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途(1 / 2)
五骑五甲连夜悄无声息驱马向西北而去,昏黑帷幕下垂与地面无缝接壤,繁星硕硕,一阵凉风而过,卷起干燥泥土上的灰尘肆意飘洒,鸟鸣虫语不决,那轮皓月高挂倒映出五个清晰的倒影,马鞭挥洒步伐也是出奇一致,地面微微颤动,惊的不远的一只灰兔仓皇逃入窖洞不再露头。
一夜百里,黑色战马融入黑夜,沿途之上不见任何人烟,只留下稀稀落落的几栋茅屋,荒凉依旧,屋顶茅草干枯挂满灰尘,蛛网密布,大门“吱呀”一声被一名全身被盔甲覆盖的甲士推开。
“我说大山,你这轻点,这屋子要是被你拆了今晚要露宿街头了。”常渊昙一把摘下定在头上的头盔,深吸了一口说道“这东西真的是重啊。”手上掂量了几下,感觉这头盔足有四五斤,加上全身一声重甲,估摸着至少十五六公斤的样子,身子笨重,却好奇之前胯下的战马居然能承受的住自己重量,特别的大山那个块头,浑身加上甲胄足有三百斤,他的战马却依旧健步如飞没有落下众人太多,知道下马休息,他的战马这才大口喘着气,被都尉闫腾飞牵引到不远处喂食饮水去了。
屋内杂乱一片,在没有点起篝火的几人连自己身披黑甲后的手都看不真切,与嗅犬营骑卒无异,大山此时腰间也佩戴了一柄长刀,在襄阳老卒口中得知,此刀名叫襄城刀,长四尺半,入手轻盈却锋利无比,在战场上比之其余战刀显得更加灵活,不善于一刀毙命,侧重点则是在暗杀之上,出手迅捷无北乔骑卒完全相反。
大山拔出长刀,在手中把玩一番后露出了一副戏谑的神情“这家伙是用来杀鸡的吗。”
对于军人而言,战刀与战马就是他的第二生命,一听到大山这言辞,一旁一名身材短小盔甲遮脸的男子语气深沉的说道“襄城刀,只有三万柄,每战死一人才配发一柄,这是我们襄阳士卒的荣耀。”
目光凌厉的盯着大山气势丝毫不逊色与他,身杆子笔直面对满脸恶相的大山不退让一步。
此人叫王顺,出生就体弱多病,原本他母亲以舜字取名,吓的一名路过的瞎眼道士拉着他娘的衣袖摇头直叹气说这是大逆不道,古之帝君以舜字命名,普通百姓怎能承受此字,这是早夭之相,所以改名为顺,这才有所好转。
身材短小臂力却是惊人,襄阳嗅犬营以能拉开两石弓为先提条件,而王顺则可以不间断的射出几多箭,双臂一大一小,右臂臂膀先天就要比左臂大上两圈,在此些年三国哨兵战斗中屡建战功,同袍死绝,王顺以一人之力带回五具一起出生入死兄弟的尸体,家中只有一个妹妹,在他说来,只要家中有人给老人送终,自己的命就是薛将军的。
大山无奈的撇了撇嘴,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问道“常兄弟,那闫腾飞靠不靠谱,要不我们两去西北走上一遭,多杀几个把他们三个的份也带了,不就成了。”
常渊昙对这个心直口快的壮汉实在无语,不说能否真的可以杀到千人,就连该去哪里找北乔蛮子都不知晓,“还是听闫腾飞都尉安排吧,我们这趟不是真的只为了杀人,要是任务没完成,沧海楼罢手离去,你觉的你师妹会不会半个月不再理你。”
大山闻言嘿嘿一笑,摸了摸冰凉的铠甲,随地找了个空地身子一倒,张开四肢望着屋顶。
“王兄弟,你说我们襄阳和北乔战力谁更强一分。”常渊昙看着小心翼翼用茅草铺床的赵思思,扭头望向王顺问道。
王顺轻轻一声叹息,也没有任何夸张,实事求是的说道“十人战,我们赢,百人战,五五分,过了百人的战斗,我们除了奇袭,只有三分胜算。”
常渊昙哦了一声,赵思思这是开口豪爽,真的像极了一名从军多年的巾帼女侠插话道“我们襄阳城斥候谍战,胜的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