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我来我见我征服(2 / 2)
“记住了!!”*38
“再大点声儿,都没吃饭吗?”石头面露凶相,“在东兴会,石头说听不见,就是听不见!”
“记住了!!!”*52
“喊一遍!”
“大人吃大馒头,小孩吃小馒头。我要强仔小馒头!!!”*52
“很好。”石头满意的点了点头,“一会儿都跟我去拿样品,三天之内,我要让整个京城都知道这样东西,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52
“散!”
······
“你说,石头联合着东南西北四个城区的小孩儿,一起搞了个帮会?”
“是啊,老张家的小子就在里头,我亲耳听到的。”
“行,我知道了。”
听着手下人的汇报,刘强坐在办公室里,点燃了一支大前门,开始吞云吐雾。
烟雾,让他的眼神也变得朦胧。
那狭长的双眼好似星空一般深邃,让人捉摸不透他的想法。
不多时,一根香烟燃尽,刘强将烟头按灭,喃喃道:“这小子倒是个狠得,只是······”刘强眼神闪烁,“千万不能长歪啊······”
······
时间,如马桶里的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几天的时间转眼间就过去了,在少年团的宣传下,强仔小馒头的名号顺利打响。
大街小巷,几乎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因为少年团的年龄都还小,大多还在上学。京城里有数的几个小学,初中,感染的速度是最快的。
口号,已经是喊出去了。
只需要这几位带头在学校里显摆显摆,其他的孩子们就会因为攀比心,也要参与购买。
场子,算是热起来了。
不过这只是第一步,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头。
眼看着初见成效,刘强很是满意,已经早早的找来另一批人开始主导着成年人的群体进行宣传。
成年人的世界就真实的多了,没有说喊这种口号,而是将订货送三大件的名头打了出去。
所谓的三大件,其实无非也就是看媳妇儿要什么。
几年前,结婚流行的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那时候这几样都卖脱销了。
人手一辆自行车还没有实现,现在又流行起了电视、冰箱、洗衣机。
有的要求高的,还要买彩电买摩托。
要是再过了十来年,就该要求房子、车子、票子了。
价值呢是越来越高,反正对于穷人来说,是哪个都买不起,永远都不赶趟。
不过呢,只要媳妇儿开口,再没钱也得想办法。
眼看着如今的风头已经变了,刘强及时的转变策略。
今天的货也到了,他直接雇了辆车,把奖品戴上红花,满大街的敲锣打鼓去宣传。
听到,总是没有看到来的震撼。
当看着那梦寐以求的电器在眼前头转悠,好似唾手可得,人群几乎都要沸腾了。
站在高处,看着城市的热闹,刘强手扶栏杆,不禁感叹:“Ie,Isee,Iconqu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