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驿站(1 / 2)
舍人看了王诩一眼,悄声说道:“贵客当真不懂?”
孙氏是田氏的旁支。田氏过去的几代家主一直在齐国担任百工之职,也就是司空,负责管理工匠。到了田恒这一代已经做到了右相。靠着挖公室墙角,收买人心,田氏在齐国颇具声望。或许跟这个有关。
王诩狐疑的回道:“难道是齐相受人爱戴?”
舍人差点没被王诩这话逗得笑出声来。
明面上是这个道理,可暗地里就难说了。他虽只是个小官,但也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所以当下没再解释,领着王诩直接去了客房,还十分殷情的介绍馆驿的情况。
客房上下两层,对于荒郊之中的馆驿而言,可谓是奢华无比。下层是明堂与内室。明堂中设有九筵可以当会客厅使用。内室床、榻、案、几、箱一应俱全,算是书房与寝室合并在一起的商务间。
上层则是四个独立的标间。每间房可住两人,打地铺的话塞个八人也不成问题。或许是卿大夫随行人员居住的地方。
王诩可不知道这种房型,馆驿中仅有两间,并且只向卿大夫免费开放。而大夫可以住楼上类似的标间,同样免费。至于元士则是餐食免费。住处则是大通铺与普通人无异。谁让齐国元士多如狗,是个门客或者干了几年的青侠基本都是元士。能免费吃饭已经是国家的负担了。
占了田氏的光,大夫变成了卿大夫的待遇。这比坐飞机升舱还爽。
待到仆役将两口箱子搬来,王诩收拾过行李,正打算把鸡汤热下顺便把鸟蛋一并煮了,却见馆驿免费提供的饭食已经被舍人亲自送来。
四菜一汤,有肉有鱼,称得上丰盛。或许是觉得白吃白住心里过意不去,王诩掏出三十枚铜钱,打赏了对方。舍人甚是开心。离开时告诉王诩若是在驿站中待得无聊可以到前厅转转。那里晚上会很热闹,至于怎么个热闹他倒没有明说。
既然有热饭吃,王诩也懒得再去热鸡汤,煮鸟蛋。于是将饭菜清扫而空。
说来这驾车是个体力活。一路颠簸特别容易饿。王诩美美的吃完饭菜,很有素质的端着小托盘去了前厅。
此时这里已然聚集了不少旅人。人群大致分为两拨,一拨人在前厅靠门的地方围观告示墙。另一波人则聚在一处尚未生火的火塘边三三两两的聊天。看告示的人大多是武士,而聚在火塘边聊天的则多为商人。
将托盘还给舍人,王诩剔着牙,闲庭信步的向那面告示墙走去。墙上糊了层新泥,刻着字迹。远远就能闻见泥土未干的气味。
“伐莒之战,我齐国大获全胜。单单封爵之人便有两百之数。此番司马府招募技击三万,赴阿城协同十五万大军一同伐晋...”
一名儒生打扮的年轻人正在武士的簇拥下解读着告示。王诩听到“技击”,饶有兴致的也挤了过去。
有武士不耐烦的问道:“你别老说这些,快看看赏格有多少?”
那儒生没好气的回道:“杀敌一甲,赏十金。”
而后人群就炸锅了。
“十金?比以往足足多了两金。”
随即便有人开始组队。
“这买卖能干!诸位可有结伴同行者?”
一名扛剑的壮汉见状也开始拉人。
“某乃蓬莱大侠,手下三百之众,可有愿意追随之人?”
“即墨大侠率众八百,补足千人即刻启程。斩获敌酋者,另赏金十两。”
王诩听得是眉开眼笑。感觉这就是网游副本开团时的场景嘛。
这货在一旁逗比的喊了句:“银鳞胸甲,蓝色品质,五金一件,先到先得。”
然后一群武士回过头向他看来。
“什么胸甲?卖五金这么贵?你当那是犀皮啊?”
虽说有人全力吐槽,但当看到老头那仙风道骨的模样后,不少人便来了兴趣。
“会铸剑不?”
“老丈莫非是锻冶匠?可有铁剑出售?”
不等王诩开溜,那蓬莱大侠走了过来。
“老丈!您一把年纪了,别在这儿添乱。若是贩卖兵甲大可去市集,我等正商议正事呢。”
显然招募人手时被王诩这么一搅和,他失去了很多关注,此时有些不爽。
“失礼失礼,老朽随口说说,你们继续。”
王诩一面拱手说着,一面退向门边。
心想这齐国人对武器这么钟情。或许好好研究一下,又是个发财的机会。
脑子里胡乱想着这些事情,独自走出了驿站。
夕阳染红了天际,络绎不绝的马车仍在国涂上赶路。这川流不息的古代盛景尽显齐国商业的繁荣。独自站在土丘上看了会风景,随后沿着来时的土路便往下走。依稀记得那水塘附近似乎有几只野鸭,没准晚上可以吃顿宵夜。
肥腻流油的烤鸭一想就有食欲,王诩不禁舔了舔嘴,随即加快了步伐。来到水塘边,看到满地的烂菜叶,他唉声叹气的摇了摇头。
明显这鸭子是有人放养在这里。王诩多有素质,偷人鸭子的事情断然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有些兴致缺缺的打算回驿站去,继续看人组团。
就当闪身之际,瞧见不远处从国涂来此的路口,出现了两人两马。一人在前方牵马,而另一人则躬身骑在马背上。姿势嘛,不怎么雅观,好像弯腰躲避自前方飞来的箭矢。
骑马在这时极为罕见。即便有了马鞍、马镫,没有内裤亦是白搭。看见两人两马从古代高速公路上下来,这倒是有点意思。于是王诩站在树林里不住的张望起来。
随后又见马背上的人被牵马之人扶着下来。马匹则被牵马之人随意的拴在路旁的矮树上。那人整理了下马背上的行李,向四周看了一圈。兴许是担心马匹被人盗走,之后便扶着骑马之人艰难的上了小丘。
想来那被搀扶之人的屁股一定不会好受,王诩十分佩服。见到这么有趣的人很想结识一下。
“唉!可亏是遇到了我。不然马匹被人偷了也不知道。”
他决定做个有素质的外国人,帮人家看看马,等马匹的主人回来。
奇怪的是王诩向马匹走近时,马匹竟很有灵性的挪动着后蹄倒退。或许是因绳子的束缚,那两匹马始终将脑袋冲着他。
“别怕!别怕!我不是坏人。”
脚步一停一顿,他伸出手尝试着安抚马匹。
马与狗一样都有灵性,养久了就离不开主人。王诩知道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可是当他再靠近马匹时,两匹马居然同时露出一口大龅牙对着他哼哧起来。
就在王诩怀疑面前的动物是马还是狗时,那托着行李的马突然露出半张侧脸。眼睛瞪得老大,分明是惊恐至极的表情。然后扬起前蹄十分抗拒的嘶鸣起来。背上的行李瞬间掉了一地。
这下尴尬了。待会儿等这马匹的主人回来,看到这一幕,王诩即便想解释,怕是也百口莫辩了。
“大胆毛贼!还不住手。”
想什么,来什么。
惊慌之下,王诩连连后退了几步,赶忙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