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美食达人 (十五)(1 / 2)
对于徐攸之来说,这不仅是一道美味的菜肴,更包含着对故乡的思念,以及时光碎片中那些关于过往的记忆,能够触及到心底最柔软之处。
徐攸之当然吃不够,可是他发现这盘菜在以一个夸张的速度消失,不一会儿就见底了。
徐攸之吃的投入,没有注意到这是怎么个情况,抬头一看,阿思已经撂下了餐具,便把目光转到了威尔斯的身上,发现正是这个家伙与自己争抢所剩不多的食物。
“你不是不吃吗?”徐攸之眼睛一斜。
心想,外国人一般是不习惯中餐的,你怎么是个例外?
威尔斯面上也有点挂不住,嘴上狡辩道:“我只是不了解中餐,可从来没说不吃啊。”
他见只剩个盘子底了,抹了抹嘴,谦让地道:“那好,我不跟你抢了。”
谁说老外实在的,太扯淡了,这个威尔斯就一肚子花花肠子。
都是豆腐渣子了,还吃个屁。
徐攸之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很想打爆他的头,以泄心头之愤。
可是转念一想,要是因为一点吃的就把对方打了一顿,那自己也太没品了,丢了大国的威严与脸面。
陈大贾端着新做好的一道菜从厨房走了出来。
这是一盘油光闪亮的红焖肉,离老远就飘来了肉的香气,让人食欲大振。
红焖肉本来就是一道色香味俱全的传统名菜,属于川菜系。特点是肉香浓郁,爽口软滑,肥而不腻。
这道菜流程算不上复杂,只需要把大葱切段,猪肉切成长宽大约3:2的方形块。起锅烧油,七成油温下冰糖炒糖色,加入准备好的花椒大料八角桂皮香叶姜片葱段和肉块,猛火翻炒几下,倒入适量清水、老抽、料酒,少许白醋。
做完这些,盖上盖子,小火闷一个小时,转中火闷5分钟收汁,令汤汁粘稠,揭盖时加一点碘盐和味精,勺子搅匀,这就大功告成了。
可以说,凡是有点厨龄的家庭主妇都会做这道既美味、营养价值又丰富的菜。
但是越常见的菜往往越考验厨师的能力,对于这种几乎人人都吃过的大众菜,食客自然就会变得挑剔。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很难获得一致的好评。
这就是所谓的众口难调。
反而像佛跳墙这种名贵的菜更容易掌握,毕竟口味和工序都是固定的,即使制作的周期长一点,要提前一个礼拜准备原料,但在厨师手上,几乎没有失手的可能。
于是,一部分厨师开始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做出自己独有的特色……酸辣的红焖肉、麻辣的红焖肉、奶香清淡的红焖肉,就这么诞生了。
不过从这盘红焖肉的颜色以及香气判断,显然是传统的做法,徐攸之多少是有一点失望的。
陈大贾把盘子往桌子上一扔,想问下之前那道小豆腐的口味如何,可在看到空空如也的盘底后,有些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睛。
不会吧,中间才隔了不到两分钟,一盘菜就没了?
你们是饿狼吗!
陈大贾瞧见徐攸之和威尔斯满嘴流油的样子,就知道菜都让他俩吃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奶奶的,你们和一个小姑娘抢吃的,真不是个东西啊,赶紧给我滚蛋!”
陈大贾指着这两人破口大骂。
“陈叔,别这样,你做的小豆腐我尝过了,确实不错。但是我一个人吃不了多少,有他们两个帮忙,也免得浪费粮食嘛。”
阿思站出来打圆场,她对于徐攸之还是比较维护的。
陈大贾见阿思开口,也不再追究了,只是纳闷这几个人什么时候走到一起的。
尤其是徐攸之和威尔斯,这两个家伙不是什么好饼,狼狈为奸,不能不防啊。
“尝尝这个吧。”
陈大贾颇有自信地道。
“谢谢陈哥,那我就不客气了。”
徐攸之嘿嘿一笑,在陈大贾咬牙切齿的目光中夹起了一块肉。
陈大贾做的红焖肉非常有弹性,一筷子下去,如同橡胶似的,挤压出了一道印子,筷子一松,又弹了回来。
这就需要对火候精准的把控力了。煮的时间长了,肥肉的部分就会烂掉,时间短了,又会煮不到位,出现夹生的情况。
陈大贾选用的猪肉也是优质的,标准的五花三层,每块肉都是一层红色的肉皮,三层肥肉,两层瘦肉,但是肥肉占了三分之二,瘦肉只有三分之一,不由得让人担心这道菜太腻了。
但未吃到嘴里之前,一切的猜测都是主观的臆想。
徐攸之不怎么喜欢吃肥肉,仍是将这块红焖肉一口咬了进去,细细的品味。
然后就知道自己想错了,这道红焖肉一点也不腻,入口微甜,十分清香,其中的肥肉部分又软又滑,有一种极其强烈的香料滋味,可能是提前腌制过了。瘦肉部分特别细嫩,丝毫不柴,嚼两下就烂了。
最神奇的当属薄厚适中的肉皮了,非常筋道,有弹性,就像在啃一个充满胶原蛋白的猪蹄似的。
一个小小的红焖肉块,做出了三种不同的口感,棒极了!
徐攸之必须称赞的是,他一个不喜欢吃肥肉的人,竟然认为最好吃的部位是肥肉,反复咀嚼,口齿留香,各种香料的气味顺着鼻腔呼了出来,这一片空间的香气更浓了。
有了经验的徐攸之,专门挑肥肉多的往碗里夹。
阿思和威尔斯还在犹豫中。阿思是真吃不了肥肉,她对那种味道格外敏感,吃多了就会反胃。即便她现在没有了味觉,看着这么腻的肉也是没什么食欲。
威尔斯在不列颠国,对于肥肉一向不屑一顾。在他的家乡,肥肉只能用来提炼油脂,或是直接扔掉。
他的日常生活也几乎接触不到肥肉,而是以牛肉为主要的肉食,这与种族特性、气候环境、生活习惯有关。
因为地处寒带,不列颠人对饮食中的热量和蛋白质需求比东方人更高,为了保证摄入与消耗更合理,他们选择了蛋白质含量更高的牛肉,牛肉的氨基酸可全面满足人体所需,吃同样份量的牛肉和猪肉,前者的热量高了一大截。
从口感上,他们认为牛肉比猪肉更好吃,身上能利用的部位更多。一头猪,屠宰之后往往扔了一大半,能有效利用的部分不多,肥肉、内脏以及肉皮猪蹄等边角料统统是不要的。
不列颠人认为,牛肉会让人健康和强壮,猪肉则不然,经常食用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疾病。
所以,在此之前,威尔斯从来不觉得肥肉能吃。
但有了前车之鉴,他承认这位东方厨师的不凡手艺,又看到徐攸之吃的那么香,便决定大胆的尝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