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天与弗取(1 / 2)
和几个人商量好,米清光也赶到了。
方宁把大致意思说了一遍,米清光说道:
“这种案子我们还没有接过,但可以一试。
问题的关键在于,您的交易方属于风险承担方,一是他是否对您有充足的信任,或者您可能需要提供充足的抵押、信用或者担保;二是您是否可以提供与对方所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
以上两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这笔交易就无法达成。”
方宁点头认可,琢磨一会,开口道:
“信用方面,我有几个方案,几个方案可以单个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一是个人纯信用,但我还不确定交易对手认可我的信用额度有多少,后续需要再沟通;
二是公司担保,分别以汉唐创意和汉唐贸易的名义,具体可以担保金额,也需要评估后与对方协商;
三是购买保证保险或者找担保公司担保。”
米清光点头道,“建议优先使用一和二,三就会增加大量成本。”
这个是当然,但也要考虑东总那边的接受程度。
“第二收益方面,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连续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计算,借出股份总价值的10%。”
方宁话音刚落,孟相迎立即站了起来,“绝对不行,价格太高,把你名下这几个公司都卖了,都不够的。”
方宁笑笑,“价格足够高,我们才能尽量不去找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
“那你没觉得这是因小失大吗?”孟相迎丝毫不退让道。
“价格确实不合适,我的建议在3%以内。”米清光建议道。
摇了摇头,方宁沉声道,“这是对东总承担风险的必要补偿,不能再少。”
几个人都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固执着给人送钱的人,这个年轻人的脑回路真是太奇特了。
“还需要明确的是借出期限,以及到期后无法按期返还的处理。”米清光道。
“不设固定日期,区间在2003年1月1日之前,超过这一日,视为违约,按日支付借出资产价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到期后未返还股份,不再返还股份,应返还本金按2003年1月1日前推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
方宁的意思几个人都明白了。
孟相迎和左英之对望一眼,左英之继续劝道,“这么大的交易,方总不妨多听听别人的意见,包括你的两个导师。”
方宁笑着道,“不用了,我认准的事,没谁能够阻止,请米总就按我的思路起草协议。”
米清光点头,“没有问题,明天上午,我会把协议草稿拿出。”
“可以,关于我找你咨询的协议可以后补,具体是以森哲咨询名义,还是以你个人的名义,我都可以。只是有一点,协议内容要符合‘合规、节税、成本相对最低’的三个原则。”
说完,方宁笑着问米清光道,“价格方面,米总有什么建议?”
“我会向合伙人汇报相关情况,我努力争取一个让方总满意的价格。”
“好,一会与东总召开电话会议,会就刚才的一些问题进行确定。到下午三点之前,我等你消息。”
安排好米清光,方宁让吕芳苓拨通了卞新荷的电话,座机一直无人接听,手机也拨了好几次,总算拨通了。
“刚刚邱永威胁东总,如果还清借款前就擅自加入其他公司,新潮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权益。”电话一接通,卞新荷就说道。
方宁接过电话问道,“然后东总就用拳头跟他讲起了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