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堂审封家(三)(1 / 2)
“肃静!”钟越一拍惊堂木,“丁顺,你所言,可有证据?”
“有的!”丁顺跪行一步急声道:“为了做这事儿,封少爷给了草民五百两银子,都是通汇钱庄的银票,草民给了李三一百两,让他同我一起行事。还有四百两银票,都在家里。”
“四百两银票,确实不是你这样家庭可以存下的。你且说来,那银票现在何处?”
“那银票被草民收在家的旧衣箱里。里面有我老娘收着的我小时候的衣服,草民平日里的工钱碎银,都在一个小肚兜里包着。知府大人,您使人去查,那个包银子的肚兜,挑开线,夹层里就是银票。”
钟越和左右官员交换了眼色,无人表示反对,于是钟越再一拍惊堂木。
“嗯,确实有一查的必要。暂且退堂,来人,速去人犯丁顺家,仔细查来!”
有差役领命,离开了府衙大堂,左右衙役再喝堂威。钟越与一干人等起身,向屏风后去了。
“参见恒王殿下。”
绕过屏风是一道门对着后廊,两侧各有一个小书房,左侧的房间里,恒王在护卫拱卫下,已然坐在房中。
“说说吧,关于这个案子,该怎么判?”恒王淡淡地开口,容色依然温和,但语气却很是严肃。
钟越眼观鼻鼻观心,一副老僧入定模样,杵在原地,并不回答。他已然看清了风向,恒王要收拾封家,这封家祖宅都围了,还能这么轻飘飘的放下吗?
恒王,那可是未来的皇帝,得罪不得。
但有些人,恐怕不是这么想的。
府丞上前一步,拱手一揖:“呃……这个嘛,下官以为,封家枝叶繁茂,偶尔有不孝子弟,肆意妄为,做下这等骇人听闻的事情,实属家门不幸。按律,当街纵火,根据损失轻重,除了应有赔偿,流刑当在十年以上。”
“这么说,你是认为封文峥应该判十年流刑了?”
恒王两手交握,左手拇指的指腹轻轻地摸着右手上的那枚黄鱼扳指。
府丞摇摇头:“不,下官以为,这个案子和普通的案子又有不同。一则封家是于国有功之家,本身有免死金牌一块。这次的纵火本是家族利益所起,封肖氏一家举告宗族不利教化。所幸烧毁的房屋只是他们封家私产,就应该私了。只判封家人赔偿左右商户并戎族女子希娅损失若干,封文峥一年劳役以示警告,足矣。”
恒王微微抬了一下眼皮,继续抚摸着那枚扳指:“其他人也是这个意见吗?”
那主簿见无人应答,也上前一步,开口道:“下官以为不妥。若以后其他人家争夺私产,也有样学样,无果就纵火行凶,难道也这样判不成?况且,若只判封文峥一年劳役,那从犯丁顺、李四等人,又该如何判?下官以为,应判封文峥劳役七年,余者五年,另外封家再进行应有赔偿。”
“钟大人有何高见?”恒王将手收入袖中,抬眼看向钟越。
“此案尚未查清头尾,臣不敢轻下判断。”钟越长揖道。
其余官员看向钟越,心中都是不屑。一府主管,已经被封家压到连开口的胆子都没了。不表意见,这是封家和恒王都不想得罪啊,哪有这种好事?君不见,恒王殿下,脸色已经少了惯常的温和吗?
“孤王明白了,既然如此,那就审他个清楚明白吧。”恒王起身,金丝蟒袍大袖一甩,双手背到了身后,“不要让朝廷、法理、民心失望。”
一众官员恭声称是。
官差前去搜罗证据,此时大堂上,一干人等并未被准许离开,而是原地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