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夜审杀人鬼(2 / 2)
我看张彪认罪态度较好,现在侦缉工作都提倡保护人权,张彪虽是犯罪嫌疑鬼怪,其鬼权也应该得到保护,我让张彪站起来,张彪一直承诺老实交代问题,只求早日到地府接受惩处,早日投胎超生。
张彪交代,他被“新娘”罗氏杀害以后,一直走不出偏房,决定等候“岳父”罗长弓的女性后人,杀死她们后役使起来做老婆报仇,但只等到了王元芬、罗娟、张雪。他关于杀害王元芬、罗娟、张雪的供述,与受害人的陈述、校长的证言、《荒溪志》的记载、侦缉局原先的侦办,我的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和侦缉推理一致,证据环环相扣,能够形成锁链。
张彪交代完杀害王元芬、罗娟、张雪的事情后,我再次拍响惊堂木:张彪,你杀王元芬、罗娟、张雪事出有因,不可饶恕,为什么要对值班老师张英和李梅警官下手?
张彪不停地磕头,要求我和李梅高抬贵手。他第一次看到我和李梅,被李梅携带的手枪震慑了,因为枪是至阳之物,对一般的鬼有较强的震慑作用,感觉李梅要收它,想杀一个赚一个,但第一不知被什么镇住了,出不了手。它作为鬼怪当然不知道,我悄悄在门上画了符。张彪准备杀值班老师时,保安警棍的电弧光让它误认为是抓他的符光,迅速收手。李梅进入偏房后,虽然枪支对他有一定震慑,但它还是鼓起勇气下手,不想到遇到了我。
末了,张彪幽怨地:大师,我的罪恶交代完了。你作为本朝端公,我要控告一事。
阳界的《刑事诉讼法》和阴界的《鬼事惩处法》都规定,既要收集嫌疑人鬼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嫌疑人鬼无罪的证据,既要收集嫌疑人鬼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嫌疑人鬼罪轻的证据,既要听取嫌疑人鬼的供述辩解,也要听取嫌疑人鬼的控告检举。
我:你如实报来。
张彪:我在洞房花烛夜稀里糊涂被新娘杀死后,原本想及时到地府报到,早日投胎超生悔罪,八十多年来,一直走不出这间屋,成了人间和地府都不管孤魂野鬼,肯定有人给我施了法术。这种行为限制了我的鬼身自由八十多年,是严重触犯地府法律的。你作为当朝端公,我现在控告,你能不能管一下?
端公和阴界是禁止使用“沉尸符”的,查清“沉尸符”的使用人是端公的职责,关键是我想面见“沉尸符”的传人。
我:我一定会查清情况。
审讯完毕,李梅诚惶诚恐地问:张彪怎么办?
我:移送给阴界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