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 大智若愚,我真的愚蠢至极!(1 / 2)
轰隆隆——!
雷声响起,黑云象一群奔腾咆哮的野马。一层层漫过头顶,越聚越厚,越压越低,好像站在楼顶就能扯一片下来,更是使得整个房间也变得压抑起来。
一阵大风从外边吹了进来,瞬间将烛火吹灭,整个房间陷入黑暗当中。
雨水混着泪水,伤感的从习羽翎的脸颊滑落。额前的几缕头发荡在眉前。
雨水顺着她颀长的脖颈流进衣服里,湿透了衣衫,勾勒出曼妙身影。
“我是被师傅从死人堆里捡出来的,师傅说我本是该死之人,只不过老天瞎了眼,所以没有让我死去,像我这种本是该死之人却没有死,是会给人带来无尽的灾厄。”
黑暗里边,细腻的声响轻轻飘荡着,像是在哭泣,又时而闪过几滴晶莹的泪光。
“从碰到你那天开始,我就应该离开,而不是像如今这般,不断的给你,还有沈家带来灾厄。若不是师傅出现的话,如今我已经害你死在了紫竹里……师傅说的没错,我本是该死之人,我只会给人带来灾厄。”
黑暗当中,唐逸终于浮现笑容,说道:“所以这几天你寻着蹩脚的借口,自称是为了教我功夫,便抓起来将我一顿暴打,目的则是让我讨厌你?”
习羽翎没有话语,显然是默认了。
唐逸贱贱笑道:“你可能不知道,其实这世界有一种人,他们认为打是情,骂是爱,爱到深处用脚踹。但好巧不巧的是,你也是暴打我一顿想让我讨厌你,但是我现在反而是不可遏制的喜欢上小娘子你,你说怎么办?”
习羽翎脸色微红,气道:“你!”
这世上哪有像他如此无奈之人,她明明是想忘记唐唐逸的,但她发现自己办不到。
或许,在感情这件事情上面,习羽翎的确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她选择了最为直接的方法,既然她忘不掉唐逸的话,那就让唐逸忘掉自己,而最为简单的方法就是揍他!
狠狠的揍他!揍得他想到自己的就害怕!这样两个人就不会有好结果了!
但没想到的是,这无奈早就知道,偏偏还说出这样的话,这不是存心要气她!
唐逸耸了耸肩,说道:“你若是要离开的话便离开吧。不过若是去天都话这倒是没关系,我迟早都会亲自去天都一趟的。就当是我家小娘子先跑出去游玩忘记回家,我这个丈夫生气了,再跑过去将她娶回家便是了。”
习羽翎脸色微红,气道:“谁是你家小娘子了!”
唐逸嘿嘿笑道:“不承认是吗?那行!既然小娘子你不承认也没事,到时候我就站在天都城的城墙上面,我就冲着人群大喊,我就说有个杀人不眨眼的妖女是我的小娘子,可是她对我始乱终弃了,我也不想活了,我要跳城门啦!我相信很多看热闹的天都百姓,一定会非常好奇发生什么事情的。”
习羽翎没想到唐逸会这样说,气道:“你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子!你这是……”
唐逸笑道:“我人就是这么得贱,不然小娘子你越打我,我怎会越喜欢被打呢!所以啊,我就先让你去天都游玩,待等到你家相公我升迁之日,我再到天都城墙上面大喊几声,剧情我都已经想好了,叫做“唐大人为爱城楼高喊,相思千语情动天!”,如此故事,定是是能够名震天下,成为一段美妙的传世佳话!”
“奸商!”习羽翎脸色通红,气道。
但心里边却是想到,若是唐逸真的高中状元,到时候以他无法无天的性格肯定会跑到城门大喊。
到那时候,她又该如何抉择?
“奸商?对啦!就是奸商。”
唐逸嘿嘿笑道:“小娘子你这条命是我救得,现在你整个人都是我的,即便你不承认也不行。
至于你说会给人带来灾厄,你说巧不巧,我这人日子一直过得一帆风顺,一点感觉到都没有,要是整天无所事事,我反而是觉得闷得慌,所以能够娶到小娘子你,那我可是大赚特赚!每天都是过得提心吊胆,这日子……多新鲜啊!”
“你!”
习羽翎心中又气又喜,偏偏对唐逸这样的无奈却是无可奈何。她寻了一处位置坐下,将大脑袋依靠在双腿上,轻声说道:“你可知那天晚上追杀我们的是什么人?”
唐逸摇了摇头,习羽翎说道:“他们都是大公子的手下。”
“大公子?”
唐逸脸色微滞,这个称呼他倒是第一次听说,一般来说不都是用姓氏来称呼公子,怎有人会被称呼为“大公子”。
于是唐逸从习羽翎那里,终于是第一次详细听闻了这位所谓大公子的故事:
……
……
据说有这么个英俊秀气的少年,他出身乡下,身世有些凄惨,从小父亲便与一位姑娘私通,父亲发现竟然得了孩子之后便连夜就逃跑了,于是留下那位姑娘就生下少年,独自抚养。
那些年里,风雨飘摇,没爹的野种,成了少年成长当中最常听到的话。
即便后来姨妈在宫里得宠,少年去了天都,也仍旧会听到类似的嘲讽。
少年性格桀骜,不训不服,自认为但凡心中有不平事,便用手上的拳头解决问题,于是他从乡下达到县城,再从县城打到州城,最后打到京城,无论对方有多少人,无论对方有多大势力,少年未曾畏惧。不过,令让人们觉得新奇的是,少年总能够赢过对方,而他也总能够毫发无损。
在明月朗照的夜里,手下们总时常能见到他冷峻果决的双眸。
直到有一天,他在京城偶然认识了一位先生,那位先生告诉他,跟那群人打架没意思,你若是真有血气,该当从军,为国效力。
少年跟先生有种相见如故之感,便主动跟这位先生聊天,两人没有谈天论地,也没有引经据典,而是将生存之道,逆境何为,顺意何为。
先生的话语令少年有些茫然,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存在的价值,当初他的娘亲为何要将作为野种的自己生下来,更是使得自己饱受大眼挨骂。
先生当时跟少年解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一个不害怕被埋没的人,就永远不会被埋没。
不论是劫匪,山贼,大贩,官员,经商的还是其他的职业,只要是干着自己喜欢的事业,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那就是其存在的意义。
我不能说他们做的都是对的,他们肯定认为自己是没错的,这样也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被埋没,他有存在的意义。又何必在乎身份,名誉,财富,有没有人记得你。
你只需做你想做的,大胆去做便是了。
彼时少年的舅舅正打赢了几场大仗,风头一时无两。
少年身边也有人相继想要跑去参军。
少年皱起眉头,请教问许先生,说:“为什么要从军呢?”
“这是另外一个很长的故事了”许先生叹口气,说:“当年建国之初,太祖圣上被蛮夷围困三天三夜,皇后还被蛮夷首领用书信取笑,并命她过去部落陪寝。
皇后忌惮蛮夷,只能回书,说自己年老色衰,无法侍奉,还送去了几十位美女,卑微示好。
此后几十年间,蛮夷掳掠乾朝之人,如赶牛羊,朝廷还要年年派公主和亲,忍气吞声,卧薪尝胆,也不过如此。
直到当朝圣上,一句:寇可往,我亦可往,我同圣上长驱直入,大漠横行,竟打赢了蛮夷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