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荒野(1 / 2)
“苏伦老爷,也就是说你是因为偷人老婆,怕被人追杀才跑路的?”
“你们怎么凭空污人清白,什么跑路,我这是战略转移。我和伊丽莎白?洁夫人是真心相爱的,你们这群泥腿子怎么知道真爱的伟大。”苏伦义正言辞的大声说到。
“贵族的事情怎么能说偷呢?我们是爱情,爱情懂吗?”接着又是一连串难懂的话,什么守护骑士,假面舞会等一大堆让人听不懂的名词,商队中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空旷的荒野上,一只商队正在缓慢前行,苏伦坐在一辆堆满了货物的马车上,叼着根稻草和周围的佣兵大声争论到,旁边还放着一瓶喝了大半的麦酒。
秋日的阳光还有些酷烈,车厢护栏上竖着的长剑上挂着件有些陈旧的斗篷,刚好将正午的阳光遮挡大半。
野外行商是非常枯燥的事情,为了打发时间,商队的人也会聊一些有趣的事情。
旷野中的道路崎岖不平,就算马车上堆放了厚厚的稻草进行减震也不见得有多舒服,只是和那些靠双脚或者骑马赶路的人相比,已经舒服多了。
“敌袭!敌袭!就地防御!”就在苏伦闲的无聊的时候,一声大喝突然从前方传来,紧接着商队立刻停止前进,所有的马车开始车头朝内围成一个防御圆阵,看这些人忙而不乱的动作,很显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苏伦早已拿起长剑,站在马车上向远处望去,远处的旷野上,一名斥候正骑马向这里飞奔,在他身后,数百个黑影正在快速接近。离得近了才看清楚,那是一只只豺狼人。
豺狼人是荒野中非常危险的生物,成年的豺狼人身高在两米以上,雄性豺狼人更是在两米二左右,它们拥有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力量和速度都要超过普通人类,而且嗜血残忍,更重要的是豺狼人属于部落生物。
一个小型部落的豺狼人至少有几十个战士,中型部落至少有几百名,至于大型部落人数就更多了。荒野中豺狼人的数量并不是最多的,数量最多的是地精和狗头人。
和豺狼人相比,地精和狗头人就弱小的多了,就算是一名农夫只要小心一些也能轻松对付三个地精。这种怪物除了数量简直一无是处。
豺狼人并不是野兽,相反他们拥有很高的智慧,可以制作武器和铠甲,虽然相比起人类,豺狼人的装备非常粗糙简陋,但是在荒野中已经足够用了。
远处的豺狼人快速靠近,苏伦已经可以清晰的看到他们那黑绿色的皮肤,肮脏的暗黄色鬃毛,还有那土狼一般的脑袋。
除了这些豺狼人外,还有数量更多的狗头人和地精,这应该是豺狼人奴役的炮灰。
豺狼人的纪律很差,地精和狗头人的纪律更差,一群怪物乱糟糟的冲了过来,不过在看到严阵以待的车阵之后,这些怪物不由自主的停在了一百五十米远的距离。
不管是豺狼人,狗头人还是地精,它们更多的时候依靠的是人海战术,也正是现在足有几百只怪物的数量才让他们有勇气直接袭击一支二十多辆车子的商队。
……
耶古斯是一名豺狼人头领,他统率着一个小型豺狼人部落,这是他亲自咬断他父亲的喉咙继承的,在他的率领下,这个小部落实力不断壮大,正在向一个中型部落发展。上百名豺狼人战士,再加上几百名地精和狗头人,他们的实力在整个荒野中也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