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人生在世,先抢兵权(2 / 2)
会变弱的事情,他们都不做,他们甚至注意卫生,在大荒的大河里冲洗身体,想他们染病死都不容易。
叫“暴”的戎狄人撕扯着猎豹腿,一边一个叫“猛象”的戎狄人用他们的语言提醒他,“大祭司说不要捅矮脚羊,她们下面很脏,我们荣耀的用于繁衍的身体会得病。”
暴道:“这只小,下面没有被别的矮脚羊弄脏,不会得病。”
火堆旁其他五名同伴与他们一样,肌肉强壮地如钢筋一样,思维敏捷地如闪电一样,意志坚定地如磐石一样,他们大笑着喝水。
对了,戎狄人甚至不酗酒,别的种族认为酒是勇士的标志,是豪情的表现,他们认为喝酒会让视线模糊,反应变慢,喝了还会想喝,喝多了,他们拿武器的手都会发抖,拿不稳武器如何能够容忍?酒,是让他们变弱的毒『药』,是万恶的冥王设下的陷阱。
这是一个追求极致强壮的种族,若问他们连酒都不喜欢,有什么种族嗜好?
他们嗜好战斗。
嗜好杀戮。
嗜好血。
荒原上出现七个小点。从西方黑暗中走出七人。
六人侍卫军人打扮,一人贵公子打扮,外衣宽大,宽大的外衣里面都穿着金丝软甲。
戎狄人早就觉察到他们的到来,看着他们避开他们设下的陷阱机关,看着贵公子脚下太过小心反而碰响铜铃,赶紧装作并不没有被惊到的样子。
细线铜铃是戎狄人防饿狼夜袭设下的警报。
他们一共有七人,晚上有人轮流守夜,所以设下的陷阱与警报也并非很多,天盛的军人很有经验,很快带着贵公子走近。
叫“猛象”的戎狄人提起斧子,迎上去。
没有人问:来着何人,没有人回答我们是:天盛的谁谁。没有人介绍:看见没?这是我们天盛最尊贵的公子。
荒原上只有风吹草球滚的声音,只有火堆发出的噼啪声,不需要说话,来便是来战。
要战,便战。
来者七人,戎狄这边只走出猛象一人,因为他们一向一打十。
贵公子走出军人的保护,执剑,自我介绍道:逍遥派慕容云海,请赐教。
这个地方没有打架前客气一番的习惯,他自我介绍就显得很可笑,好像第一次进城的乡下二傻子。
火堆旁的戎狄人笑起来。
猛象往下俯视他,嘴角撇撇,觉得很无聊,最看不惯这种打之前还互报姓名的做派,说什么“我手下不斩无名之人”,他们杀的人太多,如果要一一记名字,根本记不过来。
不过先把这位傻乎乎的贵公子生擒,他才有机会『逼』出宫后面六名军人的血『性』,杀了他们。
慕容云海保持着世家公子的骄傲与气度,宽大的衣袖在荒原之上衣袂飘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