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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没有梦想所以腐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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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小孩并肩走在宽敞的休斯顿大桥上。

通过极为简单的聊天,凯尔就初步的获得了这两个小家伙身份。

被揍成猪头的叫皮埃尔,是个孤儿,别看他跟凯尔两人差不多大,甚至还没凯尔高,但今年已经是十岁了,现在正在一家旅馆做学徒。但一心想着行侠仗义做个浪漫的骑士,能拯救个公主国王什么的。可惜因为这副小身板,街头打架就从来没有赢过。以张天赐来看这就是个想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王大锤式人物。

相对于这个明显心智比实际年龄还要小的小屁孩,旁边的女孩就显得有趣得多了。

女孩自称伊迪丝·萨福礼,是一名小商人的二女儿,言谈举止间更是有着一种让人赏心悦目的礼仪习惯。

只是凯尔又不是真的小男孩,这种拙劣的遮掩手段你虎谁啊,商人就商人呗,还多此一举的在前面加个“小”字,在场的两个男孩一个听不懂一个是太明白,小女孩的这点小心思完全是等于给瞎子抛媚眼——白费力啊。

皮埃尔和伊迪丝也是今天才刚刚认识的,原因就是伊迪丝负气离家,傻乎乎的也不知怎么就跑到了旧城区里来,被先前那几个野孩子看到,怪就怪在她手里的这本书籍的卖相实在是太好看,让他们起了贪念打算抢过来卖几个钱花花,在他们眼里,新奇的,好看的,没见过的,就是值钱的。

恰巧,把骑士当做终身目标的皮埃尔路过,当仁不让的就英雄救美了起来,随后就被打成现在的猪头皮。

交朋友本来就是一件莫名其妙又妙趣横生的事情,何况有这么一个剧烈冲突为引子,又在某个老成的家伙故意疏通引导,三个人短短半天的时间就成了非常不错的好朋友。

起码皮埃尔这个没啥心计的家伙就将自己那可怜的几年生活如竹筒倒豆子般全部抖了出来,倒是伊迪丝起码有着女孩的基本戒心,只说了一个城外庄园的名字。

不过凯尔感兴趣的是女孩会读书识字这一点,因为这就代表着她背后起码有一个老师和一个书库!有渠道弄到当下流行的书籍!

凯尔觉得自己前世就不太擅长学习外语,否则记忆中怎么没有一点英语过六级的印象?

虽然依靠老祖母的枯藤戒指,凯尔可以阅读和念出几乎奥斯德兰所有的已知语言,可一年过去了,别说奥斯德兰通用语总共17万个单词,就连通用的4000个都没有记全,而来到温尔斯顿后,小术士又惊恐的发现到这又他娘的换文风了!温尔斯顿这里竟然他瞄有口音!而且凯尔还发这里的人竟然还喜欢自创写法,那飘逸的连体圈圈,简直就堪比狂草,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异世界的书法形式,作为一个语言弱鸡,他也不敢说,他也不敢问。

所以凯尔早就想雇佣一个文字老师了,可惜之前没钱又没闲,现在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找一个。

自学和有专业老师辅导,学习的速度完全是两个概念。

不过和伊迪丝说完后,凯尔才发现这似乎又有些犯难了。在奥斯德兰,人们竟认为文字拥有“魔力”,这个“魔力”是指恶魔之力,是可以将人引入堕落的东西,是好人变坏,让原本勤劳的人儿变成懒惰不事生产的烂货。书中颜如玉,书中黄金屋,奥斯德兰人可不提倡这个,他们只在乎盘子里的面包和手上的剑。

在乡野村落里你要是说你会读书识字,人们不但不会尊敬你,反而会看不起你,唾骂你,认为你是个不许无数的懒蛋,整个北地大大小小贵族们也以文盲为荣,虽不至于长年不洗澡,但也是以吃喝玩乐,花样作死为主要业务。

在北地,只有一些专业人士才会读书识字,比如教会的教士和各个贵族世袭的书记官,剩下的就是一些有钱又有闲的贵族老爷们。在那些愚昧的农夫眼里,只有侍奉诸神的神父和王权贵族们才能不受到恶魔的诱惑。

而且读书识字在大众的眼里还是一种无法产出的技能,唯一的作用就是看看书打发时间,完全就是一种贵族老爷的娱乐消遣,跟赛马听音乐一样,对于连肚子都填不保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游手好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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