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生而为人(1 / 2)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对这一刀感兴趣,经这许多事后,二蛮的观念,已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人都说魔族残暴嗜血,但他却没见过。
他的手,却是被人族砍掉的,对他而言,失去双手,就代表失去了谋生的手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更恨人族,准确来说,他更恨下方那红影。
柳瑾便是那红影,在任何地方,都如此光彩夺目,就算被四长老撞到了广场前方,麻狗处,依然如此。
就算如死狗般躺在地上,还是能被人围观。就如前面所说的那样,于高台上,杨兽那一刀,并不是所有人都感兴趣。
麻狗也不感兴趣,甚至对这红影,由开始的恐惧,转为了好奇,直至不屑。
不错,一个绝世高手再如何强横,若被人打成死狗一般,都会让人有这种心态。
恐惧,自然要恐惧,任谁见到柳瑾,都会有这种感觉,他的阴鸷,他的嗜血,都会让人恐惧。
好奇,自然也要好奇,任谁见到若死狗般的柳瑾,都会好奇,甚至有人捡起地上枯枝,向他腰间捅了捅,比如麻狗,和麻狗手中那根枯枝。
不屑,自然更要不屑,捅了几次都毫无反应的柳瑾,定会引得麻狗的不屑。
在不屑后,一只大脚便朝柳瑾脸上踩去,留下一个大大的草鞋印,嘴里还念念有词。
只见他碎碎念道:“叫你欺负二蛮,叫你夺去二蛮双手,老子踩死你这个不男不女的狗杂种。叫你......”
也不知是脚上的力道过大,还是这样一句话刺激到了柳瑾,他的眼睛瞬间睁开,瞪得如铜铃般,不可思议中,又带着满腹委屈,直到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只因麻狗的大脚,带着一尺阴影,又适时落来,不仅落在他的脸颊和鼻子上,还落在他刚睁开的眼睛上。
麻狗踩的得意,一副大仇得报的样子,只是刚抬起脚,便看到了柳瑾的脸颊和鼻子,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看到了柳瑾的眼睛,那个瞪得如铜铃一般大的眼睛,和那个恨不得吃了他,欲喷火的眼睛。
啊!
一道惊呼,出自麻狗之口,与之前柳瑾被撞时一般,瞬间弹离开来。
不幸的是,这次的柳瑾,与之前又有所不同,之前的柳瑾,不能动,现在的柳瑾,却伸出了手,在麻狗弹开的瞬间,便抓住了他的脚,正是那只踩的欢实的脚。
恨,前所未有的恨,就像蚂蚁踩在巨龙头上的脚,那么招人恨,那么招人讨厌,仅一瞬间,那只脚便不再属于麻狗。
也许唯有如此,才能消除柳瑾心中的恨。
柳瑾的恨,也引得麻狗惨呼不已,与之前被吓的惊呼不同,这道惨呼,不再那么空洞,有了一些实在,正如北方地区请人吃饭,上硬菜那般实在。
所以这道惨呼,听去便有些惊天动地,可能平时就是个大嗓门,在如此时刻,若再不发挥这一优势,以后就再没机会,只因他知道,他不是二蛮,不会有人来救他。
不错,他不是二蛮,但他有二蛮这个同乡,在听到这道惨呼后,二蛮也是一声惨呼,并急切的大叫起来。
同样不错,二蛮有朋友,就在刚刚,才相交了一些,从之前的表现来看,他这些朋友的武艺,都还不错。
韩飞便是他朋友,虽然他们自始至终都没说一句话,但他们就是,在看到二蛮如此情急后,便御龙而去,一挥,两物,便从其手中飞出,最后落在柳瑾手腕处。
本欲再扳断麻狗手臂的柳瑾,突然手腕处一凉,直直的掉在地上,紧接着更大的一声惨呼传来。
柳瑾退到一边,不敢置信的望着地上,自己的双手,仇恨直入红眼,如同血浪怒海,向韩飞后,再由乐一棋、秦默予、及场间诸子看去,最后落在赫连玉儿身上,再由赫连玉儿身上,落在那把即将落下的大刀上。
看着看着,竟皱起眉头来,接着微眯起那双红眼。
.........
再说杨兽,似是见惯这种场面,抑或对世间任何事都感漠然,就是场间呼号连天,也没有让他的手有半分迟疑。
奇怪,真是奇怪,自始至终,点墨诸子都没有为难于他,即使他的刀已拔出,即使他的刀,即将落下,难道这刽子手,也是一不世出的高人?就算是点墨诸子,也是有所忌惮?
当然不是,杨兽一生,自始至终都很简单,就像他前半生在山林打猎为生,后半生靠杀人苟活,这都是世间最寻常的事。
同样是山林长大,他没有李知焉那样跌宕起伏的人生,也没有李知焉那样离奇的际遇,一生中得到过最好的东西,便是他的妻子,以及她妻子所带来的孩子。
那为何诸子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