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火速破案(2 / 2)
被带上来的主犯有两人,一是内宫太监,姓王,另一个叫邓杰,是昭文馆的一名学士。学士这个头衔其实只是个虚名,没啥实权,一般就是给些学问好,但却没有什么实际能力的人封的。比如清院学院的卫学士,但卫学士比这位邓学士呢还多了点实权,人家至少还管着一个学院呢。
以邓杰的身份权位是没有资格参加早朝朝会的,当然他每天也得上班,主要工作是在昭文馆里抄书,所以“叶侍诏一计定大辽”的事儿他也是从别处知道的。
谁告诉他的呢?就是那位王内侍了。王遇是个太监,太监虽然不能结婚生子,但太监也不是石头缝里跳出来的,他们也有亲戚。王遇有个妹妹,就嫁给了邓杰,邓杰是王遇的妹夫。
那天也巧了,邓杰替自己妻子带了点东西给宫里的大舅子,下了朝王遇去取,就和自己妹夫把朝堂上的事儿给说了。
邓杰呢,平时就爱流连个茶馆儿酒楼之类的,挺爱热闹一人。
中午从昭文馆出来以后,也没回家,直接就跑到朱雀大街上喝酒去了。在酒楼里遇上几位故交,就把朝上的事儿和他们说了,那酒楼人也多,大伙儿跟听说书似的,都围了上来,邓杰成了众人焦点,就越讲越兴奋了!
吃完饭他对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很是怀念,就又跑到几处人多的茶楼喝了几次茶,并且又把在酒楼讲演那一幕,给重演了好几回。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的,这事儿就传开了。
明宗听完,更怒了——好啊,就为了你们亲戚之间的传小话、就为了你一个学士的表演欲,就把我心爱的叶卿家,就给推到火堆上、送到辽人刀口上去了!
要说明宗真是一位实打实的仁君,从打他上位以来近二十年,除去杀人放火被底下衙门处斩的人,不管是怎么得罪这位皇上的,明宗就从来没下过死令,最多是贬官,实在罪大恶极的,也就是个流放。
这一回,为了叶七七,手上没沾过血的明宗豁出去了,他直接下令——王遇、邓杰,这俩人全都给联,拉出去砍了!
一群大臣瞬间出班,直接把炮火对准了皇上,这个说邓学士是无心之失,纵然有罪,也罪不至死呀;那个说,皇上用如此重刑,有负仁君之名啊……
总之,偏殿里的大臣,十个里倒有七八个是劝明宗别杀人的。
这其中大部分是晋王的人,这与叶七七的判断就合上了——邓杰八成不是什么“表现欲爆棚”而是受人指使,就是要往死了坑人!
而另外一些大臣也上来劝呢,就是出于自己的私心了。
皇上您不能打破惯例啊,不能杀人啊!杀臣子的先例要是一开,我们以后万一要是犯了什么错儿,那可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