行继续上路。

又是三个月,李知行坐在小溪边发愣,他已经瘦的皮包骨头,左脚鞋头像河马张开的嘴一样翘起,露出满是黑泥的脚。

“唉……看来沧浪山区也没什么隐士高人,我又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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