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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娶你又何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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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丫!”,听了和笙的话,宫朗感觉周身遍布着冷汗,是,没错,小殿下救人的手段确实令人难以启齿。是,没错,爷爷我确实不想让你跟这个小殿下有任何瓜葛。但是你不能这么说话啊,这是灭门抄家的罪过啊。

“宫大人。”,刘煜看着一脸暴怒,似乎随时都可能从床榻上窜起并将自己碎尸万段的和笙,确实他有些畏惧,但这种畏惧恐怕更多的是因为自己举动轻薄的歉意,他转头向宫朗说道,“本公的举动确实有些失当,但是救人心切,本公请求宫大人给本…给我些时间,同和笙姑娘谈一谈。”

这倒是有些令人出乎意料,贻清、宫朗还有和笙都没想到,到了此时此刻,刘煜竟然还会提出这样一个要求,而且竟然用了“请求”二字,刻意将自己的身份放的低了些,还改口称了“我”。看来这刘煜似乎是真的有话要对和笙说。

“不行。”,只是同样令刘煜没想到的是,几乎在同一时刻,贻清、宫朗以及和笙异口同声的说道。三个人各怀心思却做出了同样的回答,惊异之下也没人再说话了。

“罢了罢了,既然诸位都对我不放心,我便直说了。”,刘煜一阵尴尬后和纠结后还是率先开口说道,“我是先王嫡子,嫡次子,自幼在国都长大,从小也见多了宫中的尔虞我诈,体会到太多太多那个年龄不该体会到的东西,老天唯独没让我体会到什么是亲情。天家无情嘛。先王离去后,太子继承大宝,我依祖制来到鄞州,封了鄞州公。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国都,甚至可以说是第一次离开王宫。我看见了很多我从没有看见过的东西,我体会到了我从没有体会到的气氛。我甚至都羡慕街边小孩能够拉着他父亲的手,能够一直依偎在他母亲的怀中。因为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但是我看到了那个孩子的笑容,那是发自心底的欢喜,侍卫告诉我那叫做幸福。我以为世间疾苦,寻常人能够吃饱穿暖便是幸福,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幸福二字没那么浅,过去我觉得我刘煜是极幸福的,现在看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幸福。王族身份只是所谓的高贵,幸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

没有人想到刘煜会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氛围中说出这样的话。无论是贻清、宫朗还是和笙,都觉得自己内心被什么戳了一下,难以名状。万万没想到高高在上一州州公竟然还会羡慕常人的亲情之乐,甚至是可以说是嫉妒。

“殿下…”,宫朗心里也不是滋味,赶忙开了口。

“宫大人,请让我说完。”,刘煜见宫朗要拦住自己,赶忙摆手说道,“这话我没地方说,我怕今日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的说了。”

是啊,怎么说?跟谁说?宫朗听了苦笑着摇了摇头,哀叹之后向刘煜施了一礼。

“我不喜欢那高高在上的样子,因为那样没有人愿意真心的接近我,没有人愿意在我面前说笑。我的世界难道就还是严肃的、沉闷的么?我耳边永远只能是阿谀奉承和虚情假意么?我永远只能在这州公府里抱着那永远没完没了的折子吗?我不想,我可能一辈子都要待在这鄞州,我不想一辈子就这样度过,我想听真话,我想和寻常人一样生活着。我想有人跟我打打闹闹,我想和寻常人一样游荡在街上,我想和寻常人一样吃着街边的面喝着街边的茶,我想和寻常人一样去茶楼听说书先生来上那么一段《探地穴》而不是在这府里。能么?很难。为什么?因为我是鄞州州公,整个鄞州七府十六县的百姓死活我要是顾的。于是我开始走出州公府,到街上接触寻常人,我想了解他们的生活,因为我觉得只有足够了解之后我才能帮助他们,我才能让他们过上更好的日子,如果都不了解他们,又怎么可能帮到他们。所以我时常在街上游荡,百姓们对我十分好奇,却又怕护卫,我几次跟护卫统领商量,可是他仍旧盛气凌人,口称着什么护卫我是他的工作,那些贱民是没有资格接近我的,后来还就是因为这种想法险些打死了个孩子,于是我罢了他的官,砍了他的头。在以后上街,我只带着柳絮,时间久了百姓也愿意跟我在街边说上些家长里短,甚至还有大胆的敢跟我提提意见,这就很好。我一开始来鄞州,提要亲民、近民,好多人说我沽名钓誉,说我只是奇思妙想,但是我做了,也有效果了。在大街上,大家遇见我都会打招呼,都会喊上我一声公爷,大婶大妈还会送给我自己纳的鞋垫刚刚做好的馒头,因为我做了他们盼望的事情,他们就打心底里喜欢我。这是我来到鄞州之后最大的宽慰,起码我这个鄞州公还是让这七府十六县改变了,日子要富足了,这便行了,我也就该知足了。

但我还有困惑。

我在国都的时候,文华殿太学武申甫先生是我的教习,他的孙子武佑哲是我的伴读。佑哲知道我在宫中寂寞,常常偷偷的带些民间的小玩应到宫里,有的是吃的有的是玩的,当然也有那么几本宫中没有的书,其中一本叫《文山杂谈》,里边有一篇叫《梁山伯与祝英台》,我看了哭了,太凄美了,当然那个时候小不懂得凄美这个词,而是觉得他们可怜。那个时候仗着胆子去问武先生,为什么梁山伯和祝英台会落得如此下场,先生同我讲婚姻是大事,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讲究门当户对。后来武佑哲偷偷跟我讲,先生自言自语的时候说过,两个人若是因为那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是因为那门当户对而在一起,怕只是浪费对方的生命。”,刘煜说道这里又停顿了一下,他看向了和笙,眼中是望不到尽头的柔情,“我不愿意寻那些门当户对的度过一生,我一定要找到我喜欢的那个人,更不会在乎什么门当户对,只要是我喜欢我就一定会娶她进门,哪怕是与这天下为敌。”

原本从一开始就想打断刘煜的和笙,几次想要打断刘煜的话却根本张不开嘴,她一直认为像刘煜这等的王族从小到大是锦衣玉食,必然是过的无忧无虑,但是万万没想到刘煜过的竟然这么惨,甚至都比不上自己,他没有自由没有亲情甚至可能连所谓的友情都是缺失的,他更多的像是个工具,没日没夜没休没止的工作着。渐渐的竟然心里对他有了同情,那恨也不再那么深,或许真的是像他说的一样,事急从权,他只是担心自己的病情?

刘煜最后的话也让和笙大为震动,她很小的时候就知道父亲给自己定了娃娃亲,未来自己会驾到武家,和那个叫做武佑哲的人结婚。哪个少女不怀春?《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故事和笙自然也知道,爱情故事她自然知道的要比刘煜多。她自然也更期望能有一份真挚的、刻骨铭心的爱情,虽然她并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这并不影响她对此的期待。那一句“哪怕与这天下为敌”是真真的击中了和笙的心。

“芦花白,秋叶黄,锦绣萧瑟五十弦。冷风吹,风雨飘,皎皎明月垂树梢。”,和笙那日在芦苇荡旁听到了刘煜随口而出的词句,她很好奇年纪轻轻的为何却能够写着这样凄美的词句,如今她明白了,她竟然对刘煜接下来要说的话有了期待。

“我忘不了那天出现在眼前的那身红衣,我忘不了那天那人殊死拼杀的潇洒。这并不是我为自己不当行为的托词,这能就是一见钟情吧。宫大人说和笙姑娘自小就同武家的武佑哲结了婚约。武先生于我有恩,我本不该如此,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够迎娶和笙姑娘,我会求国君降纸赐婚。至于婚约,就算跪求武少卿我也会请求他解除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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