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法契已成 天魔真身(1 / 2)
真宝因威能功用太大,被修道人另划分出一个种类,不再只是私人所有,而是做传承之用。便如这须弥壶,其练造之前,就已定好了后路,必然是能成就真宝之身的。只是真宝难成,往往要经过几任主人,才能蕴养出真灵,为后辈弟子能更方便接手此宝,练造之人在法宝中练入了一种契约禁制,以此来绕过普通炼化之法,直接成为宝主,这种法宝便唤作传承法器。
此禁制有主次之分,主人在时,自然由其掌控,可若是出得意外,在其亡去前,无有来得及传给他人,这禁制的控制权就会落到法宝手中。只是这里还有个限制,若是此种情况在法宝还未生出真灵时发生,那便只能像寻常法宝一般,慢慢炼化。只有诞出真灵,有了灵智才能真正动用禁制契约,选定下任主人。
须弥壶便是第二种情况,是以他是有资格自己择选主人,而陈冲也不用再费时炼化其身。
就见小童眉心裂开一道缝隙,随后好似人目一般,缓缓张开,从中飘出一道粲华。
此光华如浮云一般,飘至陈冲面前,随后扩展开来,化作了一副铺开的卷轴,其上书有四个金字名讳。
小童解释道:“此乃我本命法契,只要你用精血书上姓名,便可成为我的主人。”
陈冲点了点头,忖道:“此法虽然看去简单,但其中限制也是颇大,必须要其愿意配合才行,若不是那头天魔的关系,我怕是连见都见不到这本命法契。”想罢之后,又看了眼上书的名讳,这四人想来便是此宝先前的主人了。
既然方法已有,陈冲当下咬破舌尖,吐出一口精血,正当他要在法契上书写自己姓名时,小童又提醒了一句,道:“切记,道号,别名都是无用,只有真实姓名才可立定契约。”
陈冲微微颔首表示知晓,随后便在法契之上写下陈冲二字。
此二字先做血色,且浮在法契上空数寸处,并未下落。可随着一道光晕来回检视了数次,好似在确定此名真伪一般,片刻后才真正往法契上落去,那血色也缓缓转化了金色。
此般变化一成,陈冲当即感觉一丝异样从心头升起,好似与对面小童之间,产生一种莫名联系,只是此种联系给他的感觉并不是上下从属关系,而是二者处于平等阶段。
其实这便是传承法器,或者说那道契约的特殊之处,他能使法宝与主人真正的互助互利,这样才能更好的将传承接续下去。小童能这么快接受陈冲为主,此原因占了绝大部分,一个与自己平等的主人,当然要比能随意控制自己生死的好上许多,若是让那天魔得逞,自己以后处境可想而知。
小童见契约已是立成,便将法契又收回体内,躬身一礼,道:“之前几位老主人都唤我须弥童子,老爷也可如此叫我,现在契约已定,老爷可允我开启那处封禁了。”
二者建立联系后,陈冲已是略微知晓了一些此宝的玄妙,心下稍一动念,传去一道让其自由行事的命令。随后就见须弥童子面上一喜,微微闭目,抬首而望,好似在感应着什么。
与此同时,洞天穹顶之上,忽而显出一座千丈方圆的巨大光阵,布满了云纹光符,此刻好似受人控制一般,缓缓挪动其位置,少顷,就见海量灵气,从阵中涌出。
此灵气好似在一处郁结太久,此时已是凝如实质,犹豫一条璀璨银河,从天顶倾泻而下。待降到半空,此灵气银河倏忽化作数股,朝着洞天内不同地方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