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1 / 2)
看一个人诚实不诚实,从一个人的眼睛里就能看得出;秀姑哭丧着脸说:“不错,我是不想这样做;但是,我这是为了俺爷,我不答应你能行吗?”
秀姑还是直言不讳,刘章同觉得秀姑不会说话,到了这种情况,秀姑仍然不认错,真是不可救药!刘章同也急了,拿起一个碗来就扔过去,同时愤愤地说:“你这不知好歹的东西!你要是我儿媳妇,早就砸断你的腿养着你了!”
但是白振羽却似乎高兴,对刘章同说:“章同,不要动怒!秀姑,只要你真的从心里同意了,我就能保证你公公不再去你娘家了!我们就一个要求,只要你去县衙佐证,说姚大狂士骗你的就可以了,别的什么都不用说;而且我保证,这样你还是刘家的好儿媳妇!”
这样的许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秀姑同意反戈一击,这就足够了!白振羽说完,自信的看着秀姑。
鲁中县衙。
刘顺同和白振羽商量了几个晚上,最终决定让刘顺同打这个官司。这是刘顺同第一次打官司,而且是第一次知道县衙大门也是朝南开的。鲁中县是一个小县城,名气不大,就连县衙也是这么的不景气,不留心注意观察,往往就会错过县衙。
刘顺同的心里却是忐忑不安,因为他这是第一次和官府正面打交道。为此,白振羽为他出谋划策,想出许多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而且也相应的作出对策,直到觉得万无一失了,才到县衙告状。
关于案情的审理,因为他们提前走动关系,县太爷早就接受了状子,了解了大概情况。县太爷见到被告是姚大狂士,就皱起眉头,觉得这件案子难缠,因为姚大狂士是打官司的高手,在鲁中无人能敌。
对于刘顺同来说,人证物证俱在,虽然似乎占据了上风,但在打官司的时候,什么事情都会发生,这是县太爷多年经验告诉他的,而且县太爷也曾好言相劝,劝刘顺同放弃。不过,县太爷接受了刘顺同托人献上的礼物,最终还是同意了刘顺同打官司的要求;但姚大狂士也不是傻子,况且他又是个中高手,自然知道该怎么应付,县太爷当然心知肚明。
县太爷苦思良久,觉得只有让两家私了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无非是让姚家出点银子,安慰一下刘顺同,同时把刘顺同的嘴巴堵上。但县太爷没有想到,无论怎么说,刘顺同都坚决不同意,不争馒头争口气,一定要和姚家打出一个名堂。
其实,在这之前,姚家就已经托人到刘顺同的家里,就是想给刘顺同一些补偿,让刘顺同和秀姑解除婚约,因为姚大狂士贼心不死,姚家也无奈,只得为虎作伥。但是,来人还没有把想法都说出来,就被刘顺同用棍子赶出去了!
县太爷很为难,打发人对姚大狂士说,这次的案子很棘手,不是能够私了的。姚大狂士也不在乎,对县太爷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就不信他们不喜欢钱。”
姚大狂士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想利用刘顺同的身边的人,重金打动他们。人多面子重,不信不能说动刘顺同。再者,只要身边人都不支持他,刘顺同就成了孤家寡人,孤立无援了;到那个时候,这场官司姚大狂士就是用半边嘴也绰绰有余。
不过,姚大狂士的计划又没有实现,他派出去实施收买的人个个都灰心丧气,众口一词:刘家庄的人竟然是这样的团结,他们拿去的东西又原封不动的退了回来,而且都捎回话来:让姚大狂士等着吃官司吧!
姚大狂士大概忘了,刘家庄本就是一个父母庄!刘顺同一个人的耻辱,就是所有姓刘的人的耻辱!况且,刘顺同也是一个不缺银子的主,虽然刘家不能和姚家相比,但为了自己的尊严,刘顺同是绝对不会对姚家的蝇头小利动心的。
事情到了这一步,见官是不可避免的了。刘顺同虽然是不擅言谈的人,但为了洗刷这一次的耻辱,他不能不挺身上阵。一大早,刘顺同在白振羽的陪同下来到了县衙。从家里到县衙不过四十里地,是他们家的马车带领他们来的。
秀姑一路上不说一句话,她也知道这一次到县衙,她的名字一定会名声鹊起。但她脸上没有一丝的怯意,也许她早已经不在乎了,她的名声早已传扬出去,再在县衙出一次丑得了什么?
让刘顺同始料不及的是,衙门口早就堆满了人,都在唧唧喳喳说个不停。鲁中县城太小了,一条大街通全城,有点消息不过一袋烟的时间,保证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县太爷的县衙不大,但气派还是要有的,两班衙役分站两旁,县太爷惊堂木一拍:“升堂!”于是衙役们都抖擞精神,大声喊道:“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