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尾行(2 / 2)
其他人不清楚,自己还不知道吗,小雪这孩子与生俱来对于恶意就异常的敏感,正因为有这样的能力,才能提前发现身后有人跟踪,而且还追了上来。
少年看了一眼,大姐头怀里的女孩,这么害怕还是第一次见,简直恐怖。
“我才不要留下来。”少年在心里发出超大声的呐喊,在死亡的威胁下,少年感觉身体中充满了能量,可以一直跑下去。
只可惜有句话叫:“刚不可久,柔不可守”在快速的爆发之后,更强的疲惫感重新占领意识顶峰,这让少年异常的恐怖。
鸣皓云在后边优哉游哉的跟着,时不时的蹲下查看一番,然后再跑到前边前后印证,让这些东西变成自己的经验。
很快鸣皓云发现,前边又出现了三个人奔跑的痕迹,简直不要太过于明目张胆。如果前边是艺术品,那么后边这些就是烂泥。
鸣皓云挠了挠头,搞毛啊这是。怎么一阵一阵的抽什么风啊。
鸣皓云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已经在隐匿这方面有了长足的长进,本来以为已经可以了,没问题了,怎么对面突然有狂奔了。
难道自己又暴露了?怎么暴露的?哪里出的问题?鸣皓云脑子简直要爆炸,各种问题在心头盘桓,但都找不到答案。
鸣皓云叹了口气,既然对方已经没有兴趣跟自己玩隐匿的游戏(你还要脸不。),改成速度与激情,但自己怎么可能怕。
倒不如说,莽才是自己的强项,这么长时间的锻炼,自己的身体强度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强,但绝对要比那个少年和那个大叔强多了。先让你跑个百十米,照样追的上你。
鸣皓云看到对方不再隐藏,开始大跨步的往前跑的时候,鸣皓云就知道稳了,无论是想要在前边等他们,还是在后边跟着,就像之前那只巨蟒一样,驱赶,胁迫让他们在恐惧与绝望中沉沦。这么一想,鸣皓云还有点小激动。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这么怕自己,但这个时候,追上去就对了。
很快鸣皓云就发现对方的奔跑痕迹更加的明显了,我擦这还能加快速度。了不起,有前途啊。
在从里什么才是关键,强大的攻击力?强大的力量?绝对的速度?这些都没有耐力重要,人类从最开始就是靠耐力生活的,无论是捕猎还是其他,甚至于人可以将狼追到脱力。
如果有强大而耐力,无论是逃生还是追踪都具有绝对的优势的。除此之外需要拥有的就是提前发现敌人的能力,只要具备这一条就站立在了不败之地。
虽然现在人们因为富裕的生活已经没有了那么强的耐力,但原始的基因并没有那么容易消磨,只是隐藏了起来,只要经过足够多的锻炼就可以重现那种绝强的耐力。
这也是鸣皓云在开始时没有选择其他职业而是选择了战士的原因之一,毕竟同样都是靠身体吃饭,总比分心二用要好很多。
只是后来才想到,这么强大的耐力也是有代价的,那就是短促的生命,据说当时人类二十多岁就算长寿了,最多也就到三十来岁。
鸣皓云为了这个事情蛋疼了好几天,最后不得不放弃强行将耐力练上来的想法,但虽然中途放弃,但留下的底子还是在的。
PS:最后这个可没有说谎哦,只是稍微夸大了一下,对就稍微夸大了一下下,当然当时是好多人一起追,就是接力跑一样,然后在后边追的那种,确实可以追脱力。这么说我也没有夸大吗,我又没说一个人将狼追脱力(哼,理不直气也壮)。
PS2:看到很多人在吐槽职业这个问题,简单的说一下,战士东西就是一个简单的职业而已,就跟我码子就是码农,上班就是白领,学习就是学生,仅仅如此,而且前边其实都有伏笔,比如说系统没有等级,没有经验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PS3:这是本人第一本书,光设定就做了大约2个月吧,剧情什么的根本没想所有的东西都是现场开脑洞。我感觉还好,写的挺欢乐的。有时候也会搞砸,比如所昨天的最后一张,以为脑洞开的太大,上传之后才发现不妥,今天一天都在想这个坑挖了挺爽,坑怎么埋就头疼了。今天一晚上都在给昨天的挖坑埋坑,简直就是“挖坑一时爽,填坑火葬场(狗头)”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