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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城里人眼中的漂亮傻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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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从那天开始,我被什么刺痛了,神经敏感起来,突然有了向上攀爬和倾诉的欲望,准备和过去的一切挥手告别,不想再这样活着。终于摒弃了木讷、老实、羞怯、廉耻之心,我学会了点头哈腰,摇尾乞怜,成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喋喋不休的碎嘴子。卑微、虚伪、麻木、萎靡、焦虑、仇视、怨怼、痛苦充斥在心,它们把我分割成碎片,承包了我生活的所有部分,成为我寻找快乐幸福生活的动力源泉。

3

老婆总说我是傻人有傻福,说我命真好,居然娶了她这么好的媳妇。我心里知道,她之所以嫁给我是看上了我在城区的这套房子!

我是我们庄拥有城区住房比较早的那批人之一。回到庄里我是有骄傲资本的,当时能在城区买房的人可是没有几个。

和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一样,庄里人不去城区买房的理由诸多。小时候听爹说过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原先作为城里人吃喝拉撒都在屋里。在屋里吃喝可以理解,但拉屎撒尿,真的无法想象和忍受。而我之所以下定决心拿下城区这套房,就是想试试在屋里拉屎的恶趣。

就因为我买房子比较早,这个女人才嫁给了我,她也在这个僵老的庄里待够了。在庄里她比我强不了多少,名声也不好。请原谅我没文化,我的意思是她脑子才有病。但她有一个强悍的爹,没有人敢说她有病。人人都知道,从小她就是个神神叨叨的怪胎,给所有人都取一个动物或虫儿的外号,所以人都不是人。

老婆长相基本不符合农村审美标准。瘦弱伶仃的样子让人想到万恶的旧社会,骨架子太纤细,像竹竿,一双还算漂亮的大眼睛隐藏在了镜片后面,柔弱、文气根本不是干农活的料。她也就是冒充有涵养的文化人,只有我见过她撒泼的样子,城里人的审美品位还真奇怪,为啥还有人说她好看?说她字也写的好。不就是客人点餐时填写个菜单吗。有本事像那些射墨书法家一样随便射点墨水来骗钱,别用那点色相。

进城后,她先在饭店端盘子,就是因为有人说她好看,后来做了大堂经理。我见过她在大堂里站着的样子,穿一件湖蓝色旗袍,胸前一朵白色的莲花,往那里一站,城里人说像一件精美的瓷器。

我想了很久,大概她是细小的不小心会烫嘴的易碎品。

她工作的饭店那条街上都是自唱厅、洗头房,一家挨着一家,晚上整条街都被灯光传染成粉红色,是有名的“红灯区”。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怎能不湿鞋?她可能湿到腚了都。

她总说我木讷不解风情,不够浪漫。偶尔一起逛街。她说,你看人家城里人。说话时,满眼的羡慕和崇拜。

她说婚前我的表现全是假的,和小时候一样,我就是个混蛋,利用了她的性格中的柔弱腼腆。我从未标榜自己是个好人,她前半句还算中肯,但她柔弱腼腆说的有点过。

领证前没有带她看过我城区的房,她总是委婉提议去看看。我知道,她之所以嫁给我,就是因为房子,并没有真的看上我。而那套房子像我一样不顶相看。

后来证明我是对的。领证后带她去看房子,她撇着小嘴说还不如她的脸大。厨房进去一个人都调不过腚来,卧室连张双人床都放不下。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吃饭上厕所都可以在屋里解决。当时看着偏点,后来证明我是有眼光的,随着城区不断扩张,我这小房子的位置也成城市中心地段。

婚前老弟来看到我自己做的婚床问,比单人床宽不了多少,怎么睡?我说摞着睡。这有好处,不管两个人怎么吵吵闹气,末了还是挤在一起。反正年轻那会儿这么一挤,火气就挤掉了。

她对我不满意是成天挂在嘴上。像她这样,一头自然长就的黄毛,小脑袋,巴掌宽的脸,尖尖的下颌。我揉揉她的小脑袋,这里面有脑子吗?她踢我一脚说你是脑积水把脑袋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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