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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打铁匠夜遇红绫女,小太岁路宿落阳村(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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泱泱大华,奋烈几世,数十年前高宗即位中期,乃是大华最鼎盛的时期,百业俱兴,府库殷实,大开教化,兵多将广,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地之所广,北有行隅,西接文山、左军,南承盘龙、承道,东至宝文,肺腑之处则是安固,黎化,共计八府,都城煜阳,建在承道。

不过在高宗即位,修业未定的那一段时期,大华被夷越入侵,半片河山易手,摇摇欲坠。

幸甚的是天降神将,高宗在一夜之间便获五员良将,皆有不世之才,大帅之风。

正是这五员良将助高宗东征外族,西讨贼寇,南定蛮族,北抚诸狄,内平贼乱。

山河恢复后,这五员大将便好似消失在了大华的庙堂之上,史册对其后事也是遮遮掩掩,敷衍其词,世人不解真相,只当他们是高洁之士,功成名就之后便归隐山林了。如今数十载已过,沧海桑田,高宗驾崩,明宗即位,改历天元,励精图治,兴农治桑,天下太平,四海归服。

在民间,那一段往事依旧在大街小巷广为流传,而且军中盛传,如今他们所用兵书典藏,奇门遁甲,皆为那五位将军所着,具体如何,不得而知。

莫要梅间饮醉酒,

红绳系错负心人。

绫波绸缎衣渐悔,

豆蔻华颜终成骷。

这是早年大华民间盛传的一首民谣,讲的是一位富家小姐爱上了穷小子,用家中的盘缠与他入仕,穷小子入庙堂之后便将女子明媒正娶了回去,本来是一段美好姻缘。却应了诗经的那几句话,正可谓是‘女也不爽,士贰其行。仕也惘极,二三其德。’富家小姐并没有什么过错,飞黄腾达的丈夫却前后言行不一,万般无奈之下,富家小姐在豆蔻年华选择了服毒自尽。

民谣所指,结亲还须得门当户对,艰难时段所指并非过渡期,而是修成正果之后的日子,不过这也因人而异,毕竟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多愿意屈身的富家小姐,也没有那么多走运的穷小子。

悠悠青山环绿水,浩浩原野赴苍穹。大华境内,似这般美景数不胜数,不过越是这般风景优渥,自然风光。便越是穷乡僻壤,不见经传,也不外乎此地名荒丘。

“小二,上酒。”

纵使是这穷乡僻壤之处,入山必经之处也有一家酒肆。

店家是个本分人,祖业在此,勤勤恳恳几载,却从未遇见什么贵客,因为官道据此数十里,商贾不往这里走,没人瞧得上这穷地方,更别提进山了,外出归家省亲的倒是很多,不过穿的皆是破破烂烂,大抵是在外地混不下去了,于是便回家务农了。

瞧这位客官的打扮面貌,那可真不简单,店家虽未见过什么华贵服饰,但绸缎还是知道的,看起来就比他这身粗布麻衣要柔上许多。

且看这客官身着白色长袍,上有金丝细缝纹路,腰间佩剑。束冠而立,唇红齿白,面若冠玉,没有一丝瑕疵,烟柳眉下一双丹凤眼熠熠生辉,若是这张脸长到了一个女人身上,那她绝对是个百年难遇的绝世美人。

只可惜这扮相是个男人,鬼知道是谁家的富家公子哥外出游玩,撞到他们这个鬼地方了。

“好嘞,您的酒。”

店家连忙备好了酒递了上去,而且生怕怠慢了贵客,一直站在旁边察言观色。

“你这店家,好生无礼,既已上好酒菜,何不速速离去,莫不是怕我给不起银两?”

但见那贵客粗着嗓子,却透着一股阴柔。

“哪敢哪敢,我这不是怕您吃的不高兴吗?我在一旁也好速速照应着。”

店家笑道。

“酒菜倒是不错,我且问你,此处可有落脚之地?”

“这里方圆数里只有一处落阳村,虽然那里驿馆是没有,不过民风好客,寻落脚之处倒是不难。”

“哦?那地方怎么走。”

“此去落阳村有两条道,一是沿着我身后这条狭道直行,亦或往前走山路,山路虽说要近几里,不过听闻常有强盗出没,几个路过投宿的行人进去后都没再出来,只怕是凶多吉少。”

“哦?这穷乡僻壤的还有强盗?有趣有趣,那我便沿着这山路寻去,看看你们这儿的强盗长个什么样子。”

只见那贵客丹凤眼一转,流转灵性,眉宇间便多了一丝狡黠。

店家一听连忙离得远远儿的,顿时知道这贵客虽然穿的鲜艳,脑子却不太好使,怕是个怪诞之人,有谁无事孤身一人去找什么强盗,他本就是小本买卖,可经不起什么折腾,眼下也不劝,巴不得他吃完便速速离去。

这贵客姓薛,名红绫,年芳二八,乃是黎县薛氏武场的总教头薛百里的亲孙女,自幼父母双亡,生性古灵精怪,好侠义之风,再者武功不赖。其爷薛百里前身乃是两朝元老,百里二字乃是高宗亲赐,就连当朝宰辅都是他的门生。由此在黎县,薛红绫真可以算的上是一手遮天,肆无忌惮。黎县的纨绔公子哥们称其‘小太岁’。

薛红绫这次离家已有数月,家中的下人倾巢出动,只把黎县翻了个遍都未寻得半点蛛丝马迹,只把老爷子气的吹胡子瞪眼,哪个想到得到这个太岁已经到了数十里之外的荒丘。

这段时日,黎县没了薛红绫,闭门不出,称自己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公子哥们日日在醉仙楼大摆宴席,畅饮通宵,只把旁边的黎河水都吐出了酒气,就为两个字,痛快!须知这小太岁平日最好打抱不平,行侠仗义。他们这等纨绔,平日无事,免不了斥骂平民,调戏良家。若是叫她撞见了,轻则皮外伤,重则祸起萧墙,家业不保,因此投鼠忌器,一个个倒是做起了良人。如今这老虎不在了,他们这群猴子自然要放肆一番。

薛红绫此行是出逃,一来是游山玩水,二来则是为了避婚。她从小自由自在惯了,嫁人?谈都不谈。

“空城旧,花轻嗅,清风拂去人消瘦……”

酒足饭饱后,穆红绫自顾自的哼着前朝小词往山路行去。

店家看客走远,也不知从哪里掏出的艾草,洒了点水,在桌上掸了掸,去去晦气。

这山路崎岖陡峭,甚是难行,山峰碎石之间,定睛望去,一戴笠樵夫在薛红绫的必经之路上砍柴。

“约莫一个半时辰之后便要天黑,谁会在这时段出来砍柴,说不定就是那店家所说的强盗乔装打扮,为的就是迷惑往来过客。”

薛红绫一瞧不避不让,径直走去。初生牛犊,腰中有剑,无惧天下。

那樵夫也是心大,全然没看见这位衣着华贵的主儿,一心只顾着砍自己的柴,透露着一股子傻劲儿。

薛红绫促狭的笑着,眼角一弯起来像是天上的月牙一般好看,带着一丝狡黠,她开口道:“小哥,你可知道落阳村怎么走?”

那樵夫抬起头来,一副恍然初醒的样子,只见此人印堂方正饱满,剑眉星目,鼻梁挺正,颧骨高而宽,下巴宽而润,肤色黝黑,约莫双十年纪,身上带着与黎化府那些白面公子哥不同的狂野气息,好一个俊俏的汉子!

可惜这樵夫看起来一副呆样,看了一眼薛红绫,旋即挠头苦恼,然后眼睛一亮指着面前的小路说道:“你看这条路,又窄又小,你就沿着它一直走,然后会一条分岔路,一条又长又宽,一条不长也不宽,你就顺着那条又长又宽的路,然后走到下一条岔路口…”

薛红绫颦眉道:“什么长啊宽的,一句也没听懂,小哥你莫不是诓我吧。”

那樵夫拼命的摇头说道:“不是,只是…怎么走我也说不清楚,要不这样吧,等下我正好要回村,你就跟我一起走吧。”

薛红绫冷哼了一声,三言两语之下,这人的狐狸尾巴可算是露出来了,想把她带到更加偏僻的地方再动手?

樵夫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你去落阳村干什么?”

薛红绫想将计就计,待到他现出原形再把他好好教训一顿,便笑道:“天色已晚,在下想去借宿。”

樵夫笑道:“正好,我们很好客的,你若是去了,肯定会好好招待你的。”

薛红绫脸色有些阴沉,好客?是好劫客吧,亏得这个强盗如此厚颜无耻,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好好招待?只怕是好好搜刮吧。如此穷凶极恶之徒,她若坐视不理,那以后这里还不知有多少人遭殃。

薛红绫一身武艺在手,自然不惧怕这等小贼,不过是非不能凭一己私心,人赃俱在方能定罪,今天,就算是龙潭虎穴,她也要闯一闯,这才是大侠风范。

薛红绫冷笑道:“如此甚好,那就有劳小哥带路了。”

樵夫笑着点了点头,用汗巾抹了一下脸,随后熟练地挑起了柴,两人沿着山路,一路上难免翻山越岭,荆棘丛生,弯弯绕绕,一点也不似方才店家说的那么轻巧,薛红绫愈发的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人肯定是心怀不轨的恶贼。

天色渐黑,两人又到了一处山坡上,樵夫在前,薛红绫在后。

薛红绫看着着急,自己已经没有时间耗下去了,若是再找不到落阳村的话,只怕今晚就无处可归了,但是眼前的盗贼又不能放任由之,眼下只能失一次公心了。

薛红绫拔出腰间佩剑,并无伤人之心,只想胁迫他就范,供认罪行,此后重新做人。

谁知刚想把剑架在那樵夫的肩上,只差半尺,他下意识的双手卸下了柴火,倏的一下扭转了身子,掌似鹰虎,风云变幻之间便擒住了薛红绫拿剑的手腕。

“啊!”

薛红绫痛叫出声,只觉一股大力用来,然后她手中的剑便落在了地上。

那樵夫似乎在做梦一般,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忽的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松开了薛红绫的手腕,全然没有意识到对方方才要把剑架在他的肩膀上,眼中还带着歉意,抱拳道:“对不起,方才我没反应过来,误伤了你。”

薛红绫扭了扭自己的右手冷面相对道:“你不用假惺惺,今日是我自己技不如人,说吧,你想要多少银子?”

就凭这樵夫方才的出手速度,薛红绫就知道了自己绝非他的对手,行侠仗义虽重要,但是保住小命更重要,她又不是愣头青,可不想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这个地方。

樵夫楞道:“什么银子?”

薛红绫冷笑道:“你心知肚明,既做得出强取豪夺这种勾当,还怕承认?”

樵夫失声道:“什么强取豪夺,那岂不是强盗?你这人真奇怪,我承认我误伤了你,可我从未向你索取钱财,更未夺你身上钱财,为何要这么说?”

薛红绫怒道:“你还狡辩?普通人哪儿来的你这般身手,还有,你带我走这么多弯路,究竟意欲何为?我想你心里应该比我更清楚!”

樵夫楞道:“不是你叫我带你进村的吗?你过来瞅瞅,这下面不就是了?”

薛红绫半信半疑的往前走了几步,到了山坡的顶端,眼前果然浮现了一处村落,下面的民房大多数是篱笆房或土房,交错阡陌,纵横拼凑,自上往下看,圆圆的一片挤在盆地里面,像是大饼一样。

樵夫笑道:“你看,我没说错吧,我就是村里的一个铁匠,自小是练了点武,却从未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方才误伤了你,我向你道歉,待会儿我进了村,你可别提这件事,要不然,我会被村中长辈责骂的,还有,我们落阳村最好客了,肯定会好好招待你的。”

薛红绫站在原地低下了头,回想起方才樵夫所说,再联系到现在。

脸上一片通红,耻辱,奇耻大辱!

薛红绫气急之下,脸上多了几分女儿的娇羞,恼怒道:“你怎么不早说你是落阳村的!”

樵夫楞了一下,呆头呆脑道:“这不…你也没问啊,再说男子汉大丈夫这么斤斤计较干什么?”

薛红绫快被这人蠢哭了,气急败坏下脱口而出道:“我又不是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别拿那一套来唬我!”

樵夫大惊道:“啊…莫非你?但是为什么你穿着男人的衣服?”

薛红绫自知身份暴露,也不再假装了,看着他发呆的样子怒声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女扮男装啊?真是蠢死了,害得我…算了,快带路吧。”

这樵夫名吴落甲,乃是落阳村内一铁匠,子承父业,日日打铁铸器,老爹临终前只留给他两间破茅屋、两本书、一句话——“生不入庙堂,死不葬沃土。”

这话好似也在说他自己。茅屋不避风,四面环着水。若到时令处,雨从墙根下。早晚喝稀粥,肉汤为何物。岁末辞凡世,死后葬荒山。一生只打铁,不问天下事。

奈何吴落甲在人情世故这一块儿实在愚笨,参不透老爹临终之言。

其实老爹临终前给他留下了三本书,一本名《脉》,一本名《气》,还有一本因为老爹临时反悔,就把它给烧了,吴落甲忘了名字,好像叫什么六合来着,想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前面两本上面有很多武功招式,吴落甲都是学了一半,至于后面那一半,老爹是怎么也不肯教了。

吴落甲自小便一身蛮力,村里人戏称其为蛮哥儿,体力活儿都让他来帮忙,再者这诨小子性子直,来者不拒,而且不收人好处,人家留他吃饭他也不肯,非要回家自己做饭吃。

村里就这一户铁匠,农耕器具不用进城也着实方便,吴落甲靠着这门手艺糊口倒是不难,眼下已过弱冠之年,还未娶亲,黑是黑了些,长得那叫俊俏,算得良人。

村里的芳心折梅姑娘不少,他倒好了,只管砍柴打铁,日复一日,一点男人样子都没有,好似不知男女之事。可把那些看中他的大娘大婶儿们给急坏了,纷纷踏门,怎奈这诨小子就一句话好似劈头盖脸不谙世故‘家中贫困,再添一口碗,养不活。’

在吴落甲的带领下,两人刚进村口,就见一身高八尺的黑皮壮汉将一个巨大的磨盘举了起来,只见那人两眼大如铜铃,手臂粗如盘龙,费力之下钢牙尽露,犹如擎着天地一般一动不动。

“壮士!”

薛红绫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这磨盘少说也有五六百斤,这人举着纹丝不动,虽然脸色被重物憋得通红,气息却是丝毫没有紊乱。

“黑牛,给我带来的贵客再亮一手!”

吴落甲看着薛红绫愣神的样子,脸上有些欣喜,像是江湖杂耍一般,直接叫那大汉继续卖艺了。

那位名叫黑牛的大汉显然是看见了这边,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旋即将自己的左手放了下来,单手举磨盘,嘴角一咧,有些得意。

不过这还不算完的,他随后又将自己的右手的大拇指和无名指抽开,只留三指举鼎,这可真是吓坏了富贵地方来的小太岁,莫非这些穷乡僻壤之处都出武功高强之辈?这人就算是丢进军中,恐怕也是以一敌百的吧。

“喝!”

但见那黑皮大汉大喝一声,周遭气息一震,他便将磨盘又轻轻放了回去,在放下的那一瞬间竟然没有丝毫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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