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巧笑倩兮(2 / 2)
佟巧倩自小被他奚落习惯了,也不言语,只顾低头吃菜喝茶。
葛探长止住笑,说:“我说你也真是的,放着这么好的茶馆不好好去打理,非得混在一群汉子身边,整日想着到处东奔西跑的,真是不知道你心中是怎么想的。”
佟巧倩正是这家品茗斋的老板娘。她的曾祖父是前清的武官,家里的子孙从小就得习练弓马骑射,拳脚刀兵。到了她这一代,她父亲觉得一个女孩子弄刀舞枪的不成体统,就从诗经的巧笑倩兮中,取了巧和倩二字为她名字,只期待她日后做过温柔贤淑的女子。
谁料到她自娘胎开始,就喜欢挥拳踢腿的,经常在肚子里把她那个十月怀胎的母亲踢得肚子生疼。出生后更是不得了,刚满月就从一堆东西中选了一把狼牙棒。等学会走路之后,就跟着曾祖父练习拳脚。稍微长大一些,能够提得动刀枪剑戟了,她就开始抡起长枪短剑在养马场撵着那些羊羔咩咩地乱跑。
自前清没了之后,她的曾祖父一心想着忠臣不事二主,既然朝廷没了,他再也不愿意在官府里担任任何官职,凭着自己过硬的拳脚功夫,在当地聚集了一帮散兵游勇,拉起了一支队伍,建立起了马帮,专门替客商们驮运进出县城的货物。
虽然佟巧倩是个女娃,可佟家从她曾祖父起,直到她这一代,都是一脉单传。曾祖父祖父父亲这三代家族中不多的男人,都对佟家这唯一的血脉疼爱有加。
她的父亲不想她在外面招摇,可是又怕她待在家里闷坏了,就给她在县城里开了这么一家茶馆,权当给她闷的时候消遣消遣。
只是佟巧倩生性好动,经常偷偷瞒着自己父亲,跟着自家的马帮东奔西跑的。前段时间趁着父亲不注意,她又偷偷地跟着马队出城,给客商驮运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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