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争子(1 / 2)
宋氏只是个身份低微的丫鬟,哪里见过什么世面,现在的儿子就是她的主心骨,尽管以她的思想,王家是一棵参天大树,就算是被赶出家门也不能失去王家的庇护。
可是儿子已经做出了决定,她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默默给儿子祈福。
“儿啊!你若不读书,还这么小能做什么营生?”
“娘!您放心,有了这个铺子,至少我们母子的衣食不愁,以后做什么儿子还没想好,不过咱宋家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宋氏听儿子说宋家,心里感觉美滋滋的,若是儿子开枝散叶,以后她就是宋家的老祖。
第二天起来,收拾停当,在茶馆吃过早餐,宋文远安步当车晃晃悠悠往县衙走去。
刚到县衙门口,就看到一群看热闹的百姓围在县衙门前,人群中两个妇人在争夺一个看起来还不到一岁大的孩子,一名妇人在争夺中一把将孩子抢了过去,另一名妇人心急之下敲响了衙门的鸣冤鼓。
鸣冤鼓可不是随便敲的,鼓声一响,县尊老爷就必须要升堂问案,高邮这样的大县虽然配有县丞、主簿和典史,这些人都替代不了县太爷,只能由他亲自审问。
《大周律》规定,告状必须要有诉状、讼师、以及保人共同作保,若无这些保人,擅自敲响鸣冤鼓,就算是真有冤情也要先打十竹板,以示对破坏秩序的惩戒。这些规矩就是要增加打官司的难度,让百姓尽量不要麻烦官老爷。
国人好凑热闹,有了热闹都想凑过去看个究竟。宋文远也不急着去找户房拿房契,站在人群当中看一看这个时代的官员如何公开审案。
时间不长,在三班衙役的‘威武’声中,县尊老爷迈着四方步从后门进入堂前,款款落座。
“啪!”惊堂木一响,县尊老爷拖着长音的声音传出来:“何人击鼓鸣冤?带上来!”
击鼓的妇人与抢孩子的妇人早已被捕快两班的衙役控制,听到老爷吩咐,立刻押着二人抱着孩子走进大堂。
两个妇人立刻跪地磕头:“民女吴张氏,民女吴周氏叩见青天大老爷!”
宋文远打量了一下高邮知县,只见这位县尊老爷年龄在四十岁上下,颌下留着半尺长的青须,修整的非常整齐,国字脸、浓眉大眼,两眉之间有着很深的法令纹,给人一种不可侵犯的威严感。
这难道就是官威吗?宋文远心中暗想。
只见县尊老爷一拍惊堂木,‘啪’的一声,大堂外百姓嘈杂的声音顿时安静下来。
“你二人谁敲的鼓?”
“是民女敲的鼓。”那个自称吴周氏的妇人赶紧答话。
“可有状纸、讼师和保人?”
“民女没有!”
“既然没有,本县也不能坏了朝廷的规矩,来人!按倒在地给本县打她十记竹板。”
两班衙役立刻上前将妇人按倒在地,就要动手扒妇人的襦裙。
妇人羞愤难当,将头深埋在手臂下,不敢动弹。
县尊老爷皱眉喊道:“且慢!”
衙役停下手,疑惑地看向堂上的老爷。
“本官念你是个妇人,只扒掉外裙,留下亵裤,给你保留一些颜面。”
吴周氏感激地磕头道:“谢大老爷体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