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过度卷 (七) 总部(1 / 2)
把宝全部押在一个女人身上,这种操作原本就是不可取的,女人是一类可信度极低的生物。
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徐攸之没有更好的办法。
两人又通过了几道石门,进入一个辽阔的空间,中央搭了一个台架子,大概是日常集会做演讲和宣传的地方。
正当徐攸之以为距离目的地已不远时,哪知这只是一个开始。
女人走上了高台,站在那张放话筒和演讲稿的桌子前。
两条胳膊拄在桌面上,不知触动了哪里的机关,脚下一个落空,整个人掉了下去。
徐攸之别无选择,只能跟着她,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并非只有三五米的高度,自由落体的状态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下坠了足足十几秒钟,还没有落地。
不考虑阻力因素,人体的自由落体速度大约在10秒每米左右,也就是说,徐攸之身处的位置至少在一百米深的地下了。
这是个什么概念,要知道,普通的住宅楼平均每层三米的高度,他相当于从几十层的大厦顶端跳了下来。
这样的高度,不说粉身碎骨,也得摔个稀巴烂。
虽然徐攸之的体质特殊,依旧是血肉之躯,超脱不了自然的定律,根本没有幸免的可能。
徐攸之心中一惊,感到了些许恐慌。但转念一想,女人跳在自己的前面,她就算自杀,也不可能用这种方式结束生命。
所以这应该不会有危险。
不久后,他听到‘扑通’一声,不用想也知道是女人着地了。
只是不知她的情况如何,有没有变成一具面目全非、散了架的尸体。
徐攸之有种感觉,他也快落地了,不免紧张起来。
下方并非漆黑一片,微弱的光线令徐攸之看到了平坦的地面,流转着乌黑的色泽,看不清是什么物质组成的。
有时生死就在一瞬间,徐攸之顾不上想太多,抱着脑袋,身体缩成一团,护住了要害部位,尽可能的减小冲击力,最大化的规避伤害。
其实这是徒劳的,这么高的位置掉下来,石头都能摔得稀碎,何况人呢?无论他采取怎样的措施,也难逃噩运。
眼看就要酿成一幕惨剧,然而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他的身体轻而易举便陷进了‘地面’内部,很快被吞噬,连个影子都看不到了,如同水面上的涟漪,片刻就恢复了平静。
这所谓的地面是一种粘稠的液体,浮力惊人,他能清晰的察觉到一股巨力向上推动着自己,有效的阻碍了下坠的速度,肉眼可见的慢了下来。
当然,这不代表徐攸之可以平安无事。
具体可参考跳水。
理论上来讲,跳下的高度三十米以内,只要水足够深,不至于跳下来触底人身安全就可得到保障,一般超过五米便不会有事。在这样的深度里,除非你的身体是流线型,否则水的阻力完全能够让人减速到零。
高度超过三十米,若不是专业人员,则有不小的危险,入水的瞬间,强烈的冲击会让内脏受伤!
假如超过一百米,水再深也救不了你,残废还是运气好的,十个里面少说得有九个当场挂掉。
一百五十米以上的,就算是国家级跳水运动员,这个高度跳下来也跟跳到水泥地上没有本质的区别,从这么高的地方坠落,那就不是淹死的了,而是被活活地摔死。
徐攸之掉下来的高度绝对超过一百五十米,假如液体是水,那他只能是死路一条。
万幸这种液体的密度远大于水,浮力更加惊人,居然非常夸张地在短时间内抵消了下坠力,仅仅几个呼吸间,徐攸之的身体就几乎停了下来,其神奇令人叹为观止。
据此判断,如果徐攸之跳落的高度很低,只有区区几十米的话,那么他只会陷下去两三米,就立即被无处不在的浮力推上去,好比强化了无数倍的海绵一样。
体型正常的人类可以在这种不明液面上行走。
即便如此,徐攸之还是受到了一定的创伤,脑壳嗡嗡的响,眼冒金星,失去了两秒钟的意识。
这是由于徐攸之的姿势不对,与液体的接触面积过大,增加了入‘水’的阻力。
这亏得他的身体坚硬,普通人要这么干,必定七窍流血而亡。
这个入口的设计非常巧妙,徐攸之下坠的力道刚好穿过了不到十米深的液体,稍微有一点不足,在重力势能削弱为零的刹那,整个人便会被浮力送回表面。
这杜绝了一些投机取巧的人,比如顺着绳子爬下来,就不能穿透液体,到达下面的世界。
这是勇敢者才能抵达的领域,若连纵身一跳的勇气都没有,便没资格见到地下迷宫的核心。
幸好女人没有事先提醒徐攸之这个情况,否则以后者多疑的性格,就没这么痛快了。
他既不恐高,也不胆小,而害怕这是个陷阱,将自己白白搭进去。
徐攸之脱离液体层,又坠了两层楼的高度,摔在一个柔软的沙地上。
徐攸之迅速站起,拍了拍身上的沙子,然后惊奇不已的发现,自己虽然穿过了那种黑乎乎的液体,衣服上却没有沾上一星半点,如果不是头发有一丝粘稠,他都怀疑刚才几十秒的经历是自己凭空幻想的错觉。
徐攸之抬头一看,液体层就在上方,不知被什么力量束缚着,悬浮在半空中。
这液体的外观和石油区别不大,但是特性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先一步到达这里的女人站在徐攸之左侧二十米远的地方,正和一个长满络腮胡的男人交谈。
在地下,这是他首次见到除自己和女人之外的活人。
徐攸之重重地吐了口浊气,朝两人走了过去。
那个男人一点都不见外,离老远儿就和徐攸之打招呼,“嗨,哥们,欢迎来到华夏总部。”
离得近了,徐攸之看清了男人的面部轮廓,赫然是一个眼窝深邃的白人,酒糟鼻子,蓝色的瞳孔,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最特殊的是,他长了一头红色的长发,乱蓬蓬的,有点像西方故事中的海盗船长。
此外,就没有任何特殊点了。他的气质和那些经常夜宿街边的酒鬼差不多,一样的洒脱不羁。
因为和徐攸之说话时,大胡子一手拿着刻刀,面前放着一块被雕琢的石头。另一只手则握着酒瓶,看其标签,居然是几万块一瓶的路易十三白兰地。
对酒有了解的人都知道,白兰地的品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橡木桶陈化时间。而路易十三是经过长达半个世纪岁月陈化的名酒,境界当然至高无上。
就像广告上描述的那样:饮用人头马路易十三,如同经历一段奇幻美妙的感官之旅。最初可感觉到波特酒、核桃、水仙、茉莉、百香果、荔枝等果香,旋即流露香草与雪茄的香味。待酒精逐步挥发,鸢尾花、紫罗兰、玫瑰、树脂的清香更令人回味。
一般白兰地的余味只能持续十五至二十分钟,这款香味与口感极为细致的名酒,余味萦绕长达一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